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发布节前通告 加强天府广场、春熙路治安管理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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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节前《关于加强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治安管理的通告》。通告中称,为切实维护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规,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春熙路周边区域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自发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上述区域举行大型活动和集会的,要依法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对违反通告规定,在上述区域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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