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21世纪法律教育互动教材·基础课系列)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法学基础理论,
作者: 王去霞等著
出 版 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1页数: 35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217533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法律教育与司法考试互动
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最新学科发展,参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确立教材知识体系,突出重要知识点,既讲求理论体系的系统性,又突出司法考试的实用性,对法学专业教材进行全新探索,帮助学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实现司法考试的同步备考。
课堂教学与配套测试互动
结合司法考试要求,创新设置配套测试模块,突出不定项选择和案例分析题型,巩固课堂教学的同时,更帮助学生了解和适应司法考试要求。创新互动体例,实现教材、案例教程、习题集等教育出版形态的完美统一。
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互动
保持适中理论深度,准确概括主流通说,注重总结实体规范,在保证理论教学重点突出、观点明晰的前提下,强调案例教学,参考司法考试的案例考查形式,于正文、配套测试中穿插精选案例,或例举示范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或测试法律争议分析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
内容简介
外国法制史学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基础学科之一。它是研究世界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本质、主要内容、表现形式、基本特征及其相互联系,并揭示其发展演变规律的科学。本教材选择了楔形文字法、古印度法、古希腊法、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伊斯兰法、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俄罗斯法和欧洲联盟法14个最具代表性的法律体系来进行介绍和论述。 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作者简介
王云霞,1962年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1997年、1999年曾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访学。研究专长:东方法、比较法律文化和文化遗产法。主要研究成果:《东方法概述》、《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等专著和教材10余部,《的时代精神探析》、《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等论文2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汉穆拉比法典》
第三节 楔形文字法的特征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二章 古印度法
第一节 古印度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古印度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古印度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三章 古希腊法
第一节 古希腊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古希腊法的特征
第三节 雅典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四章 罗马法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三节 罗马法的特征
第四节 罗马私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配套测试
第五章 日耳曼法
第一节 日耳曼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日耳曼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日耳曼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六章 教会法
第一节 教会法的产生、发展和衰落
第二节 教会法的渊源
第三节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教会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七章 伊斯兰法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产生与演变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渊源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八章 英国法
第一节 英国法的形成与演变
第二节 英国法的渊源
第三节 宪法
第四节 财产法
第五节 契约法
第六节 侵权行为法
第七节 家庭法和继承法
第八节 刑法
第九节 司法制度
第十节 英美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配套测试
第九章 美国法
第一节 美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宪法
第三节 行政法
第四节 民商法
第五节 经济和社会立法
第六节 刑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八节 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十章 法国法
第一节 法国法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宪法
第三节 行政法
第四节 民商法
第五节 经济和社会立法
第六节 刑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八节 大陆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配套测试
第十一章 德国法
第一节 德国法的形成和演变
第二节 宪法
第三节 行政法
第四节 民商法
第五节 经济和社会立法
第六节 刑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八节 德国法的影响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十二章 日本法
第一节 日本法的形成和演变
第二节 宪法
第三节 行政法
第四节 民商法
第五节 经济和社会立法
第六节 刑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八节 日本法的影响和历史地位
配套测试
第十三章 俄罗斯法
第一节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 苏联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联邦法律制度
配套测试
第十四章 欧洲联盟法
第一节 欧洲联盟法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欧洲联盟法的渊源和特点
第三节 欧洲联盟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欧洲联盟法的影响
配套测试
配套测试参考答案
论著书目索引
书摘插图
第一章楔开文字法
本章导读
楔形文字法是世界上迄今所知最古老的成文法系,它不仅对古代西亚法律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整个人类法制文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楔形文字诸法典的结构较为独特,一般都包括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具有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特点,是典型的东方奴隶削法律。《汉穆拉比法典》是至今保存最完整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其结构和内容都比较完善。对楔形文字法进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掌握人类成文法最原始的表现形式及其产生发展的基本过程。本章需重点掌握: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汉穆拉比法典》的内容与特点、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
第一节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楔形文字法的概念
楔形文字法是古代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地区的居民创造的、
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大体包括苏美尔、阿卡德、阿摩利、依兰、赫梯、亚述等民族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起源于古代两河流域南部的一种古老文字,由苏美尔人所发明。因这种文字形如楔子,故称楔形文字。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
两河流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国家的地区之一,也是最早出现成文法的地区。公元前31世纪初期,居住在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的苏美尔人与北部地区的阿卡德人就相继建立了十几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国家,其中较为著名的有乌尔、拉格什和乌鲁克等。这些城邦国家最初都以习惯法为法律渊源;国家首脑被称为“恩西”或“拍达西”,多半由选举产生;土地最初被认为是属于城市保护神的,后来才有了君主分封的制度,但多数土地仍归村社所有;家庭中丈夫地位高于妻子,妻子不能生育或不尽哺乳义务要被推入河中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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