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案件法律依据2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版次: 1页数: 33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452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主体法适用指引+配套法律依据,精深加工,化繁为简,轻松上手,查找便捷。
内容简介
本书为《办理土地案件法律依据》,收录了目前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办理土地案件的法律适用疑难点。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主体法,主体法条下的适用指引总结了法律适用的难点,并链接了与本条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到某一法规的某一条文,使读者看到本条后能快速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纲举目张,方便快捷。第二部分“配套法律依据”分为五类。
目录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及适用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
第二部分 配套法律依据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年8月30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年12月27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9年9月17日)
土地取得、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4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9日)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2月24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3年6月11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2年5月9日)
土地登记规则
(1995年12月28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1993年2月23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11日)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04年11月2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年3月2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
(1999年10月22日)
土地征用、补偿与安置
土地使用和开发整理
争议与救济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基本土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适用指引
【国有财产与集体所有的财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第三条 【土地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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