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商事仲裁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其他法律法规,
作者: 黄雷等编著
出 版 社: 百家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 75000版次: 1页数: 124印刷时间: 2008/10/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703863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商事纠纷,对方突然启动仲裁程序。不曾经历过,一头雾水,该如何应对?……别怕,有我呢!本书带你逐步深入其中,更有法商网www.legalcare.cn为读者提供应用服务。
内容简介
仲裁是伴随着商业经济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作为解决商事纠纷的常用手段,仲裁有着自愿、专业、灵活、保密、快捷、经济、独立等优点。在国外,绝大部分的商业纠纷都是通过仲裁解决。目前,仲裁在我国处理商事纠纷的运用中也逐渐增多,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本书首先简明扼要地介绍仲裁的基础常识:相关内容与操作流程;接着对仲裁与其他法律救济途径的优缺点作比较分析,并介绍如何制作仲裁协议;再通过丰富的案例,介绍仲裁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以及不服仲裁裁决的救济途径,全书旨在让读者从了解仲裁开始,逐步学会并熟练灵活地运用仲裁这一解决商事纠纷的常用工具。
目录
Chapter 1 第一章
How Far Is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way from You?
商事仲裁:一场和平的利益较量
PartⅠ第一节
What Do You Know about Arbitration?
商事“赛场”,仲裁大显身手
仲裁“赛制”灵活快捷
哪些商事纠纷适合仲裁“赛制”?
PartⅡ第二节
What Are the Rules for Arbitration?
了解“赛制”,驰骋“赛场”——解读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的制定
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仲裁规则的作用
仲裁规则的比较
PartⅢ 第三节
How to Make a Complete Arbitration Agreement
“赛”前约定——如何打造一份完整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类型:万变不离其宗
仲裁协议的内容:残缺不是美
仲裁协议不规范:后果很严重
PartⅣ 第四节
Effectiveness of Arbitration Agreements
“赛”前约定的效力——仲裁协议的有效、无效和失效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
PartⅤ第五节
Arbitration Versus Action
“仲裁”和“诉讼”,两种“赛制”的比较
仲裁与诉讼的相似之处
仲裁与诉讼的不同之处
Chapter 2第二章
Procedures of Arbitration
“竞赛”开始,跟着程序走
PartⅠ第一节
Arbitration Application—Start of the Game
起跑——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的“关键人物”
仲裁立案前的准备
财产和证据保全的技巧
PartⅡ第二节
Arbitrators—Referees of the Game
裁判——仲裁员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程序
巧用仲裁员的回避和替换
PartⅢ 第三节
Arbitration Hearing—Process of the Game
角逐——仲裁的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
开庭审理的程序
仲裁审理的特殊问题
PartⅣ 第四节
Arbitration Awards—Results of the Game
“比赛”结果——作出裁决
以和为贵——仲裁的和解与调解
仲裁的裁决
PartⅤ第五节
Summary Procedure—Mini Version of the Game
捷径——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比较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
Chapter 3第三章
Implementation of Arbitration Awards and Remedies for Losing Arbitrations
赛后监督:输了仲裁还有救吗?
PartⅠ第一节
Implementation of Arbitration Awards
裁决的执行
什么是可以执行的仲裁裁决?
执行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执行中的保全措施
PartⅡ第二节
Application to Revoke Arbitration Awards
推翻“比赛”结果——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申请的理由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PartⅢ 第三节
Application for Orders Not to Enforce Arbitration Awards
拒绝“比赛”结果——申请法院不予执行
申请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条件
申请撤销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异同
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恢复执行
PartⅣ 第四节
Other Remedies
仲裁后的其他措施
执行和解、执行担保
仲裁后的诉讼
调解、和解
执行不能
附录:部分仲裁机构名录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商事仲裁:一场和平的利益较量
在一般人的眼中,遇到商事纠纷,打官司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但是随着我国仲裁法律体系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因此,不禁有人问:到底是应该选择仲裁还是选择诉讼呢?
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仲裁相比诉讼具有更加便捷、迅速的特点,对于当事人及时获得权益的维护是有相当大的益处的。
那么,仲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让我们走近仲裁,揭开仲裁的神秘面纱。
第一节 商事“赛场”,仲裁大显身手
仲裁,从词义上来分析,“仲”表示居中、不偏不倚的意思,“栽”可解释为衡量、评断、作出结论的意思。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判以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赛制”灵活快捷
仲裁,作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民间性裁判行为,和司法、行政途径有大大的不同,也不同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当事人的自行和解。仲裁相比它们而言,本身具有独特的魅力。
哪些商事纠纷适合仲裁“赛制”?
仲裁只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不是所有纠纷都可以进行仲裁,这就是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我国《仲裁法》对仲裁的适用范围作了明文规定。
《仲裁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意味着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范畴,故本书所称仲裁,如不特别提醒,仅指商事仲裁。
想要仲裁去找谁?
发生纠纷后,想要进行商事仲裁,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纠纷的具体情况各异,去找哪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呢?笔者为您归纳了几种情况,让您一目了然。
仲裁委员会一般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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