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
分類: 图书,法律,国际法,国际公法,
作者: 王玫黎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224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930448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随着经济全球化、现代技术和航运事业的日趋兴隆,由船舶油类(包括运输油和燃油)引起的污染,无论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内层面都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我国已经成为石油进口大国,石油消耗量急速上升,发生的油污案件日渐增多;但还没有成熟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诸多的船舶油污案件面临着适法上的困难。因此,如何完善我国法上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构成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大课题。
作者简介
王玫黎,女,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经贸法学院副教授,从事民商法、国际法、海商法的教学和科研。参加了《关贸总协定体制下的衡平与冲突》、《中国海商法通论》、《世界著名十大法学家评传》等十余本专著的撰写,公开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其中核心刊物论文二十余篇。三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全文复印。其中有代表陛的有《通则上的民商合一与各商事单行法独立并行》。发表于《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3期。《儒家民族主义者——王韬的国际法思想》。发表于《现代法学》2002年第1期。《版权侵权行为法律问题研究》,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目录
引 言
第一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框架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框架
二、比较法上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三、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
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
五、小 结
第二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主体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关系人的结构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
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上的其他赔偿主体
五、两船以上多船碰撞的责任主体探讨
六、小 结
第三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演变与结构
二、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无过错责任
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无过错责任的基石
五、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免责事由
六、小 结
第四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适用的船舶和油类
二、适用的地域
三、赔偿的范围
四、损害的计算
五、纯经济损失问题的讨论
六、小 结
第五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责任限制
一、责任限制的概念
二、责任限制制度的沿革
三、责任限制的立法例
四、为什么责任限制
五、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
六、责任限制的丧失
七、小 结
第六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以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为中心
一、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三、条约在我国国内的适用
四、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五、小 结
第七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重构
一、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检讨
三、三种不同的建构进路
四、重构我国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则
五、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方案
六、小 结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框架
海洋占地球面积的70%以上,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其间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化学资源、矿产资源、动力资源和水资源等。人类虽然不在海洋上生活,但是海洋环境却是人类消费和生产不可缺少的物质和能量源泉。而且,随着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人类对海洋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二者的相互影响也日益增大。一方面,科学技术给人类提供了利用全球海洋环境的前所未有的能力和手段,借此,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导致了海洋环境的恶化,使海洋环境污染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正处于高速的经济发展时期,繁荣的经济也随之带来了一定的海洋环境问题。就目前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状况而言,由于城市生活污水和工农业废水大量排海,赤潮、溢油、病毒以及养殖污染等海洋环境灾害发生频率持续增加,加上其他严重破坏海洋环境的活动,我国海洋环境遭受严重的污染损害,海洋资源基础条件破坏严重,部分海域生态系统退化失衡。近海海域,特别是一些人海河口、海湾、港口和与大中城市毗连的局部海域,污染与生态破坏已相当严重;而且污染区域不断向外扩展,污染范围日趋扩大。
在海洋污染中,最重要的污染由船舶溢油而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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