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获悉,根据《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2月23日,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公示了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及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名单,我省4个风景旅游区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评选表彰的荣誉,是国内风景旅游区享有的一项最高荣誉。这块“金子招牌”极大增强了国内风景旅游区的核心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树立了景区的良好形象。据悉,经复查确认,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继2006年在全国文明景区评选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后,今年又以总分第一的复查成绩再获殊荣,获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此外,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获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黄龙风景名胜区、七曲山风景区获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全国各地经过认真考评、择优推荐、媒体公示,向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推荐申报了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三部门组成测评组,依照《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准(2008年版)》,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进行测评,对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进行复查,并根据测评和复查成绩,形成了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候选名单和拟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名单;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形成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