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初的时候应聘到一家公司做企划的,我们办公室一共只有六个人,五女一男,惟一的那个男同事叫李超,是个很“娘娘腔”的男人。
我不喜欢这类型的男人,整天把自己打扮得像商场橱窗里的模特,翘兰花指,说话声音又柔又细,这就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
我以为办公室里的女同胞们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可时间长了,我发现李超不但没有被女同事孤立,反而和她们相处得很好,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他优异的工作成绩吧!
我家在长春,在沈阳工作的我举目无亲,工作定下来了,自然得想办法解决租房问题。
我开始在公司里寻找合租的“同居”人,在公司打听了一圈,并没有人响应我的“同居”提议,当我垂头丧气回到座位的时候,李超告诉我,他有兴趣和我合租。我本想立刻拒绝,我怎么能和一个男人合住呢?
可我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一个人租房租不起,又找不到合适的“同居”人,如果找个陌生人的话,还不如和同事一起住。
就这样,我和李超成了“同居”人,我们一同上下班,用李超的话讲就是充当我的护花使者,我告诉他,我学了四年跆拳道,一般小贼根本不放在眼里。
当我满意地看到李超惊诧的眼神时,我得意极了。我是变相地警告他,别想打我的歪主意!
虽然,这样的“同居”生活也会有尴尬,比如洗澡,比如晾内衣内裤,但也有特别好的一点,我们从事的企划工作需要和同事多沟通,多听取别人的意见,而由于“同居”人的关系,我们之间总是会及时、有效、彻底地沟通,很多原本应该在办公室里完成的构思就这样诞生在我们“同居”的小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