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办案常用手册10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6-1字数:版次: 1页数: 47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220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为“办案常用手册”丛书中的一本。该书总结办习各种医疗案件的规律,细分医疗案件类型,将医疗办案相关法律文件系统整理,是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广大公民医疗办案常备法律用书。
本书与其他医疗法律用书相比,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1.细化医疗相关法规的分类,读者可按类寻找医疗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
2.提炼【医疗常见纠纷及法律适用】,免去读者在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中寻找纠纷解决答案之苦。
3.精心编排【关键词速查索引】,将医疗案件最常用到的法条归类指引,提高检索速度。
4.标注【应用提示点】,以问答形式对医疗案件实务应用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5.收录【地方审判参考】,作为医疗案件办理的有效参考。
6.梳理、整合医疗办案中需要查询的各种【数据和标准】,如诉讼时效、赔偿数额的计算等,以提高办案效率。
目录
【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1983年12月17日)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7月20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1995年6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000年12月8日)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1.土地规划与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8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1年10月22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3年9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2004年4月29日)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1996年9月18日)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0年5月19日)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2003年4月10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5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2003年7月30日)
关于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2004年6月8日)
3.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2月24日)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12月4日)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2月17日)
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
……
【房地产开发经营】
【工程建设与招投标】
【房产买卖、租赁、抵押】
【房屋贷款】
【房屋拆迁】
【物业管理】
【地方审判参考】
附录:
办案数据速查
书摘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 【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 【国家扶持居民住宅建设】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的义务和权益】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房地产管理机构设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