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债法分论

分類: 图书,法律,外国法律,欧洲 ,
作者: (德)梅迪库斯著,杜景林,卢谌译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7-1字数: 632500版次: 1页数: 862印刷时间: 2007/07/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367327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新版《德国债法分论》反映了当前发生的深刻法律变动,这主要是2001年8月1日的使用租赁法改革、2002年1月1日的债法改革以及2002年8月1日颁行的《关于修订损害法规定的第二次法律》。因此,本书显著的部分都必须要完全重新撰写,并且几乎在各处都可以觉察到法律规定称谓的改变。在论述过程中,针对重要的问题,我也指出了从旧法走向新法的路径,并且部分地附加引用了旧的规定(使用租赁法除外,那里或许仅会引起混乱)。尽管如此,我还是尽可能地努力做到简洁并清楚地论述,这当然是以略去某些细节和可能的争议问题为代价的。本书反映了截止到2002年8月初的情况。
关于本书的使用,请允许我再次重复一句以前讲过的话:大学生不应当全部阅读这里注明的许许多多的裁判,也不应当全部阅读这里所注明的专业文献;否则的话,大学的学习就没有尽头了。除极少数例外情况,所注明的文献仅服务于两个目的:如果我在裁判中已经对案情作出了说明,那么这是要以此达到了解抽象法律规定的实际适用范围的目的;如果没有对案情作出说明,那么无论是所给出的裁判,还是所给出的文献,是要为那些对具体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指出一个深化问题的途径。
作者简介
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 Medicus),生于1929年5月9日。曾于府尔茨堡大学与明斯特大学(威斯特法伦)学习法律,1956年在明斯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59年在杜塞尔多夫通过第二次国家法学考试。先后任明斯特大学和汉堡大学助教。1961年在汉堡大学获得教授资格。1962年任基尔大学教授,1966年任图宾根大学教授,1969年任雷根斯堡大学教授。1978年起担任慕尼黑大学教授,1994年秋退休。1980年起任巴伐利亚科学院院士。除了法律史方面的著述外,民法领域的主要著作有:《民法》(1968年第1版,1996年第17版)、《债法总论》(1983年第1版,1995年第7版)、《民法基础知识》(1994年第1版,1995年第2版);参加撰写三部《德国民法典评注》。1974年起任《民法实务档案》杂志编委会成员。
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德文第十一版序
德文第一版序(1983年)
翻译凡例
缩略语表
导论
第七十一章债法分则
第一编永久让与的合同
第七十二章概论
第一部分物的买卖
第七十三章 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
第七十四章出卖人的瑕疵责任
第七十五章消费品买卖
第七十六章特论:汽车买卖
第七十七章附论:买受人与生产者的关系
第七十八章特论:土地买卖
第七十九章特论:保留所有权的买卖
第八十章特论:分期付款买卖
第八十一章过境买卖合同
第二部分特殊买卖合同
第八十二章物之外的其他买卖标的物
第八十三章先买与买叵
第八十四章买卖中的试验与货样
第三部分其他的永久让与合同
第八十五章互易
第八十六章赠与
第二编定期限交付的合同
第八十七章概论
第一部分使用租赁
第八十八章使用租赁法改革
第八十八章之一使用租赁总论
第八十九章土地的使用租赁
第九十章住房使用租赁
第二部分其他定期限交付的合同
第九十一章用益租赁
第九十二章借用
第九十三章借贷
第九十四章特定目的的借贷:消费者信贷
第三编劳务或者工作给付合同
第九十五章概论
第一部分雇用合同
第二部分承揽合同
第三部分其他合同
第四编协力债务关系
第五编风险合同
第六编债权确认或流通合同
第七编混合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第八编无因管理
第九编不当得到
第十编以损害赔偿给付为内容的债务关系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