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同意,确定在厦门市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湾地区(含金门、马祖、澎湖)旅游(简称“赴台旅游”)试点工作,并定于2008年12月20日正式启动。受理范围为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一年以上的大陆居民。
今天上午7:45-8:00,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厦门东渡国际邮轮码头举行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湾旅游团(金门)首发启动仪式。参加仪式的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李长友副局长,省公安厅李清副厅长,省旅游局方金国副巡视员,厦门市政府黄菱副市长,市政府杨本喜副秘书长,市台办吴明哲主任,市公安局李晓彬副局长,市旅游局阳方根副局长,及市交通委、市口岸办、厦门海关、厦门海事局、厦门边检总站、厦门检验检疫局、厦门港口局和厦门港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还有中央及省驻厦和厦门市媒体约40名记者,以及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湾旅游团(金门)首发团游客。
仪式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本喜主持。仪式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向3位游客代表(厦门市暂住人员)颁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厦门市政府黄菱副市长在仪式上致辞并宣布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旅游正式启动。黄菱副市长指出,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湾旅游,突破了原来赴台旅游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局限,突破了目前全国只有13省市居民可以赴台旅游的范围,在厦暂住一年以上的所有大陆居民均可经厦门赴台旅游。随着当前海峡两岸关系的积极变化,厦门口岸作为对台交流重要口岸地位将更加凸显。
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湾旅游团(金门)首发团游客共375人。今日8:30和9:30首发团游客分别乘坐五缘轮和捷安轮前往金门旅游。(文/苏卫军 林雅红图/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