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用法规:宪法(掌中宝)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法律类教辅,
作者: 教学法规中心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8-1字数:版次: 1页数: 254印刷时间:开本: 64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351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一本收录法规全面、对重点法条精致加工并提供便捷检索途径、便于随身携带、随时翻阅的法规汇编,对于法律学人而言,无疑意味着学习时间的节省、学习效能的提升;而这样一本法规汇编又收录了大量的司考真题、考研信息以及学习资料检索途径,则不仅意味着学习视野的开阔、学习资料的丰富,更意味着法律学人能够在日常的学习中,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以及步人更高一级的学术殿堂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录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28日)
国家机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6年12月2日)
立法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
选举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95年2月28日)
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
附录
一、学法导航
1.法学核心期刊
2.常用法律网站
二、考研前瞻
1.名校法学院历年考研真题
2.备考指南
书摘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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