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走一条狗获刑六个月

王朝女性·作者佚名  20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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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6日上午,朱某在苏埠镇世纪星城小区附近的路边,将一条形象很特别的狗抱走。在法庭上,朱某说自己当时不知道这条狗是价值3800元的名贵犬——白色牧羊犬。牧羊犬失踪后,犬的主人很快就找到了朱某,朱某事后也将白色牧羊犬还给了犬的主人。但是次日,警方以朱某涉嫌犯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4月20日,裕安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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