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考试,成考/自考,
作者: 郭秀梅 主编
出 版 社: 科技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 537000版次: 1页数: 306印刷时间: 2008/02/01开本: 大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233299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2008年大纲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我们邀请了全国各地著名高校的专家、教授和重点高中的特、高级教师,严格依据大纲精神对复习考试丛书进行了系统的修订。修订后的这一套复习考试丛书,及时反映了大纲的最新变化,全面体现了大纲的最新精神,结构更加科学、合理,适用性更强,成为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的理想用书。
修订后的这套复习考试丛书,具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内容紧扣大纲,编写立意突出了大纲提出的“更注重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把握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要求。
二、各章、各部分的同步练习、典型例题、答案解析等各个方面,都贯穿了大纲要求,着眼和服务于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提高这个基本目标上。
三、丛书内容方面,在保证覆盖大纲所有知识点的前提下,剔除了部分过于冗长的文字,适当减少了篇幅,使复习考试丛书更精练、简洁。
目录
第一部分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自然人
第四章法人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代理
第七章时效和期间
第二部分物权
第一章物权概述
第二章所有权
第三章用益物权
第四章担保物权
第三部分债权
第一章债的概述
第二章合同法总论
第三章合同法分论
第四部分人身权
第一章人身权概述
第二章人格权的种类
第五部分知识产权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三章专利权
第四章商标权
第六部分继承权
第一章继承制度概述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三章遗嘱继承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七部分民事责任
第一章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章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三章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附录2008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民法》复习考试大纲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大纲要求
理解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掌握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理解民法的解释方法。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我国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涵。
内容精读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民法等同于传统私法,是指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其中自然包括商法;而狭义民法仅指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通常不包括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等法律规范。
(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前者简称实质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范围涵括了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等,它是从法律规范内容的性质上来阐释民法的;后者简称形式民法,是指按一定的体系编纂的并且是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
区分以上二者,其目的在于认清民法的渊源及其内容和体系。在我国,实质民法是客观存在的,但迄今为止,我国仍无形式民法,即民法典。
(三)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民法典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逻辑体系编纂并予颁行的民事立法文件。它是民法的最高形式,具有逻辑严密,体系完备,条文众多,相对稳定等特点,我国现在正在制定民法典,《民法通则》是民事单行法。
(四)民法与商法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商事关系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交易关系。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的范围涉及国家权力不直接介入的整个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领域,与私法相同。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把规定商人和商业组织的地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编纂成商法,民法与商法并列,商法典有不同于民法典的特点。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没有独立的商法典。
(五)公法与私法.
公法以政治、公共秩序和国有利益为基础和中心,以国家权力为驾驭手段,以命令和服从为特点;私法则以民事主体利益为内容,以私人权利为核心,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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