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获悉:近日,九华山风景区九华街区综合管理大队收到法院送来的关于九华山汪某案件的行政裁定书,标志着九华山街区综管大队首例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功。
据了解,被强制执行人汪某2008年8月在九华山核心景区无证进行导游活动,被当天巡查综管队员发现后带入大队进行调查。经查实,当事人无证进行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综管队员立案报综管办领导审批后,按照法律程序于2008年9月1日向当事人下达了旅游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人民币1000元),当事人汪某在九华街区综管大队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期限内拒绝缴纳罚款,且大队多次联系当事人缴纳罚款都无果;为此,该大队特地将该案移交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当事人已收到法院下发的行政裁定书,当事人同时要连带缴纳拖欠期限内每日罚款总额的3%的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