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们过气了,至少在模特圈。
Gemma Ward前后对比
Lily Cole越来越胖,Gemma Ward远离T台,被狗仔拍到凸肚肥臀的样子,据说她是因为绯闻男友希斯莱杰去世而失控暴食。当曾经的娃娃脸少女们终究无可避免地踏入色衰的阶段,王子般的美人登场了,她们脸部线条刚硬,带着不羁的神情,不要把她们当作街头boy look的潮女,她们代表的是高贵,不是粗鄙。
Freja 被称为“王子”的美人
典型代表是Freja Beha Erichsen,这个来自丹麦的女同志,让模特行当的审美有了新的兴趣点。当然,人们对她的接受是经过前辈铺垫的,比如Twiggy、Stella Tennant、Tina Chow,Freja站在无数fashion icon的肩上,将中性之美发扬光大。
始于Twiggy的模糊性别之美
1930年,玛琳黛德丽戴着男士礼帽在电影《蓝天使》里抬起她的双腿时,所有男人都被这“性别倒错”的性感迷倒了。让波德里亚说:“女人装扮男人的过程,正是女人通过暧昧增加了诱惑的魅力……是借助变形对女人性的占卜,是女人性在其消失游戏中对女人性的预感。”玛琳黛德丽后来一直是乔治阿玛尼的缪斯,她在电影《摩洛哥》中穿着的黑色男士夜礼服、内衬考究的蕾丝胸衣,成了阿玛尼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招牌——那些宽肩职场女士的最爱。
但在男人心目中,当时女孩装扮成男孩,还是为了增加某种特殊的“女人味”。50年代,线条始终是女性美的要点,DIOR的New Look塑造的沙漏型女人显示,丰满的胸脯要比无赘肉的长腿重要得多。大众偶像是玛丽莲梦露和杰奎琳肯尼迪,分别代表男人的性幻想对象和完美上流社会家庭的女主人。
1967年,Twiggy出现了。这个在家乡理发店打工的女孩,剪了个短到让那些柔美的大波浪吃惊的短发,还有骨感的身材、平坦的胸。一个男孩样的女孩,代表新一代的女性——经济独立,从厨房突围,把孩子们交给保姆。她们穿Mary Quant的几何印花裙,A字、迷你,是青年一代享受主义的代表,完全不同于麦卡锡主义下乏味沉闷的父辈。只是Twiggy像一场小旋风,在模特圈的活跃期不过4年。当然,她留下了削瘦身材的样板和零码美学,让厌食症人群越来越庞大。
她改变人们线条审美观的。瘦弱,病态而更多的是少女的单纯
不同于玛琳黛德丽式的性别倒错,Twiggy式的模糊性别之美带有tomboy的趣味,男孩般的女孩,对成长总有不适,会不安分,偶尔有荒唐举动。就像卡森麦卡勒斯的小说《婚礼成员》中,弗兰淇照镜子时看到自己的形象:双肩很窄,双腿太长,穿着蓝色运动短裤,一件BVD汗衫,赤着脚。头发剪得像男孩子,剪了没多久,短得还未两边分开。
根据麦卡勒斯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心是孤独的猎手》中,桑德拉布洛克饰演的Mick将tomboy的穿着进一步具象化了:黄色卡其布的短裤和蓝色的男式衬衫。就像如今红到腻味的名模Agyness经典的街拍造型,当然,她的短裤更短,露出半截口袋衬里,还会配上一对红色的袜子。
中性模特爱摇滚
Kate Moss x Topshop
Kate Moss当年出道时,被认为是另一个Twiggy。她瘦小,美得并不惊艳,还有男士无尾夜礼服配vintage珠片礼服或者Topshop平底鞋的中性混搭装扮。90年代初期,她还略显幼齿的时候,是有点tomboy腔调的。街拍风潮也让这个fashion icon有了更多展示机会。街道是另一个T台,从Kate Moss开始,新一代名模都深谙Street Chic之道:T台上是衣服穿她们,是设计师的道具;在街上就是她们穿衣服,展示的是自我风格,实实在在地贯彻着“时装是内心的反映”。那些穿得漂亮的女人再也不会被说成无脑,画家靠画作展示灵魂,作家靠文字,模特要靠她在大街上穿的衣服。
Kate Moss红了二十年,如今胸部下垂,腰部有赘肉,不过PS后依然是fashion icon。她大概也是最后的超模神话,再也没有哪个模特能像她那样话题不断,又常换常新,总是不被厌弃。她做生意,搞设计,占领着时尚杂志的封面。关于她的所有乌龙事件都可用作凤凰涅槃的谈资:和Johnny Depp分手后,她喝了两年酒,最后不得不入住疗养院。可卡因是居家旅行常备,有八卦说著名嗑药女Amy Whinehouse经常能从她的手袋里顺到可卡因。
另一个从Kate Moss开始的传统是男孩般的模特一定要热爱摇滚。本来模特圈就是骨肉皮的天下,不过Kate Moss反客为主,从摇滚身上吸取时尚灵感,穿着摇滚男友的旧衣烂衫走到大街上就造就了grunge潮流,让自己时尚得有个性,有想法。零码美人们站在伍迪艾伦式的知识分子面前虽然会让她们显得更有脑,但很不搭调。如果她们站在摇滚明星旁边,大众会觉得很有型,似乎更有想法——有时“有想法”在大众心目中就约等于“有脑”了。
中性气质的女模也不都是嗑药瘦身的话题女王。Stella Tennant,曾祖是德文郡公爵,又没有希尔顿式铜臭,她的美像极了《威尼斯之死》中的波兰贵族少年秋达(Tadzio):长着一头蜂蜜色的柔发,鼻子秀挺,而且有一张迷人的嘴。Vera Wang说她是一个将衣服穿出tomboy味道的苏格兰贵族,卡尔拉格菲尔德说她有一种“现代的倾城之魅”。但是她从不对镜头微笑。
在事业顶峰时,Stella Tennant说了句“我要回家生孩子了”,就这么走了。2006年,她36岁,带着女儿Jasmine出现在Burberry的秋冬大片中,与她站在一起的还有Kate Moss,英国版VOGUE相关报道的标题是:“We are Family”。
T台上的哈姆雷特
如今,偶尔玩票的Sella Tennant有了接班人——英国老乡Agyness。不同的是Agyness出身蓝领,她的中性之美有种工人阶级的强健。这个将一头短发漂白的姑娘,当她穿着代表性的slogan恤出场时,会让人担忧千万别惹毛了她,如果把她惹恼了,大概她会见什么就踢飞什么。
当年她在老家曼切斯特的小食店打工时,每次下班都会吃掉一个巨无霸。这是她成名后小食店老板向小报爆的料。她妈妈也说,在家她从来不忌口。“她有一个很好的线条,当然也会有点肉。”其中或有夸张的成本,可以肯定的是,她大概不会像巴西模特Ana Carolina Reston那样把自己饿死。
中性之美真正进阶到王子美人,全得仰仗Freja Beha Erichsen(中国粉丝喜欢叫她F)。在V Magazine 的采访中,她被称为哈姆雷特。F跟哈姆雷特是老乡,都来自丹麦,她的脸部线条坚硬,略有男子气概。当然,比起米拉乔沃维奇来,她算是柔和的,也比《百万美元宝贝》中的希拉里斯旺克漂亮。她是模特圈少数公开的女同志。F的“蕾丝”倾向为时尚产业提供着灵感。一向以色情闻名时尚界的Terry Richardson为Purple杂志拍摄的一组照片中,F和Abbey Lee火辣舌吻照,让所有的F迷看得尖声惊叫。
F的很多做派也不像一般美人,总是为自己的美貌所累,对于那个揾食身体,F保持着自己一贯的态度。文身、打洞,基本以摇滚青年的姿态来对待。i-D杂志今年9月号上,她半裸的柴火妞身材,让镜头对准她穿环的乳头。
像F这样的超模,已经不像当年的Twiggy那样是男友野心的附属品、喜新厌旧的大师们的塑造对象。她不会因为风尚转变,被丢弃在潮流的沙滩上。从外到内她都够有型。光鲜的时尚圈对她来说,大概不过是一时的谋生之所,她说:“我常觉得被所要展示的时装所束缚,当我穿着高跟鞋高视阔步,对我来说并非在创造什么,我也毫无回顾彼时的内心需要。我只是别人作品中的一块拼图碎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