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法治:焦点与难点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
作者: 常纪文,(英)立特菲尔(Littlefair,P)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1字数:版次: 1页数: 443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785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2008 Beijing)论文集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
加强动物的保护法制建设,既可以加强国民道德素质的建设,促进环境保护,预防发生动物公共卫生事件,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动物保护法制的建设,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动物的法律保护在欧洲是一个已有二百多年历史的话题。目前,在中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动物的法律保护也日益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中国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农场动物和宠物动物方面做出了艰巨的努力,在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制定出一系列脱离自己国情的动物保护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成熟的经验。但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盲目地追求中国的动物保护立法与西方国家全面接轨,也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现在迫切的任务是: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
作者简介
常纪文,新中国第一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后,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教授,北京市政协委员。兼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曾赴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学与一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机构访问、交流。曾参与《物权法》等立法工作二十余项。参加《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参加了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等重大环保活动的法学专家咨询活动。已出版《动物福利法》、《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环境法原论》、《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环境法的新发展》等专著7部,主编《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环境法案例教程》、《中国环境法治》等著作7部,在《人民日报》、《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年刊》、《亚洲法律评论》、《天普环境法与科技法》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目录
Animal Protection Law Enforcement in Practice in the UK
The Evolution of Animal We]fare Law in New Zealand
Animal Welfare Law in Hong Kong
The Case for Anti—Cruelty Legislation
Animal Welfare Law Enforcement in Hong Kong
Animal Anti—Cruelty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动物法及其他
——在中国知识界展开有关动物地位探讨之必要性
论动物福利法的基本理念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方法论实证研究
生态和谐视野下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若干思考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新问题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缺陷及对策思考
刍议动物福利之边界
中国与欧盟农场动物福利法之比较
欧盟宠物福利法及其借鉴
拯救动物的王道
——加强动物保护立法
浅议动物的法律地位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之完善初探
我国动物福利立法现实意义探析
动物保护政策和法律的理念基础
——以可持续发展和尊重生态规律为视角
动物防疫之国际法初探
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生态补偿问题探讨
农场动物福利立法需要利益衡平
中国动物遗传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中国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浅析
关于“动物权利论”的哲学思考
对动物权利本质的思考
动物法律地位的论争简评
防止虐待动物的法学思考
论动物福利立法的理论基础
——动物道德法律化的视角
对“动物权利”归属的理论检讨
论中国动物屠宰福利法制建设
民间组织在动物福利立法中的作用
——以博弈分析为视角
书摘插图
动物法及其他
——在中国知识界展开有关动物地位探讨之必要性
一、导论
众所周知,动物福利法在西方已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但动物福利作为道德问题在西方成为社会意识和广大公众关心的社会运动却不过三四十年的时问,而动物法作为一门学科更是近几年才新兴的法律分支。动物法从来就不只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早在1892年,英国社会改革家和动物权利倡议者萨特尔就曾说过,教育必须是人道进步和动物权利、动物法工程的先行和必不可缺的条件;要承认和实现动物权,整个社会都需要“启蒙”。在西方和其他地方如此,在中国也不例外。令人高兴的是,在过去几年中,动物福利和动物福利立法在中国开始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中,成为公众和知识界关注的话题。公众和知识界对动物福利日益产生兴趣,通过媒体对动物福利展开探讨,并由多方做出相应努力对与动物有关的某些实践和做法进行规范和管控。但在本人同中国的学者、普通人及朋友的交谈和探讨中,我发现有一个普遍存在的观点,即人们往往认为动物法和动物权利在中国现阶段太超前,为时过早,人们认为现在制定动物福利法不现实,即使制定了,也无法实施执行。人们常常说,人的福利还顾不过来呢,哪还顾得上动物;还没解决好中国目前和今后将遇到的那么多的人的问题呢,哪还有工夫管动物;人的法律还没制定好呢、人的权利还没有保障好呢,哪还顾得上动物的法律和权利。例如,2004年,北京市曾经公布了一份动物福利法规意见草案,提出要考虑动物福利,建议改善动物福利,要求人道慈善地对待动物,特别是在屠宰牲畜时,要尽可能减少动物的疼痛。这一意见稿很快被否决,一个主要理由是认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提出为动物福利立法,不切合实际,为时过早,太超前。另一个近期的例子是2007年底,河南首次在中国进行人道屠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