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市的人居环境舒适度将成为中国西部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过1年多的酝酿,《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其中确定了我市将从2007年—2020年期间,分三阶段全面完成“生态市”的建设工作。
依据规划:将把我市划分成为西部山地生态屏障结构性控制区、中部平原农业—都市经济区、东部低山生态屏障结构性控制区和东部丘陵生态农业区四大功能区,因地制宜地进行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起我市的“绿色屏障”。
生态市建设三步走
依据生态市建设规划,我市建立“生态市”将分三步走:近期(2007—2010),中期(2011—2015),远期(2016—2020)。通过宜居的自然生态体系、安全的环境支撑体系、高效的经济发展体系和生态文明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成都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安居城市、锐意开拓的创业城市、个性独特的魅力城市、科学发展的创新城市、生态文明的和谐城市”,中国西部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第一步 2007—2010年
完成“十一五”计划
据了解,此阶段为生态市建设启动调整期,在此期间,我市将全面启动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和生态市等“细胞工程”。作为“十一五”重头戏的节能减排计划,必须按时完成,确保国家给我市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与此同时,生态市的建设,不仅仅只是环境的改善,还要求经济发展的“生态”。因此,按照规划,我市将逐步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型产业,并初具规模。
对照生态市的“模板”,我市将重拳出击11项差异较大的指标,完善我市生态安全格局,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步 2011年—2015年
80%区(市)县要“生态”
此阶段为我市建设生态市的建设达标期,因此,到2015年我市要全面达到生态市建设的指标要求。在这五年间,我市要逐步完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继续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有效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完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形成积极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
除此之外,在我市所辖的20个区(市)县中,必须有80%的区(市)县达到生态县的要求。
第三步 2016年—2020年
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
到2020年,我市要全面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人居环境适宜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我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市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形成安全健康的生态系统和完备高效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生态功能区分四个
依据生态市建设规划,我市将划分四个功能分区,即:西部山地生态屏障结构性控制区、中部平原农业—都市经济区、东部低山生态屏障结构性控制区和东部丘陵生态农业区。
在这四大功能区中,根据建设用地可开发强度,生态功能分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三大类。
重点保护区
逐步腾退“非生态”用地
目前,已确定我市重点保护区面积4493.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二龙门—邛崃山系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龙泉山丘陵土壤保持生态区以及中部平原部分区域。对于我市的重点保护区,要逐步腾退不符合生态功能保护要求的用地,对于区内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等建设项目外,禁止进一步开发建设。
限制开发区
开发须符合“生态”条件
据悉,我市确定的限制开发区的面积为4450.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都江堰水文调蓄农业区、东部丘陵土壤保持区、东部丘陵农业生态区以及长丘山山地农林土壤保持生态区。在限制开发区内,可以进行适度开发,但要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先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限制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与此同时,在这个区域内,虽然可以适度开发,但是要进一步调整生态组分结构,整体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优化开发区
产业和绿化要合理布局
优化开发区的面积确定为3345.8平方公里,以现有建成区为主,包括工业区、居民点以及城市其他功能区开发建设为主的都市生活区。据了解,在优化开发区内应集约开发,提升土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工业集中区用地,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由于优化开发区内主要以城市和工业为主,因此,为了使生态效益均衡发展,要在该区域内构建大型公共绿地,均衡城市公园绿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