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多,三聚氰胺死灰复燃,让人着实愤怒!明知是2008年未销毁的超标奶粉,却拿来当原料,俨然就是制造毒奶粉,性质犹如故意投毒,可谓丧心病狂。对于这种只要钞票不要脸、不管公众死活的奸商行径,人人可口诛之,笔伐之!如果说2008年那波“毒奶粉”让公众更多是错愕的话,那么面对戳破结痂伤疤的二次刺痛,更多的是几分悲凉。
难道教训还不足够大?20多家奶企涉“胺”、近30万结石患儿、高级别官员辞职、三鹿企业以死谢罪……我们曾天真地以为,中国奶企的脓包被戳破了,可以重新洗牌了。现在看来,美好期待只是一厢情愿!老百姓实在想不明白:当初被查获的“问题奶粉”,怎么能不销毁?怎么就能成了新原料?他们怎么就敢去做?
一个能将宇航员送入太空的民族,怎么就被一包奶粉弄得狼狈不堪?是治理决心不大吗?“果断彻查、坚决销毁”的承诺言犹在耳!是缺少制度规范吗?《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已经施行,据说对奶制品“从农场到货架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规章制度”.但就在这样跌过大跟头的背景下,数十吨涉“胺”产品竟然可以长期留在库房,可以穿上奶糖、雪糕之类马甲多省市流转--- 奸商胆子当然大,但监管漏洞岂非比奸商胆子还要大?
又有无良企业被揪了出来,清查、关厂、逮捕。老百姓却没法相信,这就是最后的妄为者?带有极大“运动式执法”色彩的10天整顿,就能换来奶品业的朗朗晴空?全国大整顿开始后,看到各地执法人员在城市大超市里,“没有发现”毒奶粉,但我们知道,那些走低端路线的产品,更多“流窜”在城乡接合部与农村市场,在那里检测、管理尤其薄弱,揪得出吗?打得死吗?
痛定思痛,到底是哪里遭遇到了瓶颈?谴责奸商,几乎等于对牛弹琴。我们只能耐着性子,去寻找彻查不“彻”、销毁不“毁”的根源。到底谁要为“彻查”负总责?谁要为死灰复燃作检讨?责任不清,当然监管不好。此轮“毒奶粉”事件中,我们依然看到了公安、工商、卫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当地政府等多个身影,这种“分段监管”素来饱受外媒怀疑。管理层虽然提出了“无缝衔接”概念,但在具体实施中,“统一监管”还相当乏力,很多人不清楚哪个环节到底归谁来管。或许正因如此,库房里的数万吨“原料”才会无人监督销毁,流入市场才可以堂而皇之。所以把罪过都推给厂家管理混乱,恐怕很难服众--- 不是取消了免检制度了吗?厂家想“乱”就可以随他乱吗?
毒奶粉重出江湖,是对公众忍受底线的悍然挑战。亡羊是要补牢的,“有关部门”应以更大耻感来省思漏洞、查找隐患,并揪出一批失职、渎职者来以儆效尤--- 这是对民意愤怒的必要交代,也是让大家对此波“整顿”稍感欣慰的信心所寄。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若应付型执法导致毒奶粉三入、四入江湖,那将是怎样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