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放宽门槛 355家旅行社可接待入境游客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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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青岛市现有的355家旅行社都将具有接待入境游客的资格。3月18日,记者从青岛召开的全国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旅行社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之相配套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望在5月1日前完成修订,和条例同步实施。从5月1日起,很多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将直接处罚旅行社。

该条例放宽了接待入境游客资格的审批门槛,5月1日后成立的旅行社都将具有接待入境游客的资格,而不再需要特殊的审批手续。对于那些5月1日前成立的旅行社,主管部门将为其换发新证,使其扩大经营范围。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本市目前有旅行社355家,其中国际旅行社26家。由于条例取消了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类别划分,这也就意味着,岛城入境游接待业务不再由这26家国际旅行社“垄断”。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工作部署,为岛城的国内旅行社换发经营许可证,让其拥有接待入境游团队资格。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旅行社条例》着力保护旅游者权益,直接把与游客签订合同的义务交给了旅行社,不仅对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旅行社进行重罚,签订的合同不载明规定内容的同样也会受到重罚——情节较轻的,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家旅行社收的客人拼到另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中一起出游,这种团叫拼团。根据《旅行社条例》,未经游客同意就将游客拼团,就可以对旅行社处以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出境游不派全陪导游、导游无证带团等,旅行社也都要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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