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研究(第一卷)
分類: 图书,法律,外国法律,欧洲 ,
作者: 葛勇平,孙珺主编
出 版 社: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2-1字数:版次: 1页数: 19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032663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德国法研究》是哈工大法学文丛之一,由哈工大德国法研究所主持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德国公法、私法各领域的法律、政策等问题;主要栏目有学术专论、案例评析、法律法规、会议综述与发展动态等;主要特色是既注重理论研究,也兼顾对现实法律问题的探讨。
在国内外学者、专家大力支持下,《德国法研究》将分卷出版,其语言为中文与德文,面向从事德国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专家、司法人员及爱好者,也可作为高校国际法学专业师生的参考书。
目录
学术专论
德国基本法与政党制度对欧洲一体化的启示
萨维尼与现代国际私法
德国基本权利与国际人权交汇领域的医学研究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之法律特点剖析
案例评析
沉默的法律含义——教学案例解析
情谊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指派司机帮忙案”译评
法律法规
德国《企业完整性及撤销权现代化法》介评
会议综述
“行政法的社会意义”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展动态
葛勇平、孙瑁教授与有关专家交流建立德国法研究所的构想
孙珺教授访问南航法律系与南大中德法学研究所
德国马堡大学高内阁教授到哈工大法学院访问讲学
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芭提思教授到哈工大法学院访问讲学
葛勇平、孙瑁教授在京访问德国技术合作公司
葛勇平、孙瑁教授在京参加国际研讨会
附录
后记
书摘插图
学术专论
德国基本法与政党制度对欧洲一体化的启示
一、“欧盟”制宪遇挫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欧洲国家,为了走出战后经济停滞、民众困苦和社会动荡的怪圈,从当时的重要战略物资即煤炭与钢铁的生产领域人手,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形成了以西德、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为创始国的局部经济职能联合体,并逐步将欧洲一体化向所有经济职能领域渗透,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政治合作,构建了战后新的欧洲国家体系。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过《巴黎条约》、《罗马条约》、《单一欧洲文件》、《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尼斯条约》、《欧洲宪法条约》、《里斯本条约》,从“欧共体”到“欧盟”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渐从经济领域渗入政治领域。21世纪初,《欧洲宪法条约》的诞生开辟了欧洲一体化的新纪元。虽然《欧洲宪法条约》命运多艰,但其里程碑的意义不可忽视。
(一)《欧洲宪法条约》的产生
《欧洲宪法条约》的产生与“欧盟”2004年5月1日的扩大密切相关。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并于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欧盟”完成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中、东欧的10个国家正式加入“欧盟”。欧盟这一次扩大意义非凡:一方面,它是“欧盟”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此前的四次扩大一共有9个国家加入,而2004年这一次扩大一下子有10个国家加入,使“欧盟”人口从3.7亿增加到4.5亿,GDP达到92548亿欧元;另一方面,绝大多数新成员国在过去的冷战时期无论是政治制度上还是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上都处于“欧盟”的敌对阵营,而且经济发展水平与老成员国相去甚远。为了应对“欧盟”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需要尽快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提高“欧盟”决策的民主性和效率、公民基本人权与自由的保障、“欧盟”自身安全及其在促进国际和平中的地位与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欧洲广大民众最为关切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欧盟”新老成员国,而且需要其他申请加入“欧盟”的各个国家的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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