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民法,
作者: 郭明瑞,房绍坤著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版次: 1页数: 26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3255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担保法》一书自出版以来,受到了读者的欢迎,本次修订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在结构上作了调整。全书十章分别为:担保法概述、保证、定金、担保物权总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非典型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的竞合。
第二,在内容上进行了增删。如在保证一章中删除了商事法上和对外担保中的特别保证的内容;在优先权一章中删除了国外优先权种类的内容;在担保物权总论一章增加了担保物权的设定和特性、担保物权消灭的内容。同时,对于担保法历史发展、作用等方面的内容也尽量作了删除。
第三,以现行法律和最新司法解释为依据。自《担保法》出版以来,我国的担保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以来的新问题,作出了相当多的新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于2007年10月开始施行,因此,本书修订中在阐述相关问题时完全以现行法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例如,对保证和定金相关章节内容的修改,重点以《担保法》的解释及其他司法解释为依据;担保物权部分则依据《物权法》进行了修改。
第四,吸收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重点和疑难问题尽量详述,而对于其他问题尽量简述。
第五,兼顾本课程的教学课时和本科生学习的要求,在系统阐述担保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字数,尽力避免和减少内容的重复,力求文字简洁,语言通俗易懂。
作者简介
郭明瑞,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代表性著作:《民事责任论》、《担保法原理与实务》、《优先权制度研究》等。代表性论文:《关于无因管理的几个问题》、《关于我国物权立法的三点思考》、《关于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几个问题》等。
目录
第一章担保法概述
第一节担保法的含义和作用
第二节担保法的原则
第三节担保的含义和方式
第四节担保的设立和效力
第五节反担保
第六节对外担保
第二章保证
第一节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保证的设立和方式
第三节保证的效力
第四节保证的消灭
第五节特殊保证
第三章定金
第一节定金概述
第二节定金的设立
第三节定金的效力
第四章担保物权总论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定位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特性和社会作用
第三节担保物权的设定和消灭
第五章抵押权
第一节抵押权概述
第二节抵押权的成立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
第四节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特别抵押权
第六章质权
第一节质权概述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七章留置权
第一节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留置权消灭的特别原因
第八章 优先权
第一节优先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我国法上规定的优先权
第九章 非典型物的担保
第一节所有权保留
第二节让与担保
第十章 物的担保的竞合
第一节物的担保竞合的含义和条件
第二节非典型物的担保与典型物的担保的竞合
第三节典型物的担保的竞合
参考书目
书摘插图
第一章担保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学习本章的目的是要从整体上了解担保制度。通过学习,要理解担保法的含义和作用,明确担保法基本原则的表现,了解担保的方式和特点,掌握担保的设立和效力,清楚反担保的含义、方式以及与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把握对外担保的特别要求。
第一节 担保法的含义和作用
一、担保法的含义
担保法有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担保法之分。从形式意义上说,担保法是指以担保法命名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从实质意义上说,担保法是指调整债的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担保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担保的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有关担保物权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等。我们所研究的担保法,一般是指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但在内容上则以形式意义上的担保法为主。
担保法又有普通担保法与特别担保法之分。普通担保法是指民法或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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