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法理学,
作者: 魏清沂主编
出 版 社: 兰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3-1字数:版次: 1页数: 38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1102761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将《法理学》的全部内容系统地归纳为六编,即法学导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价值论、法的运行论和法的关系论。这六个部分虽然没有涵盖法理学的全部内容,但是,我国法理学研究的绝大部分成果都可以涵盖其中。我国的法理学研究和教学中普遍存在着方法论的研究和教育不足的问题,法学的方法论这一法理学的重要内容还不能成为一个系统的体系,因此,本教材的美中不足就是没有法学的方法论这样单独的一编。
作者简介
魏清沂,男,1966年8月生,甘肃皋兰人。现作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学会法理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承担甘肃省人大、省社科基金和本校的科研项目、教改项目5项;多次参加甘肃省人大的立法论证、听证活动;出版专著1部,主编、参编《法理学》教材三部30余万字。在《兰州大学学报》(哲社版)、《西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有些文章被《新华文摘》转载。
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学的功能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西方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
第三节中国法学的历史
第四节中国法学的现实与未来
第三章 法学的体系与法理学
第一节法学的体系与结构
第二节法理学及其在法学中的地位
第四章 法学方法
第一节法学方法论
第二节法学的基本方法
第二编 法本体论
第五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的定义
第二节法的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
第六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第二节法律规则
第三节法律原则
第四节法律概念
第七章 法的形式与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
第三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及其分类
第四节法的效力
第八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体系
第二节法律部门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权利和义务释义
第二节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四节权利的界限和权利的滥用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和分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十一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
第五节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第三编 法历史论
第十三章 法的起源
第十四章 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五章 法的发展
第十六章 法制现代化
第十七章 法治理论
第四编 法的价值论
第十八章 法的作用
第十九章 法的价值理论
第二十章 法与利益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第二十二章 法与自由
第二十三章 法与效率
第二十四章 法与正义
第二十五章 法与人权
第二十六章 法的价值冲突
第五编 法的运行论
第二十七章 立法
第二十八章 法的实施
第二十九章 守法
第三十章 执法
第三十一章 司法
第三十二章 法律监督
第三十三章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第三十四章 法律程序
第六编 法社会论
第三十五章 法与经济
第三十六章 法与政治
第三十七章 法与科技和教育
第三十八章 法与文化
第三十九章 法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法学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在中国先秦时期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各代又有“律学”的名称。“法学”或“法律科学”在中国的广泛使用是近代西方文化传入中国之后事情。在西方,“法学”一词源自古代拉丁语的Jurisprudentia。其原意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该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
在法学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学的研究对象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对法学研究的具体对象,往往作了不同的解说和回答。例如,有的认为法学主要研究法的价值和最高目的,特别是法与道德、正义或哲理的关系,亦即研究先验的、亘古不变的理想法、正义法或自然法,以此作为评价现行法、修改或创制新法的依据;有的主张法学应养生研究实在法,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修改或创制新法的依据;有的主张法学应着理研究实在法,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法律体系及其结构和要素。特别是要对法的概念进行分析;有的主张法学的任务在于调查研究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研究法的社会功能和实效;有的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法的价值、法的形式和法的事实;而有的则把法学的对象归结为注释法典或重述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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