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原理
分類: 图书,法律,司法制度/司法技术,
作者: 王传道 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6-1字数:版次: 1页数: 435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2049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侦查、刑罚、监狱都是犯罪的伴随物。犯罪与对犯罪的侦查、刑罚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出现。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由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出现了剥削与被剥削,有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与既得利益,为了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便把反对和蔑视统治阶级关系的行为定为犯罪,并加以刑罚惩罚,于是产生了刑法。为了及时惩罚犯罪,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应用一定的方法把犯罪人查缉归案,于是侦查便应运而生。由此可见,犯罪与侦查形影相随,相生相克,又是相反相成的关系。换言之,犯罪是侦查的诱发物、催化剂,侦查是犯罪的克星、天敌,没有犯罪便没有侦查,将来犯罪消灭了,侦查便自然消失。但在有犯罪存在的社会里,侦查不仅不能削弱,相反,犯罪活动越嚣张,侦查越应当加强。犯罪与侦查的较量中,是“水涨船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互动关系。
作者简介
王传道,男,汉族,1936年4月出生,河南省杞县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教研室教授,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刑事侦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优秀教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岗手优”优秀教师。获司法部法学教育优秀育人奖。主要著作有:《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技术》、《司法技术检验实务》、《讯问学》、《司法鉴定概论》、《经济犯罪与对策》等。发表《论侦查科学化》等学术论文四十余篇。曾赴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访问,应邀赴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参加《海峡两岸犯罪侦查学术研讨会》。
目录
导论
一、历史的回眸与问题的提起
(一)东方侦查学的兴起与挫折
(二)西方侦查学的崛起
(三)新中国侦查学创建与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二、侦查学理论的实际价值及其深远意义
(一)理论贵在启迪人们的思想,开发人们的智慧
(二)基础理论、应用理论与侦查实践应当融合一起
(三)研究侦查学基础理论的深远意义
三、侦查学基础理论框架之探索
(一)侦查认识论
(二)侦查对抗论
(三)侦查思维论
(四)侦查谋略论
(五)侦查科技论
(六)侦查民本论
(七)侦查决策、运筹论
(八)侦查系统论、信息论与控制论
(九)侦查目的论
第一章侦查认识论
一、侦查认识的哲学依据
(一)犯罪是物质运动的形式
(二)犯罪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犯罪具有普遍联系性
(四)犯罪事实的可知性
(五)辩证唯物论是侦查认识的金钥匙
二、侦查认识的基本特征
(一)侦查认识主体的法定性
(二)侦查认识客体的复杂性
(三)侦查认识对象的模糊性
(四)侦查认识的动态性
三、提高侦查认识的途径
(一)积极变革侦查实践
(二)尊重客观规律,发挥聪明才智
(三)把握特殊性,沿着暴露性,揭示其隐蔽性
(四)加强逆向、换位思维,使案情思维再现
(五)着眼侦查全局,局部服从全局
四、侦查认识中的现象与本质
(一)案件中真相、假象并存,本质隐在其中
(二)识破假象,暴露对手;制造假象,迷惑对手
五、侦查认识中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一)必然性与偶然性共寓于侦查认识之中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
(三)把握必然性和偶然性,驾驭取胜机遇
六、侦查认识中的原因和结果
(一)案件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
(二)侦查认识中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
(三)深刻揭示因果联系,正确利用因果关系
……
第三章侦查思维论
第四章侦查谋略论
第五章侦查科技论
第六章侦查民本论
第七章侦查决策、运筹论
第八章侦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
第九章侦查目的论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三章侦查思维论
一、侦查思维的特征
思维是人脑借助于言语、表象和动作实现的,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映。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们认识的基本方式,主要表现在人们解决问题的活动中。思维是人类认识世界,寻求真理的工具,离开思维就不能认识事物,不能获得真知。所以,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切科学的进步和发展,不能离开理论思维。侦查实践和理论研究,同样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任何思维都有一定的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各个领域的具体思维都需要共同的思维形式,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涉及的对象不一样,就形成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内容。侦查是活力对抗的一种表现形式,侦查思维与其他领域里的思维活动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侦查思维的多向性
所谓多向性思维是指侦查主体认识过程中,要从多方向、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去分析、思考问题。侦查活动是一种复杂的、动态性的认识过程,无论运用逻辑思维或其他思维去思考侦查对策,总显得有诸多不足之处。“只有立体的、全面的、多方式的复合性多维思维,才有可能全面把握事物的基本规律以及特殊规律,才能科学地、准确地预测其发展方向,从而以此拟定自己正确的计谋与谋略。”多向性思维是一种利用多种思维方式、多种思维评价标准、多种科学定律组成的一种复合型的网式思维模型。它将多种思维形式的优长组合在一起,取得整体优化的效益。多向思维敢于打破常规思维定势,把思维的“触角”伸向四面八方,不仅扩大了思维的自由度,开阔了视野,而且能吸取各方面的知识财富,为解决侦查对抗中的问题服务。
进行多向思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敞开心扉,善纳良言。侦查中研究问题,分析案情,进行侦查决策之前,侦查指挥员必须心胸开阔,宽怀大度,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让各种不同认识都讲出来,畅所欲言,无所保留,能容纳各种不同观点,从中吸取好的意见或从中受到启发,打开自己的思路,时刻防止或摈弃自己因思路狭窄而产生的各种偏见。当人们
对某种新情况、新事物形成一定的观点后,往往听不进去不同的意见,甚至对不同意见会不加思考的本能地反对,这就容易形成偏见。对此,必须自觉的予以抑制和克服,使心扉敞开,防止关闭。
2.全盘考虑,把握重点。侦查主体在思考问题,分析案情,研究侦查方案过程中,要考虑侦查对抗与环境的关系,注意各方面的联系,从整体利益出发,不能以个人感情的好恶评判是非,也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片面性会把侦查思维引入歧途,贻误战机,造成侦查对抗失利。全盘考虑是从思维方法上照顾全面,防止片面,而不是事不分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还应当在千头万绪中抓住主要矛盾,对于事关全局或案件的关键问题,一定要重点考虑,反复思索,多方研究,深思熟虑,抓住了关键问题,解决了主要矛盾,其他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