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配套辅导用书)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民法,
作者: 王轶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2页数: 43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09500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这套“练习题集”一共包括14本,对应着14门法学核心课程,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配套辅导用书。不得不提的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自2000年出版以来,被全国众多法律院校师生选用,有的教材比如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印销数量已经达到了30万册之巨,14门核心课的教材平均印销量也在10万册以上。10万册书背后就是10万位甚至更多的读者。这么多读者的厚爱与支持,让我们感到责任重大。我们唯有不断提高服务来作为回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目前已经有了核心课教材、核心课教学参考书、选修课教材、案例分析教材、双语教材等多个子系列,共80余种,现在又增加了这套“练习题集”。这么多品种,目的就是一个:为了让使用我们教材的老师、同学有更多的选择,能够满足老师、同学们更多的需求。我们希望,这套大型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能够不断补充、完善,让使用这套教材的老师、同学们满意,也为我们国家的法学“专业教育”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目录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自然人
第五章合伙
第六章法人
第七章民事权利
第八章物
第九章民事行为
第十章代理
第十一章期限与诉讼时效
第二编物权
第十二章物权概述
第十三章物权变动
第十四章财产所有权
第十五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第十六章相邻关系
第十七章共有
第十八章用益物权
第十九章担保物权
第二十章占有
第三编债权总论
第二十一章债的概述
第二十二章债的履行
第二十三章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二十四章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四编债权分论
第二十五章合同概述
第二十六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二十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九章合同分则
第三十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三十一章无因管理之债
第五编人身权
第三十二章人身权概述
第三十三章具体人格权
第六编继承权
第三十四章继承权概述
第三十五章法定继承
第三十六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七章继承程序
第七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章民事责任概述
第三十九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四十章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章民事责任的承担
综合测试题(一)
综合测试题(二)
综合测试题(三)
书摘插图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简答题
1.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民法不过是将经济规则翻译成法的语言。现代民法的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以及客体制度,都是直接针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而设置的民法制度。
(1)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静态的商品的所有者即商品的“监护人”,又是动态的交易者。我国民事主体制度就是关于独立民事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方面的规定,是商品关系的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反映,民事主体制度确认他们在商品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资格,进一步平等保护他们的合法民事权益。
(2)物权制度。商品交换关系的前提是交易主体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物权制度就界定了民事主体财产归属关系,完成产权初始界定,一定程度上物权尤其是所有权既是商品交换关系的前提又是交换的结果。
(3)债和合同制度。债和合同制度是商品及服务交易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商品流通领域中最一般、普遍的法律规范,现代市场经济交易活动大都采用合同的形式,债与合同制度正好能够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构成保护正常交换活动的具体规则。
(4)客体制度。民法所确认的权利客体也是随着交易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表现之一是权利和物结合共同构成法律上的集合物并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和交易的对象,这就使得交对象扩大化,有利于提高对物的利用效率;表现之二在于有价证券成为财产的重要客体,并被视为新的产,这就改变了对于财产的传统认识,使得财产易于保管和流转,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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