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理论之研究(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

分類: 图书,法律,港澳台地区法律,
作者: 甘添贵著
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182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09436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依穷尽判断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两大原则,架构出一套完整之罪数判断体系,即认识上之罪数、评价上之罪数以及科刑上之罪数三大体系,并加以有系统地介绍与论述。尤其对于整个罪数理论之核心部分,亦即评价上之罪数部分着墨最多,其中又以法条竞合部分更是不惮辞费地加以阐明,希能有助于问题之厘清。
作者简介
甘添贵,台湾中兴大学法学士、中兴大学法学硕士、日本应庆大学研究。现任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目录
第一章 罪数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 罪数论概说
第一款 罪数论之概念
第二款 罪数论之体系地位
第三款 罪数论之机能
第二节 罪数判断之原则与体系
第一款 罪数判断之原则
第二款 罪数判断之体系
第三节 罪数之种类
第二章 认识上之罪数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认识上罪数之判断
第一款 判断之对象
第二款 判断之标准
第三款 判断之方法
第四款 判断之结果
第三章 评价上之罪数
第一节 评价上罪数之原理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罪数评价之基准
第二节 评价一罪之类型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单纯一罪
第三款 包括一罪
第四款 法条竞合
第四章 科刑上罪数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科刑上罪数之实质根据
第一款 科刑一罪之实质根据
第二款 狭义数罪并罚之实质根据
第三节 科刑一罪之类型
第一款 科刑一罪之概念
第二款 想象竞合犯
第三款 牵连犯
第四款 连续犯
第五款 科刑一罪之效果
第四节 狭义数罪并罚
第一款 狭义数罪并罚之概念
第二款 狭义数罪并罚之处理原则
第三款 狭义数罪并罚与执行刑之加重与并科
第五章 共犯与罪数
第一节 共同正犯之罪数
第一款 共同正犯之犯罪个数
第二款 共同正犯之犯罪竞合
第二节 狭义共犯之罪数
第一款 教唆犯与帮助犯之犯罪个数
第二款 教唆犯或帮助犯之犯罪形态
第三款 教唆犯与帮助犯之犯罪竞合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罪数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罪数论概说
第一款 罪数论之概念
刑法为保护法益之安全,以维人类共同生活之目的,对于刑罚法规之制定,力求其周密,并就法益之性质,分别厘定各种犯罪类型。各罪之间,既各独立,又多互为联属。其罪与罪间之关系,究应如何予以厘清与妥适地适用?尤其,特别刑法与附属刑法,为数甚伙,彼等与普通刑法间之关系又如何予以正确地辨明与适用?不但影响当事人之权益至巨,且每为适用刑法者抑或学习刑法者倍觉困扰之所在。历来学说或实务,对于罪数问题,大皆直接遽下判断,鲜少说明其法理之所在。
行为人实施某个犯罪事实后,拟进一步加以处罚时,须先确定该行为人究竟触犯何种罪名?触犯一个或数个何种罪名?而后始能决定应如何予以处罚。如果行为人仅触犯一个罪名,则仅依该罪名所预定之法定刑加以适当量处即可;如果行为人所触犯者为数个罪名,则须依“刑法”总则第七章“数罪并罚”之规定予以论罪科刑。可见行为人所触犯之犯罪,究为一罪或数罪,其在刑法上所发生之法律效果,相差甚大。因此,行为人实施某个犯罪事实后,法院于裁判时,须先就行为人所触犯之犯罪,究为一罪抑或数罪,先予确定。如其所犯之罪,仅为一罪,则仅依该罪论罪科刑已足;如系数罪,且均在裁判确定前所犯者,则须适用“刑法”第50条规定加以并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