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道德教育
分類: 图书,社会科学,教育,世界各国教育,
作者: (美)赫斯利普 著,王邦虎 译
出 版 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3-4-1字数:版次: 1页数: 23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716368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美国人的道德教育》是为美国人而写的。这本书所构建的道德教育,其社会环境是专指美国。这本书有时参考的政治和文化方面的价值更是相对于美国而言;这本书中所分析的两个案例尤其是针对这个国家。然而,在这本书中所构建的道德教育理论,它并不是特殊地只针对美国或其他任何国家。按照书中论述的理论,道德利益的任何行动都是一个自由自觉当事人所做的事;或者说,是一个自由而又有理性的人所做的事。但不管怎么说,并不是每一个自由自觉人的行动都是道德所要关心的。道德所关心的东西必须是人际关系的。换句话说,道德所关心的东西其意是:一个自由自觉当事人所做的事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他当事人。因为所有道德当事人在逻辑上说都具有自由、知识、目的和审慎方面的品格。这种品格不仅是为着他们自己,而且在总体上也是为着其他所有人。道德当事人在逻辑上要能评价自由、知识、目的和审慎方面的品格,并有权利、有责任要培育它们。从这种理解出发,一些道德原则就随之而出。其中包括:每个道德当事人必须珍爱道德行动方面的品质。每个人都必须尊重其他人在这些品质方面的权利。每个人都要有责任去支持和培养那些有益予道德行动的社会环境。此外,道德原则还应包括那些对每个道德当事人都有益的美德或良好的习惯。美德中有一些是智力上的,而其他的则是情感上的。道德教育的任务归根结底就是如何发展作为道德当事人的孩子和青年,或者说,使这些孩子和青年怎样去获取这些美德,并使之成为道德当事人的品格。
作者简介
赫斯利普(Robert D.Heslep),美国人,生于得克萨斯州休斯顿。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长期执教佐治亚大学。曾任美国教育哲学学会会长。现为佐治亚大学名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教育哲学、教育管理、道德教育、传媒与教育等。主要著作有Thomas Jefferson and Education(1969)、Education in Democracy(1989)等。
目录
译者的话
中文版序
导论
第一章道德教育的急迫性
为什么美国人需要道德教育?
为什么还要一种理论?
第二章道德行为的规范
常规的道德尺度
道德的本质:道德价值的尺度
道德的本质:其他的道德规范
道德社会和道德社区
第三章道德规范的可行性
美国人对那些规范可能有什么反对意见?
什么观点对那些规范有利?
美国传统的道德价值与道德行为一致吗?
结论
第四章道德教育的目标
品格
道德当事人的品格
道德品格的先决条件
道德品格中的公众利益
第五章道德教育的内容
实际内容
服务、产品和过程
第六章道德教育的方法
作为一种道德活动的教学
道德品格教学中的道德价值
道德品格教学中的道德权利
道德教育中的责任
道德教育中的美德
第七章美国的道德教育
核心价值与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关于品格教育内容的政策
关于德育教学的政策
结论
第八章关于娜塔琳特纳的道德教育
关于娜的个案
娜的几种需要
拟订的道德教育方案
结论
第九章关于“武力帮”的道德教育
关于“武力帮”的个案
该案例所需要的道德教育
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案
第十章结论
总结
非道德的品格教育
书摘插图
第一章 道德教育的急迫性
我的这项研究邀请教师、学校管理者、学生父母、神职人员、政策制定者、哲学家,以及所有其他对美国道德教育感兴趣的团体加入。其构想是建立一个理论框架,它包含一系列道德规范和建立在这些规范之上的结果、内容、教育教学。我希望这些规范对美国将是可行的,而且在逻辑上是合理的。这种道德教育观能被广泛地用于美国教育。如进一步从实践考虑,对单个美国人来说,在他们面对道德难题的情况时,这种观点也能运用。
一些人已为这个研究项目作出了贡献。他们当中有我的同事卡尔格利克曼(Carl Glickman)和邓肯韦特(Duncan Waite),我的研究生助理佩吉格伦(Peggy Geren)和斯蒂文史密斯(Steven Smith),以及我在1994年春季班开设的“伦理与教育”课中的学生。不过,从严格意义上说,要求这些人都加入到这个研究项目中来是不可能的。我是这个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其他人很少在工作进展中与我进行讨论。然而,在此期间,大家可以进行一种松散的合作。我记得我们常在长途电话上讨论问题。在考虑如何发展我的理论的过程中,我用已出版的有关道德教育方面的文献作为基础,用来对付其他人可能要提出的问题和反对意见。此外,他们能提醒我,在他们自己进行讨论时,他们是否表述了所有的问题和批评意见,这些问题是否已被圆满地解决。在这种场合下,他们能不受不适当的干扰而努力于陈述他们的看法。
对有些人来说,这样研究的意图可能会被他们欣然接受,但它肯定不会令所有人都赞同。对我们生活世界中出现的不安定状况,那些人关心的只是道德教育理论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而并非理论自身的结果。虽然如此,他们或许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只关注美国人的道德教育,而不是尽可能多地包括其他人。而有些人则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只注意道德教育,而不注意其他类型的规范教育。实际,他们中的有些人试图了解,为什么我们应当注目于美国各种规范教育中的某一类,而不是解决这个国家在社会和经济方面出现的问题。有些人则坚持要弄明白:为什么我们要重建一种道德教育理论,而不是从那么多业已形成的理论中选用一种;还有一些人想知道,作为一种理论构建,我们的这项研究有何特别意义。下面让我们来回答这些问题。
为什么美国人需要道德教育?
毫无疑问,关于价值、责任以及其他规范的教育对于任何社会都是重要的。人们的行动不仅作用于自身,而且时常影响到他人。所以,人们喜欢像指导自己一样来指导别人的行动。他们设计用来控制他人行动的基本方式就是“规范”,或称之为“行为准则”。当人们无法回避行为准则的强制性时,他们并不视它为规范的基石。相反,他们把它看做是对行动指导的一个补充。例如,在那些缺乏规则的地方,规则可以用来对付破坏分子,或者用来处理突发的冲突。实际上,社会成员是不会自动地依照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规则来行动的。他们必须在各种机制的援助下,经过为期几年的学习后才能有这样的表现。所以,社会为其成员作好规范教育的准备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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