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何其莹,李涛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21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1124407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作为教材,尊重学界认同的法理学理论框架,力求做到体系完整,理论全面,书中具体包括了: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程序的功能与意义、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等内容。 本教材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以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自学人员。
内容简介
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以部门法理论与实践为主要基础提升而成的法学一般理论,它既是法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又是对法学理论的深化,对法学的其他学科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对于刚进入法学专业学习的学生而言,学好法理学是学好其他法学学科的基础。
本书作为教材,尊重学界认同的法理学理论框架,力求做到体系完整,理论全面。
本教材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以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自学人员。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第二节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特征
第三节 法的本质
第二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释义
第二节 法律规则
第三节 法律原则
第四节 法律概念
第三章 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效力层次
第四节 法的效力范围
第四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
第二节 法律部门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第三节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六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释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七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
第三节 归责与免责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第九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概述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十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节 法与利益
第三节 法与秩序
第四节 法与自由
第五节 法与效率
第六节 法与正义
第二编 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十一章 法的起源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组织与原始社会规范
第二节 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第三节 法产生的基本过程
第十二章 法的历史类型
第一节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第二节 古代法律制度
第三节 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法的继承、移植和法制改革
第一节 法的继承
第二节 法的移植
第三节 法制改革
第十四章 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制现代化
第二节 法治国家
第三节 人权
第三编 法的运行
第十五章 法的创制
第一节 法的创制的概念与立法体制
第二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与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
第十六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守法
第二节 执法
第三节 司法
第四节 法律监督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
第十八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释义
第二节 法律程序的功能与意义
第四编 法与社会
第十九章 法与经济
第一节 法与生产方式
第二节 法与市场经济
第二十章 法与政治
第一节 法与国家政权
第二节 法与党的政策
第三节 法与民主政治
第二十一章 法与道德、法与宗教
第一节 法与道德
第二节 法与宗教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是法理学的核心内容,是法理学不能回避而又首先必须作出回答的问题。本章首先通过对中西方法的词源和词义的探讨,简要分析了法的广、狭两层含义,并进一步阐明了法的定义,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法的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进而对法的本质进行了两个层面的分析。本章是法理学中重中之重的内容,法的定义、特征和本质都必须透彻掌握。
第一节 法的定义
一、法、法律的词源和词义
法理学中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就是法的概念,如果法理学不能首先解决法的概念如何定义的问题,那么其他法学判断和推理将丧失基础或无法进行。要探寻法的概念即“法是什么”的问题,首先应当了解人们早先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法的。
(一)我国古汉语中“法”的词义
汉语中“法”的古体是“灋”,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东汉时期许慎所著)对“灋”解释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该解释从灋的结构表明了法有四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我国古代的“法”和“刑”是通用的,刑是惩罚性的,是以刑罚为后盾的。第二,“平之如水,从水”,表明法以“氵”作偏旁,有“公平”之意。第三,“席,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直”即指正义,表明法有“明断是非曲直”之功能,“去”,有审判和惩罚的含义。席(也称獬豸)是一种传说中的独角神兽,据《异物誌》说:“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又据王充的《论衡》中记载:该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因秉性耿直,善于明断是非曲直,故“古者决讼,令触不直”。第四,以独角兽来判明案件是非,体现了我国远古时期神明裁判的思想,这种思想甚至还影响到后世法官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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