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是请客吃饭——但一般是从请客吃饭开始的。即使开放到麦姐的程度,开着车在纽约城内游荡,狩猎男子如狮搏兔。但遇到相中的人,延人上车后,还是找一家情调高雅、风格独特的餐厅,先从“今天天气不错”“遇到你是我今生最美的事”……曲折回还地通向床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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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美好约会,她在熙暖天气里,穿一件翠绿皮草小吊带。而他嚼过口香糖,用了牙线,还喷过无糖的柑橘口腔喷雾,保证口气和笑容一样清新;他也许直接从办公室过来,制服衬衣再笔挺也有了皱痕,没事,以温柔态度补足吧。
是去护城河边的大厦顶层,露天阳台上有很多郁郁葱葱的大棵绿树,油绿的大叶子拂在人身上像羞怯的一触,音乐幽微而杯盘响得很雅致,她的衣香,他的鬓影,提拉米苏腴而不腻,她把它颤巍巍地舀在小匙上,仿佛是以食物发出自己的心声:“PICK ME UP。”带我走吧,去火星,去火星,去你的心房。
还是去路边摊,烟腾腾,满地扔的纸片,卖烤串的小伙子一口京腔:“爷,您的好了。”如果他是爷,叫她什么呢?难道叫大奶奶?桌面铺了一层保鲜膜的桌布,虽然四角都缚在桌腿上,还是风一起就呼喇喇飘起来,有时候刮倒了纸杯,黄澄澄的啤酒就泼了一桌一地,泼脏了她的裙,她玉雕一样完美的小腿。她的高跟鞋,在一地废卫生纸之间进退两难。也有不在乎的,就埋头大吃——有时候,吃什么,确实比和谁一起吃更重要。但如果进入这一状态,那么,这次吃饭的社交意义就不存在。
我们也曾赴过琼林宴,也曾打马御街前,习惯了商务宴请,拟透了菜单,见人下菜碟是一种本能,下意识地,会给众人标一个价的他们,也许是街娃出身,但这一次,不能再回到街上了。尤其是,当身边是想要追慕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