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化妆品四成系进口
■药监部门通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52个不良反应病例与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有关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问题较多
本报记者陈靓 通讯员赖舒坤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每天早晚给脸部补充点“营养”或者每周上一趟美容院已经成成为不少爱美女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甚至还有一些女性,不化妆坚决不出门。但是,化妆品在带来美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通报的2005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来看,涉及的2295种化妆品当中,进口化妆品占了四成之多,其中有52个不良反应病例与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有关。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药监部门全年共受理化妆品案件63件,立案22件。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劣质有害的化妆品就在身边,选择时应该理性,不是贵的、进口的就是安全的,千万莫把脸面当试验田。
案例1
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抗生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去年查处一起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抗生素药物“酮康唑”生产化妆品案。查获涉案化妆品去屑洗发水100多件,货值金额约10万元。
专家说法:抗生素属处方药,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获得。而酮康唑、四环素、氯霉素、甲硝唑这些抗生素价格低廉,又有一定的效果,不法商家为达到宣传效果、牟取暴利,将这些成分加入到化妆品中,损害消费者利益。这些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长期使用后,会使皮肤对激素产生依赖,甚至全身性的损害,一旦停用还会出现红斑、丘疹、渗出、毛细血管扩张等色素沉着等激素依赖性皮肤炎症反应。另外,地塞米松等激素也是化妆品禁用成分,地塞米松俗称“皮肤鸦片”,容易形成依赖,严重伤及皮肤很难治愈。
药监部门说法:在近年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情况存在,在以后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将加大对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查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从即将实施的(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来看,此次修订就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吡啶酮乙醇胺)等,相信以后的检测会更加严格。
案例2
特殊用途化妆品问题大
汪太太夜抹上“柳之青”韵一族消斑霜,早上起床脸肿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为此,她误工两个多月治脸,花掉近2000元医药费。接到汪太太的投诉后,执法人员从被投诉的超市顺藤摸瓜,追查到了该产品集散地——布吉新乐路批发市场,在对该市场进行暗访时发现,几家化妆品批发店里都摆放有“柳之青”韵一族消斑霜,除此之外,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包括“中华药宝中医美容消斑素”、“丽人牌百消斑”等其他5类假冒生产厂家的产品。执法人员抽样的“柳之青”韵一族消斑霜两个不同规格的产品汞超标竟分别超过国家标准7300倍和13000倍!这也就是说,违法人员在每公斤的原料就加入了约二两汞。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化妆品中的汞含量标准为每千克不得超过1毫克。
专家说法:很多消费者不明白美容需要按部就班。急于求成,追求快速美白、祛斑等效果,想达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只能在化妆品里放大量的汞和铅等重金属元素。“这简直就是在毁容!”北大深圳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王亚美表示,汞、铅等重金属会通过人体的皮肤进入体内,轻则对人体的皮肤造成损伤,导致色素沉着、肤质改变、皮肤粗糙、敏感等;重则危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对脑部神经危害非常大。除了对皮肤产生直接危害外,汞经皮肤吸收后会沉积在人体内,会引起慢性汞中毒,会损害人体肝、肾脏以及神经、造血、生殖系统,导致不孕不育。
药监部门说法:化妆品有关法规明确规定:“汞”是有毒重金属,属于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不允许人为添加。目前质量存在问题较多的是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主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因为它们需要添加一些化学物质,如汞、铅、锌等重金属元素,过量使用有致癌和重金属中毒的危害。所以,国家对这些化妆品添加物含量有严格规定,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监部门一直把对重点品种特别是诸如“祛斑”、“美白”等标识特殊功效的化妆品监管作为重中之重;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抽样力度,对抽样不合格的商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假冒伪劣产品在媒体上曝光,以警示消费者。
案例3
进口化妆品水货问题突出
2005年,市食药监局查获知名化妆品兰蔻在深圳销售的九成是“水货”,该案件在各大媒体进行曝光。2006年,药监执法人员再次查获某百货公司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化妆品“雅诗兰黛系列化妆品”案。据介绍,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特别是对一些知名、大型商场、超市化妆品专柜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化妆品(即通常所说的水货)的现象比较严重。
专家说法:继查出SK-Ⅱ化妆品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6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专家指出,消费者切莫将自己的脸蛋当作试验田,胡乱涂东西。只要选对了,就是最好的化妆品,而不在乎它是否洋货,是否名牌。而且,消费者还要明白,有些化妆品只能是掩饰皮肤的表面问题,时间一久,副作用就开始显现出来,皮肤问题也同样死灰复燃。
药监部门说法:按国家对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化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由于进口化妆品存在多头管理,进口化妆品行业长期以来面临的“水货”问题,还需花大量时间进行梳理和改善。水货问题同时还反映出部分商场和经销商不懂法、不学法,对进口化妆品“合法身份”审核不力,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消费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商场专柜应主动出示“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标签审核证书”和“合格防疫标签”三证,这可以说是进口化妆品的“出生证”和“身份证”,消费者应主动索取。如果未出示或无法出示证件,消费者可以向药监部门举报。
案例4
美容院产品需小心
2006年,市食药监局相继查处了深圳一些美容院“金丝美容”和“干细胞美容”违法案件,并连续在媒体上发布美容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理性美容。据介绍,“金丝美容”因无法确定其植入人体后的危险和重金属超标,而且目前国家还未审批过这个“金丝美容”这个产品,市场上销售的金丝产品属于无证产品。随后,“干细胞美容”也因其产品无法确定其成分而被政府叫停。
专家说法:由于美容院在自行配置化妆品时缺乏质量控制体系,其配置出来的化妆品可能存在杂质、细菌或者重金属超标,这些都会导致色素沉着、脸上出斑、面色变黑甚至引起慢性中毒。如果是微生物含量过高,也可能感染细菌,导致皮肤过敏、变红。
药监部门说法:目前对于美容化妆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院自行调配的化妆品。一些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服务的同时,也使用和销售自己配制的美容产品,这其中掺杂了很多鱼目混珠的假货、次品。这些由非正规渠道进的货,未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其成分、功效、价格等方面都由经营者自行决定。所有这些自制的产品品质上得不到保证,可能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皮肤。
温馨提醒
健康的皮肤才是真正美丽的肌肤
多喝水,保护皮肤;多运动,调整心态;有充足的睡眠,缓解压力。有健康的体质才有健康的皮肤,健康的皮肤才是真正美丽的肌肤。买化妆品时,消费者可先做皮肤测试,如将化妆品涂抹在手背、手腕内侧皮肤较娇嫩处,看是否有过敏反应,有过敏反应的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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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790种禁用物质和多项人体试验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7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记者陈靓 通讯员黄远明报道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实施后,增加790种禁用物质和多项人体试验,将大大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持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这是记者近日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获悉的。
新规范出台后,最大的改变是修订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根据欧盟《化妆品卫生规程》,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其次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限用原料名单中;三是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还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吡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另外,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药监部门今年重拳整治我市化妆品市场
特殊用途化妆品逢检查必抽样
本报记者陈靓通讯员冯文报道针对化妆品企业目前集中存在对原料的质量控制不够严格、生产抑制粉刺类产品未及时备案、对所经营的产品未认真执行索证制度等问题,市食药监局今年将对通过加强生产企业关键环节、重点项目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检查,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监管信息的公示力度,加强化妆品抽验力度等重要举措,整治我市化妆品市场,确保消费者能够拥有一个更安全更放心的消费环境。
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档案资料
针对化妆品企业在生产、销售和管理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市药监局保化处今年将加强对其关键环节、重点项目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检查力度,包括对原料供应商的档案资料的检查、生产抑制粉刺类产品企业是否按要求登记备案等。保化处郝菲菲处长告诉记者,为了确定企业产品自检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执法人员还会到现场抽查部分企业检验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或采取现场问答《条例》等相关法规知识的形式,检查企业对生产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效果。在检查原始生产记录环节时,还要抽查生产负责人对产品重要原料及工艺的掌握情况。
加强特殊用途化妆品抽验力度
据了解,药监部门今年将完善化妆品抽验分类,加大针对性抽样的力度。药监部门将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常规检查时对所有在生产产品,特别是特殊用途和抑制粉刺类产品进行抽样,逢检查必抽样。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将加强对市场热销产品、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群众投诉多的产品、质量不稳定容易出现问题的产品(主要是美白祛斑和抑制粉刺类化妆品)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化妆品进行抽验。对抽验结果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严厉查处。组建美容化妆品专家库应对突发事件
“针对近年化妆品市场突发事件频发的情况,市食药监局将组建涵盖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化妆品检验、皮肤专业、美容美发业等各行业的专家库。专家库的建立将为药监部门行政监督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支撑,增强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将通过媒体以专家访谈的形式引导理性消费,逐步培育成熟消费者。”郝菲菲说。
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
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受处罚企业负责人,药监部门将对其实行约谈制度,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谈话的内容包括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或日常监管不符合要求、产品抽检结果不合格)后,如何采取整改和应对措施;帮助企业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企业今后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对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单位,将受到药监部门的严肃处理。
《深圳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出台将填补国内空白
本报记者陈靓通讯员黄远明报道为了弥补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指导化妆品企业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食药监局去年9月正式启动了《深圳市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的立法工作,目前已到送审阶段。据透露,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在现有法律法规的体系下,有效促进我市化妆品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同时将填补国内空白。
据了解,我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滞后,相关条款明显不足,行业缺乏必要的指导和规范。二是经营者的层次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规范,索证和验收意识淡薄。三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不同程度的存在,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该《规范》出台后,将主要解决包括建立组织结构、职责制度、人员培训、过程管理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化妆品经营单位在产品购进、储存和销售等环节实施质量管理,并对在采购、销售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采取控制性管理措施。其二,明确采购化妆品需要索证的范围和包装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的操作程序,规定购销记录必须载明的内容以保证产品从正规渠道购进和对不合格化妆品的可追溯性。再而,明确化妆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的化妆品范围,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从规范指导方面降低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的风险,保证市场销售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并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政府化妆品监管部门公告的假冒伪劣化妆品、质量可疑的化妆品以及其他不安全的化妆品采取妥善控制性措施,消除其再次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