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制度研究
分類: 图书,法律,国际法,其他,
作者: 郭萍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2-1字数:版次: 1页数: 368印刷时间: 2007/12/01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7947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的发展而蓬勃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和无船承运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情况,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也经历了几个阶段。国际货运代理从单一的报关行转变为可以提供多种服务的行业。货运代理业务具有的这种“变色龙”般多变特性,不仅使货运代理从业人员不清楚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就是司法实践人员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定位也不是十分清楚,从而不能很好地处理客户与国际货运代理人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的关系,对于其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识不清。本书在借鉴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展开以下内容:第一,对国际货运代理的词意进行辨析,提出广义货运代理和狭义货运
代理的观点,并研究货运代理人与航运中间人、船舶代理人、报关代理人、无船承运人、独立经营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第二,运用民法、法理及合同法等基本理论,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进行剖析,提出“代理人”型和“承运人”型货运代理人的观点。第三,本书借鉴我国及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研究了不同类型之下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结合国际立法的最新变化,对于联合国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中有关规定可能影响货运代理人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分析。第四,本书结合国际上常用的标准交易条件的主要内容,分析其主要条款的合同效力并提出完善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的建议。第五,针对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从事不同业务中遭受的风险,本书在借鉴国际上一些著名保险公司关于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有关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现状,提出建立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建议,并对无船承运人责任风险担保问题,建议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第六,本书在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无船承运业务法律监管的不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无船承运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货运代理业务和无船承运业务法律监管体制的思路和立法建议。
作者简介
郭萍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商法系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现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兼海事法律委员会委员。主编或参与撰写了《租船实务与法律》、《航运业务与海商法》、《海商法专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建议稿条文、参考立法例、说明》、《国际海事立法趋势及对策研究》、《海商法大辞典》、《货运代理》等十余部著作。在《当代法学》、《中国海商法年刊》、《海商法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参加并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交通部、司法部、教育部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二十余项。
目录
引 言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国际上的发展情况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业在中国的历史发展情况
第三节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与特点
第四节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组织
第二章 国际货运代理的内涵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词意辨析
第二节 其他国家及地区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内涵的界定
第三节 中国有关货运代理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节 航运中间人的内涵与范围
第二节 采用不同术语带来的困惑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船舶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报关代理人的关系
第五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关系
第六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独立经营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人法律性质的几种学说
第二节 不同类型货运代理法律地位辨析
第三节 区分不同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人应考虑的因素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节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处理货运代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不同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留置权
第四节 国际立法活动对国际货运代理人权利、义务的影响
第六章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有关货运单证
第一节FIATA货运单证
第二节货运代理提单与无船承运人提单
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第七章国际货运代理与保险问题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与货物保险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与责任保险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及途径
第四节 常见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条款的承保范围及除外责任
第五节 中国有关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现状
……
第八章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法律监管
第九章完善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制度的思路及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业在国际上的发展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情况下,频繁的经济活动常因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而使当事人无法自行完成。国际间的交易活动不仅涉及面广、环节多,而且情况复杂多变,任何一个贸易商或承运人都不可能亲临世界各地开展和处理每一项业务,很多工作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为了适应这种需要,在国际贸易和运输领域就产生了很多从事代理业务的代理行或代理人。他们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办各种运输业务,并按提供的劳务收取一定的报酬。这样便产生了代理制度、代理行和代理人。在罗马法中并没有代理制度,因为罗马社会是一个崇尚等级、身份关系的商品社会。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随着频繁的商业交易,交易规模趋于大型化,代理制度及代理法随之产生。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
代理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而是作为“委任”契约列入“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l896年《德国民法典》分别规定代理与委任。而英美法系国家,代理法自成一体,其涉及范围也比大陆法系广泛得多。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这种运输代理行业迅速而广泛地发展起来。当前代理行业已经渗透到运输领域的各个角落,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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