江西省金溪县出台旅游开发优惠政策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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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金溪县出台了《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的优惠办法》,该文件第八条明确规定:投资新办旅游资源开发的企业,前三年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奖励。(金溪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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