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被一个男人雷到了。
我这个人性格一向懒散,QQ自从上网开始,九年都是没个把门的,大伙随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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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来,我不敢说异常熟悉,但至少懂得网聊的规矩。
第一,别把自己当回事。
第二,聚散本平常。
如此,QQ对我来说,本是不需要刻意去想的事情,也就不需要设置重重关卡,每天弄来弄去都能把自己累死。
这个男人以一个陌生的名字出现了。先是问我做不做编辑了,做什么呢,不冷不热说了两句,得知我现在经济基础不是一穷二白,还不至于让自己饿死。说了这么一句话——兰逸尘,几年前,我在XX网站看到了你的作品,很喜欢你的善良真诚。可是,当年,我为一个女人流落C地的时候,向你借一千快钱,你拒绝了,你没把我当朋友。
我兀自“噢”了好半天,你说这悠长夏日,多么美。你说这悠长人生,多么纠结。
按照他的说法,好像是,我借钱给他,就是朋友,不借,就不是。
我说,如果如此,我确实不需要这样的朋友。一点都没犹豫。
这男人,应该是N年前被我黑名单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QQ,又是什么时候加的我,潜伏了这么久,终于还是没忍住。
说句题外话,我确实不喜欢QQ超过三个以上,ID更换速度太频繁的人。你今天换一个名字,明天换一个名字,还总指望别人记着你是谁,你说人家记你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