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法学精品教材-民法学简明教程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民法,
作者: 季秀平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744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660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为《应用法学精品教材》之一。
本书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介绍了民法总论、人身权法、物权法、债权总论、合同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的有关内容,突出了主要知识点以及重点和难点。书中较好地处理了民法学与婚姻家庭法和知识产权法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 全书共七编,分别为民法总论、人身权法、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具体分为三十七章,每章后面都附有典型案例或综合案例及其简要分析,具有应用性和实用性。 本书符合二、三类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同时也适合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以及本科院校举办的民办高校使用。
作者简介
季秀平,男,1967年3月生,江苏涟水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任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江苏知缘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共徐州市鼓楼区区委常委、鼓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已在《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2部、合(编)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2007年),省级课题4项(2005-2008年)。江苏省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2004-2007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本质与本位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民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节民法的渊源与效力
【案例分析】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案例分析】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自然人的住所与身份证明
【案例分析】
第四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与法定代表人
第五节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案例分析】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合伙
第三节其他非法人组织
【案例分析】
第六章物
第一节物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的分类
第三节货币与有价证券
【案例分析】
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五节无效法律行为
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案例分析】
第八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权
第三节无权代理
第四节代理的终止
【案例分析】
第九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诉讼时效
第二节除斥期间
第三节期限
【案例分析】
第二编人身权法
第十章人身权概述
第一节人身权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节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
第三节人身权的民法保护
【案例分析】
第十一章人格权
第一节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质性具体人格权
第三节精神性具体人格权
第四节一般人格权
第五节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
【案例分析】
第十二章身份权
第一节身份权的概念及与人格权的区别
第二节各种身份权
【案例分析】
第三编物权法
第十三章物权总论
第一节物权概述
第二节物权的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物权的保护
【案例分析】
第十四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所有权的种类
第三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相邻关系
第五节共有
第六节所有权的取得
【案例分析】
第十五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地役权
【案例分析】
第十六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抵押权
第三节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案例分析】
第十七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取得与消灭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第四节占有的保护
【案例分析】
第四编债法总论
第十八章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与要素
第二节债的发生原因
第三节债的种类
【案例分析】
第十九章债的履行
第一节债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
第二节债的适当履行
第三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案例分析】
第二十章债的保全与担保
第一节债的保全
第二节债的担保
【案例分析】
第二十一章债的转移与消灭
第一节债的转移
第二节债的消灭
【案例分析】
第五编合同法
第二十二章合同总论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四节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五节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
第二十三章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一节买卖合同
第二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赠与合同
第四节借款合同
【案例分析】
第二十四章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第一节租赁合同
第二节融资租赁合同
【案例分析】
第二十五章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承揽合同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
【案例分析】
第二十六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运输合同
第二节保管合同
第三节仓储合同
第四节委托合同
第五节行纪合同
第六节居间合同
【案例分析】
第二十七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案例分析】
第六编继承法
第二十八章继承法概述
第一节继承概述
第二节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继承权
【案例分析】
第二十九章法定继承
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第三节代位继承
第四节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案例分析】
第三十章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遗嘱继承
第二节遗赠
第三节遗赠扶养协议
【案例分析】
第三十一章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继承的开始
第二节遗产的处理
【案例分析】
第七编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章侵权责任概述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概念、种类和形式
【案例分析】
第三十三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十四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节损害事实
第四节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五节过错
【案例分析】
第三十五章抗辩事由及民事责任竞合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二节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
【案例分析】
第三十六章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
第一节适用过错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
第二节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
第三节适用无过错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
第四节事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第三十七章侵权损害赔偿
第一节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第二节财产损害赔偿的确定
第三节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
第四节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案例分析】
本书缩略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二节 民法的本质与本位
一、民法的本质
民法的本质,是指民法的本质属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民法是关于市民社会而不是关于政治国家的法。什么是市民社会?西塞罗认为,市民社会是指已经发展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状况。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指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将他人看作手段。在同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满足他人,也满足自己。黑格尔所说的市民,就是利己的经济人。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民社会是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政治国家是普遍的公共利益关系的总和。市民,就是私人,他把别人看作工具,也把自己降低为工具。
(二)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私法而不是公法。
1.公、私法划分的几种权威学说
公法(public law)与私法(private law)的划分最早是由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的。时至今日,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权威学说主要有“利益说一、“隶属说”、“主体说”和“生活关系说”等几种。
(1)利益说。该说为乌尔比安所首倡。乌尔比安认为,判断一项法律美系或—条法律规范是属于公法还是私法,应以其涉及到的主要是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为标准,涉及公共利益的是公法,涉及私人利益的是私法。但是,德国当代著名民法学家卡尔拉伦茨认为,利益说至少有两点不足:—是,私法不但保护个人利益,而且往往也同时保护公共利益,公法虽然通常涉及公其利益,但也适当照顾个人利益;二是,无论公法还是私法,其宗旨都不仅仅在于促进或保护某些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而在于适当地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创造正义和公正的局面。德国当代另外—位民法学家迪特尔梅迪库斯也认为,在现代福利国家,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往往是不能互相分离的,例如,被归属于私法范畴的婚姻制度和竞争制度,在本质上也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与此相反,在属于公法范畴的社会照顾法或道路交通法中,在很大程度上也涉及到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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