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深层解读

分類: 图书,法律,司法案例,
作者: 谢望原,付立庆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375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1139181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为了总结许霆案的经验教训,真实记录这个在新中国刑事法制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刑事案件,我们编辑了本书。本书从数以千百计的讨论许霆案的文章中筛选出了40余篇,并根据作者的不同学术见解和文章类型分为8个板块。其中:“盗窃犯罪论”收录了10篇主张对许霆行为按照盗窃罪论处的文章;“欺诈犯罪论”收录了4篇主张对许霆行为按照欺诈类犯罪(包括信用卡诈骗和普通诈骗)论处的文章;“侵占犯罪论”收录了2篇主张许霆行为按照侵占罪论处的文章;“无罪论”收录了3篇主张许霆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文章;“热点论坛”收录了2篇关于许霆案的讨论;“新闻时评”收录了13篇评论文章,它们从不同角度评论许霆案件或者阐发该案引出的思考;“媒体聚焦”则收录了此间较有代表性的有关许霆案的2篇新闻报道;“海外回声”收录了2篇海外友人对于许霆案的评论文章。另外,本书附录部分收入许霆案的部分公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和2篇判后释疑文章,便于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思考许霆案。
作者简介
谢望原,男,1957年10月出生于湖北天门,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曾访学丹麦王国和日本国,兼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成员、连续出版物《中国刑事政策报告》与《中国刑法案例评论》主编以及《外国刑法典译丛》总编译。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主要代表作:《刑罚价值论》、《世纪之交的中国刑法学研究》、《欧陆刑罚制度与刑罚价值原理》、《中国刑事政策研究》等。
目录
司法正义、民情舆论与学者使命(代序)
导读:许霆案,一个标本的价值
盗窃犯罪论
许霆构成盗窃罪
许霆案的法理分析
许霆案的定罪与量刑
失灵柜员机取款案的民法分析
也谈在取款机上恶意取款的行为定性
一个合乎法律却失之公平的判决——评柜员机恶意取款17.5万被判无期徒刑案
从法理到情理,再到和谐——许霆恶意取款案引发的思考
浅析许霆案
许霆案件及其相关分析
许霆案: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欺诈犯罪论
在AM机上恶意取款行为不应定盗窃罪
许霆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许霆案深层解读:无情的法律与理性的诠释
许霆案的再思考:刑事司法需要怎样的解释?
侵占犯罪论
析许霆案重审判决之两大错误
许霆案的定性分析及法律适用思考
无罪论
许霆案的行为性质认定和法理思考
许霆取款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
论许霆无罪——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视角
热点论坛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应如何处理
“ATM机取款案”的法律思索
新闻时评
作为隐喻的ATM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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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集
海外回声
附录
书摘插图
许霆构成盗窃罪
王作富
近来,许霆被一审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一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且围绕许霆有罪还是无罪、是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认为,法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是正确的,但是,判刑过重。现就相关问题简单谈几点看法。
一、许霆从取款机恶意取款符合盗窃罪的实质特征
客观地说,本案作为盗窃罪确有不同于常见的一般盗窃的特点,这也是引起激烈争论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只看形式,而是准确把握盗窃罪构成的实质特征,则完全可以得出许霆犯盗窃罪的结论。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正确把握本罪主客观两方面特征,是对本案正确定性的关键。
首先,许霆实施了秘密窃取取款机内资金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一般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将他人财物转归本人或第三人所有,这也是盗窃罪区别于诈骗罪的最根本的特征。有人说,许霆使用本人的工资卡从取款机上取款是公开的、合法的,与任何人取款并无两样,不存在秘密窃取的行为,钱是取款机自动吐出来的,怎么能说许霆犯了盗窃罪呢?我认为,这是只看形式不看实质的结果。大家知道,银行给客户办理无透支功能的信息卡,双方即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持卡人有权凭此卡按照规定的程序从银行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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