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的模式原理与制度选择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物权,
作者: 刘靖 著
出 版 社: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21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30224033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凡权利者皆有变动,于物权亦不例外。但物权之变动,内部涉及交易双方当事人之权利承接,外部影响第三人的信赖与交易秩序,故有史以来,民法物权之变动,甚受关注。 本书力图通过对物权变动理论的理性化模式及形式主义和对抗主义两大模式的客观评价,系统地提出了“从绝对物权到相对物权的变迁”、“应然意义上的物权行为”、“以多元公示方式为基础的善意取得”等物权变动领域的创新性命题,展示出物权变动理论演进的相对客观、完整、真实的图景,从而为我国未来物权法及民法典上的物权变动模式选择提供更为理性的建议。
内容简介
本书以物权及其变动模式的应然发展脉络为参照系,对德国法系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成因进行了多维剖析,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从绝对物权到相对物权的变迁”、“应然意义上的物权行为”、“以多元公示方式为基础的善意取得”等物权变动领域的创新性命题,对困扰学界多年的物权变动理论进行了创新性的分析,推进和深化了物权变动模式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上的物权变动模式选择提出了立法建议。
本书适合从事民法理论教学研究者、研究生以及司法实务工作者参考。
作者简介
刘经靖 男,1976年生,山东省招远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领域: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多次主持和参与司法部、省社会科学、省软科学、省教育厅等科研项目。在《法学杂志》等专业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2篇,主编和参编教材3部。代表作:《从古典物权到现代物权——物权观念变迁的历史考察与比较分析》、《物权的含义及其实现的路径选择》。
目录
丛书序
导论
第1章 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理论
1.1 物权变动若干基本范畴界定
1.1.1 物权的含义
1.1.2 物权变动的含义及其类型分析
1.1.3 物权变动模式的含义及其制度结构
1.2 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框架和相关制度体系
1.2.1 现有理论对物权变动模式制度体系的认识
1.2.2 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体系
1.2.3 物权变动模式的边缘性制度安排
1.3 物权变动模式的制度价值与制度绩效
1.3.1 物权变动模式的制度价值及其实现可能
1.3.2 物权变动模式的制度绩效
1.3.3 利益衡量论的纠偏功能——悖论模式的作用、价值与命运
第2章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研究状况及其评价——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研究20年历程的路径、反思与创新
2.1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研究概况
2.1.1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研究的体制性起点
2.1.2 物权变动模式研究若干历史阶段及其主要成果和特征
2.1.3 当下的物权变动模式理论和立法概况
2.2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2.2.1 缺乏对物权变动模式的制度价值和制度绩效问题的科学认识
2.2.2 缺乏科学的研究方法
2.2.3 视野过于狭窄,忽视了对现实的应有关注
第3章 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抽象透视——逻辑和历史视野下的双重解读
3.1 从物权到物权变动——物权变动模式与物权之关联性的逻辑考察与结构分析
3.1.1 从物之利用到物权——物权的产生及其基本价值理念分析
3.1.2 物权的构成要素分析
3.1.3 物权变动的基本内涵
3.2 物权变动模式的结构特征和基本结构体系
3.2.1 物权变动模式的结构特征
3.2.2 物权变动模式的基本结构与解释路径
3.3 物权变动模式的结构化分析——以简约型和复杂型两种模式为中心的考察
3.3.1 物权观念的两个模型预设
3.3.2 物权观念预设在物权变动意义上的制度展开
3.4 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历史展开——物权观念与物权变动理论历史变迁路径的应然进路与抽象历史分析
3.4.1 关于物权观念与物权变动理论历史变迁的说明
3.4.2 抽象历史分析方法之说明
3.4.3 从古典简约物权到现代复杂物权的抽象历史变迁
第4章 物权变动理论的历史透视:各国模式的不同意识流向比较——以法国法、德国法和普通法为中心
4.1 古典物权的历史考察与比较分析
4.1.1 古典静态物权真实样态的历史考察与比较分析
4.1.2 古典动态物权的历史考察与比较分析
4.1.3 古典物权变动模式的特征总结
4.2 古典法以来“占有委托”下的物权变动规则及其演进脉络
4.2.1 说明: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和基于占有委托的物权变动的区分及其在物权变动理论考察中的意义
4.2.2 制度观测的理论起点——占有委托制度的产生
4.2.3 古典占有委托制度下“善意”的萌动——兼评善意取得起源论
4.2.4 罗马法以后的“占有委托”——善意取得的制度形成
4.3 古典法以来“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规则及其演进脉络
4.3.1 罗马时代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规则演进的过程化描述:仪式—现实交付—拟制交付
4.3.2 观念型交付下的物权基本理论解释
4.3.3 罗马—日耳曼—法国法的制度演进路径
4.3.4 日耳曼—罗马—德国法的制度演进路径
4.3.5 普通法的制度演进路径
4.3.6 小结
4.4 善意取得制度视野下各法系物权变动制度演进之差别
第5章 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成因与缺陷
5.1 从形式到形式主义:物权变动形式主义模式的结构成因、制度表现与思想根源
5.1.1 物权变动的逻辑结构与形式主义的关联
5.1.2 复杂型物权变动模式的功能解读视角——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的生成
5.1.3 形式主义的制度表现——物权形式主义与债权形式主义
5.1.4 形式主义(formalist)模式的哲学根源和社会根源
5.2 形式主义模式缺陷的具体分析
5.2.1 关于物权变动的逻辑起点:物权与债权的含义
5.2.2 形式主义模式下的结构失衡问题
5.2.3 形式主义模式的修正及其存在的问题
5.2.4 形式主义模式下善意取得制度的处境:局限与尴尬
5.2.5 无因性理论的悖论及其成因之逻辑分析
5.2.6 德国形式主义无因性理论的法哲学和法社会学分析
5.2.7 形式主义模式的成本与绩效分析
5.2.8 形式主义模式的“交易安全”性能评价
5.2.9 复杂型物权变动模式下公示规则的经济分析
5.2.10 形式主义规则的现实基础反思
第6章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创新
6.1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选择
6.1.1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演进历程
6.1.2 我国目前理论界对物权变动模式选择的基本态度及其局限
6.1.3 我国未来物权法和民法典的物权变动模式选择:从形式主义到对抗主义
6.1.4 我国公示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选择的障碍及其克服
6.2 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设计
6.2.1 我国物权法上公示对抗主义的模式原理
6.2.2 我国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的公示制度体系设计
6.3 路径依赖与制度变迁:物权法的传统与超越——代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1章 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理论
在民法理论视野中,“物权变动”理论作为一个被反复甚至重复研究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出现了“疲倦”现象,以至于不少学者面对这一问题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不该说的也已经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列入研究视野,似乎并非一种明智之举。
毫无疑问,翻阅已有的研究成果,重复性资料似乎构成了已有知识体系的主要部分。但另外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相关理论的高度重复叙说,似乎并没有为理论的推进提供有效的认识,相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颁布从而理论的探讨获得一个短暂的停歇时,反观在这一问题研究上所走过的历程却可以发现一些难以置信的现象:即使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我们仍然存在重大的认知缺陷和漏洞。例如,在现有的物权变动理论和立法引导下,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日益分裂。对于前者,强制登记制度的约束使其变动规则刚性有余,而于后者,“善意取得”规则适用的日渐普遍则使动产(甚至包括那些适用登记规则的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愈显灵活。进一步的考察还可以发现,这种制度分裂现象甚至在不动产领域内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适用形式主义,而在用益物权体系中,部分物权变动规则也表现为对抗主义(这种现象在更早一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中也有表现),那么,作为具有普适性的物权变动规则在具体实践中的这种交错现象如何解释?
又如,作为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制度表述(所谓对抗主义其比较完全的展开性表述通常为“非经交付或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规则意味着一种物权变动规则,但在形式主义模式下,善意取得不仅通常局限于动产,而且在制度体系设计上属于“动产物权的特殊取得方式”,而在作为形式主义典型反映的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表述中,也存在“善意”的闪烁其词的表述,这表明,对于善意取得与物权变动模式之问的关系,至少目前还缺乏深度的统一认识。
再如,物权变动模式目前更多地表现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而实际上,从逻辑源头上看,当下形式主义模式在最根本意义上取决于我们对物权绝对观的理解,那么,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有关物权本身的研究是否已经充分?当下的物权绝对性理论是否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指向物权观念的历史考察和比较研究对于物权变动模式理论具有何种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