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及以上旅客运输企业 百分之百督查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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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道路安全,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制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督查工作规范。根据规范,道路安全将采取层层监督,并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严格督查,从而确保道路安全。

“综合督查每年应抽查不少于全省1/3的市州,专项督查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据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督查每年应不少于辖区内2/3的县(市、区)。其中,三级及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督查应达到100%,一级客运站督查应达到100%,危险品运输企业督查应达到100%。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责令立即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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