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一本通8:刑事诉讼法一本通

分類: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刑事诉讼法,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5-1字数:版次: 2页数: 356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882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规定;以主题快速检索为线,高效查找法律依据;以法条注释理解为辅,阐释深奥法律概念。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例、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与认可。新版系列能够继续为读者学习法律、适用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改版后的一本通在继承原有体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主要特点如下:
1.丛书仍以主体法条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并在相关规定前总结出所附相关规定的主要內容,方便读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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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条注释和疑难术语脚注并用,辅之以日常生活中生动的小例子,以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
目录
主题快速检索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专门机关职权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 法、检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诉讼原则
第七条 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 检察监督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第十条 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及辩护
第十二条 法院统一定罪
第十三条 陪审制
第十四条 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第十六条 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十七条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 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第十九条 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中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级别管辖变通
第二十三条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五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六条 专门管辖
……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 死刊复核程序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行
附则
书摘插图
第二章 管辖
职能管辖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相关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第三款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监狱对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l2月29日)
第六十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