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系列教材—立法法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宪法、行政法,
作者: 刘莘主编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版次: 1页数: 523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30114263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全面系统地阐释立法法的教程。立法法作为一部完善和规范立法活动的国家基本法律,其起草、制定与实施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立法法解决了现行立法体制及立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但同时也遗留了一些问题有待于深入探索和思考。该书全面阐述了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等重要内容,并结合立法实践分析了当前立法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每章附录了相应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思考与争鸣”,以便于立法法的学习和研究。该书主编一直参与立法法的起草和制定,对立法法的制定过程与背景具有客观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并为研究生讲授立法法数年,更加深了对立法法的体会和把握。本书可作为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使用的教材,也可作为研究立法法的参考著作。
作者简介
刘莘,女,生于1956年;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行政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
已发表(出版)论著一百四十余万字。主要著作:《行政法热点问题》、《行政立法研究》、《行政复议法讲话》、《行政法学新理念》、《法治政府与行政决策、行政立法》等。代表性论文:“行政合同刍议”(《中国法学》1995年第5期)、“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初探”(《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论摆脱行政诉讼的困境”(《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依法行政与行政立法”(《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论行政收费的设定与监督”(《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析探”(《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合作)、“行政法上之诚信原则刍议”(《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合作)、“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合作)、“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上的运用”(《岳麓法学评论)2003年5月,合作)。
近年来,为研究生讲授中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以及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专题讲座。
目录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 法
第二节 立法
第二章立法法的制定
第一节 立法法的制定背景
第二节 立法法的制定
第三节 《立法法》制定的成就和意义
第三章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的关系与实用价值
第四章立法体制
第一节立法权
第二节 立法体制的含义
第五章立法主体
第一节 立法主体概述
第二节 国家立法机关
第三节 最高行政机关
第四节 国务院部门
第五节 地方权力机关
第六节 地方人民政府
第六章授权立法
第一节 授权立法的概念、特征
第二节 授权立法在国外的发展
第三节 授权立法在中国的发展
第四节 授权立法的问题分析
第七章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说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作用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原则
第四节 立法法关于法律解释的规定
第八章法律适用
第一节 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法律适用的原则
第三节 法律适用的步骤和方法
第四节 目前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路径
第九章法的清理、汇编和修改
第一节 法的清理
第二节 法的汇编
第三节 法的修改
第十章立法监督
第一节 立法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国外立法监督简介
第三节 我国的立法监督
第十一章法律的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的制定程序
第十二章行政法规的制定
第一节 行政法规的制定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
第十三章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第十四章规章的制定
附录一恰逢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时追忆陶老行政立法丰功绩
附录二相关法律法规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 法
现代社会,法或法律是社会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概念。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这些现代理念广为人知,似乎其中的“法”字含义也是不言而喻,尽人皆知的。但是,我们法律专业的人,尤其是以立法为研究对象的人,不能不认真考究“法”的含义,从而加深我们对研究领域的认识,并且因为有了这个“点”的基础,由此及彼扩展成“片”才成为可能。
一、法的含义
(一)法的字面含义
中国古代文字中就有“法”字,写作“灋”。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廌”是一种神兽,“灋”下加“去”是因为该神兽有神性,能够“有罪者触之,无罪则不触”,“触不直者去之”;“廌”加三点水,取其平如水。可见,中国古代“法”与“刑”通用,且法已经有了公平的意义。而以神兽裁判有罪无罪,亦带有神明裁判的特点。
自秦汉起,“法”与“律”通用,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法”、“律”虽然通用或者合称,但在使用上也有区别,“法”的范围大,往往指称整个法律制度,“律”范围小,多指具体规则,尤指刑法。
在现代汉语中,“法”与“法律”有时候是通用、可以互换的。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法”和“法律”时,“法”或“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法”或“法律”往往指称作为法律渊源意义上的规范文件总体,狭义“法”或“法律”则指权力机关甚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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