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情绪与人格心理学
分類: 图书,社会科学,心理学,
作者: 卢红著
出 版 社: 暨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 280000版次: 1页数: 218印刷时间: 2008/03/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1079972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三篇:情绪篇、发展篇和人格篇。
情绪篇是本书立论的基础,在该篇中我们对情绪的本质、分类以及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考察。由于已有的情绪理论并没有真正地回答情绪的本质、分类和发展等重要问题,所以我们对情绪问题的探讨是全新的,是不同于以往任何有关的情绪理论的。
在该篇中,我们还对反映人的生理需求的感官反应以及先天预置生的兴趣活动及发展进行了考察,从而揭示了生理需求的心理反应以及兴趣活动的本质理论。
发展篇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人格和社会心理发展的讨论,该方面的研究在当前是属于发展心理学学科范畴的,人格的发展无疑也包括在人格心理学的学科范畴内。儿童和青少年的人格和社会心理的发展是当前心理学研究中较为活跃的一个领域,但是,由于人们始终缺乏一个关于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发展整体的基本理论构架,所以,这方面的研究大多是分离的、相互割裂的,整个发展始终缺乏一个统一的主导中心。究其根源,就在于人们对认知、情绪以及人的先天性需求和机能缺乏一个统一的基础认识,以及对影响心理发展的基本的内外在条件及其作用缺乏完整的、全面的理解。本篇在对人的认知、情绪以及先天性需求和机能的基本理论认识的基础上,在对影响心理发展的基本和主要的内外在条件及其作用的完整的、全面的把握的基础上,对儿童和青少年的人格和社会心理的发展进行了本质的揭示,并通过这种揭示表明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发展的根本规律。
人格篇是对人格问题的直接探讨和研究。我们认为,人格研究的基本范畴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人的需求、动机、生活目的以及世界观和人生观;第二,道德心理;第三,需求的主客观矛盾、心理的显在与潜在/目的与愿望的分化和内在的情绪调节;第四,人格特质。在上述四个方面中,我们重点讨论了第一和第三两个方面,对第四个方面也有所涉及。由于道德方面在当代发展理论中已有较系统的研究,而且其不足之处,我们在发展篇中又作了补充,所以,在人格篇中未予讨论。
目录
序
前言
情绪篇
导言
第一章情绪的本质
第二章心理反应的分类
第三章情绪的发展
第四章感官反应
第五章一般性情绪
第六章特化性情绪
第七章兴趣
发展篇
导言
第一章儿童心理的早期发展
第二章儿童基本生活需求心理的形成条件和需求调节
第三章儿童自我荣辱心理的发生与发展
第四章儿童的学习动机与驱策心理
第五章少年主要心理的发展
第六章关于青少年心理的认知—情绪关系的根本变化
第七章青年自我心理的根本变化
第八章青年的人生目的心理
第九章青少年学习动力心理的发展
人格篇
导言
第一单元人的需求、动机以及生活目的心理
第一章消费生活的需求和内在组织心理
第二章人的地位、成就、荣誉以及社会目的心理
第三章人的总体生活目的心理
第四章人对生活的安逸、维持和发展的态度心理
第五章具体职业动机和决策意志心理
第六章受情绪支配的行为
第二单元需求的主客观矛盾、整体分化和内部的情绪调节
第七章需求的主客观矛盾、整体分化以及愿望
第八章对不良情绪的心理调节
第九章在心理整体层面上发生的心理调节与构建
第三单元关于性格形成的有关内在机制
第十章关于性格形成的有关内在机制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情绪篇
第一章情绪的本质
一、情绪的本质
关于情绪的本质,当代心理学中的动机功能观是令人瞩目的,它把情绪看作是人或有机体的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情绪给动机提供能量,是动机驱力的重要来源。多数情绪动机心理学家还认为,情绪和认知共同承担着有机体适应环境、维持自身生存的任务,对于动物(主要指高等动物)是如此,对于人类来说也是如此。因而当代心理学对情绪的本质认识,主要集中在情绪对动机的意义方面,并因此进一步扩大到情绪对有机体生存(发展)的意义方面。
我们认为,上述有关当代心理学对情绪的观点仍然是肤浅的,缺乏在更深层次上对情绪的把握和认识。对隋绪的本质揭示,主要不是看情绪对动机的表面或直接的影响,而是要从情绪对动机在心理中的内在主观地位的影响来看。进一步说,对情绪本质的揭示,不应重在人和动物的共同性上,而应重在人的特殊性上。本质以条件为转移,所以情绪对人来讲有特殊的本质。下面我们进行有关的探讨。
心理学探讨的是人(即主体)的主观性,而情绪正是人广泛的主观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情绪在人的主观中又有怎样的性质呢?首先我们应当重视的是情绪的主观“利益”属性,情绪既能给人带来主观快乐,又能给人带来主观痛苦,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一种对主体来说直接的“主观得失”。这种“主观得失”不同于人的客观利益或人在自我价值方面的得失,如金钱和财富方面的利益、人的地位的得失等。这方面的利益(得失)是客观的或是受社会观念影响的,它们可通过人们的认识反映到人的主观方面来,人的客观利益和自我价值的“得失”虽然有主观形式,但这些主观形式并不直接造成心理本身的“得失”,所以从主观方面看,情绪是主体的主观“利益”的一种自身表现。而相应地,作为认识到的利益或被认识到的自我价值,相对于主体来讲,从主观方面看,则是一种“外来”的利益或价值,因为它们对主体的主观不会有直接的“功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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