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婚前性行为在当下是极为普遍的事情,很多人拒绝婚前性行为。那么到底婚前性行为好不好呢?
冯小姐的心理投诉:我们才结婚不到两年,可是他却对我不再有“猴急”的冲动,甚至性趣缺缺!这与婚前的情况有着天壤之别,难道当初“奉子成婚”是错误决定?我在婚前就怀孕是比较被动,结婚成为一种别无选择的退路。
虽然也有过矛盾与挣扎,但是他的一句话,让我最后与他走进了婚姻,他说:“我们都有肉体接触了,而且有了爱情的结晶,你难道看不出我是多么需要你?”是的,我当时是用“他需要”来判断他的爱情,而且这个“需要”更多的是“性”。我对性原来是没有什么偏见,但是,现在我有些后悔:是不是因为婚前给他太多,“性”透支了,所以才有现在的“报应”?他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我不再有魅力?
从冯小姐的口气里,可以探听出她内心的挫败感。其实,这与个人魅力或者他爱不爱的问题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他们已经有了三年以上的性关系史了,虽然才结婚不到两年,但事实已经进入了所谓的“三年之痒”的时期了。根据调查,大部分的爱情只能维持十八到三十个月,之后不是以分手结束,就是决定过着波澜不惊的两性生活。事实上,在看似非常可悲的短暂数字里,足够彼此相识、约会、结合、甚至生子!三十个月之后呢?看到对方绝对不会出现紧张、脸红、心跳加速、手心冒汗的情况了,更何况就自然生理而言,要他有当初的昂扬激情还真难为他!对他而言,享受天伦恐怕比激情性爱来得值得与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