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明节是调整节庆假日后的第二个清明“小长假”,我县共接待游客2.8万人次,其中一日游游客2.2万人次,过夜游客0.6万人次,旅游社会总收入1268万元。今年清明节旅游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祭祀旅游渐成风俗。清明“小长假”的第一天,广大市民集中出行开始祭祀、扫墓、缅怀先烈,随后的第二和第三天开展赏春、休闲和旅游。清明节“祭祀+旅游”这一既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又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全年唯一而特殊的旅游形式已逐步成为清明“小长假”的主要过节和旅游休闲方式。
二是踏春旅游开启旅游旺季。清明节期间,春暖花开是最适宜踏青赏花春游的时节,又因清明节“小长假”时间短,不适宜长线旅游,广大市民主要选择周边乡村旅游、都市旅游和短线游,再加上清明节三天气候较好,到周边乡村、开展都市观光和到近郊区县踏春旅游的游客众多,使我县旅游明显开始进入旅游旺季。
三是清明旅游成平安旅游。整个清明“小长假”全县无一例旅游投诉,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