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来的家具出现色差
昨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不久前她与爱人到某家具城买餐桌,相中了一款青中透白的玻璃餐桌。这款餐桌是可推拉式的,中间有两块板子,双方当即谈妥价钱900元,预付了订金100元。第二天,商家安排人将餐桌送来并安装好,李女士将余款付清。几天前,李女士家中来客人,就把餐桌的另两块板子抽出来,准备使用,这时李女士才发现,这两块板子其中有一块颜色与其他颜色不同,呈乳白色。李女士当即与家具经营商联系,家具商说,现在库里就剩这一张桌子了,肯定有点小问题,要不然也不会这么便宜。李女士表示,这件事让她挺窝火,她将保留追诉商家责任的权力。
消协细数无良家具商“歪招”
颍州区辖区有瑶海、中南、汇鑫等家具城,卖家具者相对集中。昨日,记者来到颍州区消协,该区消协秘书长徐凯告诉记者,从总体来看,家具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还不错,为了吸引回头客,获得较高美誉度,轻易不会拿其代理的品牌开玩笑。不过,一些无良家具商往往会把有瑕疵的产品或其剩下的残、次品“忽悠”给消费者,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
歪招一:腿断了说是路上颠的
4月25日,颍上消费者朱先生来阜城某家具城花2760元买了一套大圆桌、条机、佛像案子及衣柜。4月26日,家具城把货送到朱先生家中,安装好后朱先生发现,衣柜的柜腿处有断裂。“我当时就给经营者打电话,经营者还跟我打马虎眼,说是原来好好的,断处是在路上颠的,只愿维修,不愿更换。”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当然很生气,把这事反映到颍州区消协。经消协调解,经营者把坏家具拉走,并退还朱先生1600元,此事得到解决。
歪招二:天黑送货企图蒙混过关
去年初,郑先生在某家居专卖店相中一个标价9000元的五件套梨木家具,预付订金1000元。第二天,商家安排人将家具送到,但当时天色已晚,光线较暗,郑先生比较心细,就让商家把家具拉走,次日一大早再送来。次日,当家具再次送来,郑先生果然发现,送来的家具与他在家具店看的样式不一样。郑先生拒收,再次让商家派人将家具拉走。商家却不干了:你三番五次让我们来回跑,现在又说不要,反正你已经交过订金,拉走可以,订金不退。
经过颍州区消协调解,最终商家把1000元订金退还了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