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概论(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宪法、行政法,
作者: 侯西勋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版次: 1页数: 19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3277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宪法学概论(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西北)》是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之一,由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总结本科教学实践经验和多次编写教材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本教材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国内外宪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又保留了传统宪法学的精华,介绍了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宪法学概论(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西北)》以宪法文本为基础,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历史的、现在的,国内的、国外的宪法学知识,内容全面,体系清晰,逻辑严密,为夯实宪法学基础知识和提高理论素养提供较好的蓝本,并对新形势下宪法学教学、法律研究、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目录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
第三节宪法的原则
第四节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第五节宪法的作用
第六节宪法规范和宪法关系
第二章宪示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旧中国的制宪活动
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制定和发展
第三章国爱性质
第一节国体概述
第二节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第三节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节国家基本文化制度
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政体的概述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
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第二节行政区划
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节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节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第七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国务院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八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
第二节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我国的民主选举程序
第九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一节宪法实施
第二节宪法解释
第三节宪示修改
第四节宪法实施的保障
附录《宪法学》常用法律目录
后记
书摘插图
第1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学习目的与要求:
宪法的基本理论是宪法学原理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本章,应掌握宪法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宪法的分类;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的渊源和宪法规范的特征。
重点提示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基本原则
●联系实际,分析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分析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一词是多义词,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中国,都具有不同的含义。英文中“宪法”(Constitu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原意为组织、确立、结构等。古罗马帝国时期,被用来指称皇帝的“诏令”、“敕令”、“谕旨”等,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中世纪的欧洲,宪法主要指封建主的各种特权和部分城市、团体有关权利的书面规定,如1164年,英王亨利二世颁布的有关国王与教会磁系的法,就称为《克拉伦敦宪法》。17世纪中期,英国发发了资产阶级革命,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近代民主代议制度,国家主权由君主独享转归人民享转归人民享有。为了保障民主代议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资产阶级必须运用法律的形式使其制度化,这种法律的内容主要是限制王权、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确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它应当与其他法律有所区别,人们再次使用Constitution一词来指代这种不同于其他法律的“宪法”或根本示。后来随着西方立宪政治影响的扩大,一些国家先生出现了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宪法一词的含义在西方最终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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