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登百老汇
分類: 图书,传记,自传,
作者: 黎锦扬著
出 版 社: 黄山书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 145000版次: 1页数: 219印刷时间: 2008/09/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707992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原著为英文,作者回顾其一生文学之路,忆起了启蒙他鬼与性的湘潭家乡,以及随后往北京就读中学,从西南联大毕业后到云南边陲担任土司秘书,协助土司进行现代化改革的有趣经历。作者1943年赴美,获得耶鲁大学艺术硕士学位后,以写作为生。他自述在坎坷起落的人生旅行中,有三次难忘的幸运:首先是因短篇小说《禁币》得奖而获得移民许可;而后由于一位老人于临终前在《花鼓歌》原稿上写下“可读”二字,作者与《花鼓歌》就此登上百老汇舞台;继而在黄宗霑所主持的读书会上认识了他的夫人乔伊斯。跟随他几丝怀旧情愁的追记,我们看到一位华裔作家,如何在他乡挣扎沉浮的岁月里,从现实世界中产生艺术创作的热诚,并以其轻松诙谐的笔调,勾画出异种文化的交流与好莱坞的万象。
作者简介
黎锦扬,1917年出生于湖南湘潭。一门八兄弟皆各有成就,号称“黎氏八骏”。作者1941年毕业于西南联大,1947年获耶鲁大学戏剧硕士。他是少数以英文写作打入西方文坛的中国作家,其小说《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二度被改编为歌舞剧搬上百老汇。此外,他还出版过十一部作品,《情人角》《马瘸子及新秩序》《堂门》《天之一角》《赛金花》《处女市》《金山》《中国外传》《太平天国》《愤怒之门》《旗袍姑娘》(中文)等。
目录
第一章 在中国
第一节 鬼与性的启蒙
第二节 乞丐义举救人
第三节 犯罪伙伴
第四节 北京往日
第五节 从土包子到城市佬
第六节 学生难民
第二章 最佳年华
第一节 土司的现代化改革
第二节 方土司与共产党(存目)
第三节 方土司和他的法庭
第四节 土司的家庭纠纷
第五节 胜利庆功会
第六节 方土司、斯特朋医生和水蛭
第三章 在美国
第一节 派克笔,吉他和打字机
第二节 4-F及外国人
第三节 “Chick,Wanna’Neck?”
第四节 从哥伦比亚到耶鲁
第五节 鸡脚宴
第四章 改变我一生的小说
第一节 画家山姆
第二节 女朋友
第三节 一箭双雕
第四节 情人角
第五节 一杯水运动
第六节 醉酒后的决定
第五章 陌生的娱乐界
第一节 百老汇与好莱坞
第二节 断条腿
第三节 孤独的岁月
第四节 婚后的生活
第五节 小台北
第六节 《花鼓歌》逢运再生
后记——纽约行
尾声:《旗袍姑娘》的余波
附录一 为《〈旗袍姑娘〉的余波》说原委
附录二 答复蔡文甫先生的余波原委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在中国
第一节 鬼与性的启蒙
我出生在一个叫小霞的村子里。村子不大,但四面山林环绕,郁郁葱葱,更有一潭湖水相映,外加数十里稻田。长辈们美其名日“世外桃源”。不过桃树却只有一棵,就在我家前院,既老又弯,每年倒也开花结果,但等不得收获,便已成了果虫们的美味佳肴了。
我们家共有八兄弟,三姐妹。每人都取三个名字。我的学名为锦扬,意思是前程似锦,说起来挺难为情的;本名任余,是“任我放纵”的意思;小名则为“余细子”,也就是“老幺”,这显然是我父亲的得意之作。按规矩,大哥掌门,取代了家长的地位,而老幺则是家中的宠儿,无论品行如何。于是我备受溺爱,“前程似锦”又“自我放纵”。
大概是名字多了不好记的缘故,也因为我是第八个儿子,所以从我出生的第一天起,就被称为“八老爷”。父亲则是“老太爷”。后来有人告诉我,我奶妈当年常说,对不起,要喂八老爷奶了。这个八字伴随了我一生。朋友们叫我“老八”,侄儿侄女们叫我“八叔”。直到如今,众多晚辈们不是叫我“八叔”就是“八爷”。同理,我的其他兄弟姐妹也都有一个数位头衔,以免混淆。
我父亲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农人,他从来不下田,却酷爱书法。于是我这个老幺便成了他的书僮。习书法是一种礼仪。书僮的工作包括了清理书桌,挑选宣纸,掩襟挽袖,持笔研墨。研墨时,先将少许水倒入砚台,再持墨条有节奏地在砚台上研磨,直至墨汁变浓。父亲总是先试一下墨,然后示意我是否要继续研。父亲喜欢写草书,写字时,头随笔运轻微摇摆,写完后,直起腰来审视一番。我十分着迷,因为他从不出错,也没见他扔掉过一字一纸。遇有客人来访,父亲总是以一幅字相赠为告别礼。
我家屋外有一鱼塘。厨子常常撑一叶木筏下池塘撒网捕鱼。鱼儿在大网中活蹦乱跳,十分耀眼。捕一次鱼虾够一家人吃一个月:或蒸鲤鱼,或醃鲶鱼,或炒鳝鱼,或炸大虾。倘若有幸捕到一只甲鱼,则配以草药与母鸡合燉。据说这是大补,效果不在鱼翅燕窝以下,只是便宜得多了。
湖水常使我们这些小孩子神魂颠倒,因为里面有水鬼,那些淹死在湖里的人经年累月阴魂不散。水鬼们还时常造访我家。每当我们发现堂屋祖宗祭坛上的香碗里有水珠时,就认为鬼来过了,它或许是在寻找下一个替死鬼吧?于是孩子们有一段时间就不去游泳了。夜深人静时,我们睡不着,瞪大眼睛注视天花板,幻想着鬼在房间里游来荡去,俯视我们。我们惊恐万分却又不愿意错过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刺激。长大成人后,我们开始怀疑那些水珠该不是父母故意撒上去吓唬我们,好让我们不敢去游泳。他们为了不让我们到鱼池里去游泳,曾经想尽各种办法,直到终于无计可施。
我们家是个由几个院子组成的大庄园。有一间大堂屋,一个厢房,几十间卧房,加上一个蔬菜园子,一个羊槽,一个猪圈和一个水牛棚。以厨子兼管家为首的六七个用人,料理家中里里外外大小事务,平时溜溜牲口,喂喂鸡鸭。逢年过节或遇红白喜事,则杀猪宰羊。
早、中、晚三餐均十分准时。每当家里的三只狗聚在餐桌旁等着吃零嘴时,就知道是开饭的时候了。我不喜欢跟长辈们一起吃饭,因为饭桌上循规蹈矩,礼仪严谨。总是由父母先举起筷子,口中念念有词一番,然后一再告诫我们吃饭不许咂嘴,不要剩饭,因为“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桌子底下的狗们则不时散发出一股股臭气。于是我常常假装肚子疼而离席,溜去与用人们一起吃饭。
用人们在厨房旁边的一间小屋里吃饭。里面终年充满柴火味儿,以及呛鼻子的辣椒味儿。厨子兼管家领着五男二女,围坐在四条木头板凳上。他们很少交谈,也不把我当一个主人看待。在我溜进来坐到我最喜欢的那个身体丰满、气味诱人的女佣身旁时,没人起立鞠躬。我自己到数尺外的饭锅里去盛饭,并到挂在墙上的竹筒里取一双筷子。然后十分放松地肆意咀嚼,咂嘴咋舌,吹气打嗝,陶醉在吃饭的杂音中。在家里的饭桌上,我从来没有食欲,可在这里与用人们一起吃饭,则是狼吞虎咽,越来越像他们吃饭的样子了,饭烫了就用嘴吹,还不时吸进凉气冷却舌头。
我很喜欢吃用人们的菜,都是些猪耳猪舌啦,鱼头鱼脑啦,鸡翅鸭脚啦,偶尔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我也不想问是什么。佐以大蒜辣椒,样样都比家里餐桌上的正餐更有滋有味。
厨子是个平时话不多的中年胖男人。晚饭后,孩子们总愿意坐在用人房间的炉火旁,听他讲鬼故事。他讲时不夸张,语气平淡,而我们都觉得他有趣而神秘。故事很吓人,净是些三只红眼睛两排绿牙齿的长毛鬼。最让我毛骨悚然的是“守灵”的故事。一天晚上,厨子被叫去看守他刚刚去世的叔叔的尸体。据他说,早晨醒来时,发现他叔叔的身体动过了。头与脚换了个位置。这之后,我成宿睡不着,满脑子幻想那尸体怎样爬起来翻身调头。
我们很少外出旅行。每逢出门,便都是坐轿子,一般由两个轿夫抬。若乘客太胖,则由三个轿夫抬。轿子上有一个隔雨的包厢,上面挂一些赏心悦目的饰品和一条木鱼以图吉利。还有放水烟枪的绣花袋,哄小孩的风铃。小孩的座位设在大人膝下。两边窗下则是放糖果的边袋。若阳光明媚,则轿门大开;遇道路颠簸,我们便观察轿夫们的大脚踩蚂蚱和死青蛙以自娱。
周围的景色总是那样的迷人,远望山峦起伏,青松绿野,近观农庄错落,炊烟袅绕。蔚蓝的天空,时而白云朵朵飘过,仿佛天仙驾云掠过,时而乌云滚滚而来,似有蛟龙隐身其后,随时准备释出惊雷豪雨,给我们点颜色瞧瞧。
轿夫们由于常年扛抬负重,肩膀上长出十分瞩目的大块肌肉。我原以为只有那些肩膀上天生长有异样肌肉的人有资格当轿夫。于是常摸摸自己的肩膀,看看有何可以预示前途的征兆。
一年一度春节后,我们会去母亲娘家串门。坐轿子去那里约为两天的行程。我们有时会在一个叫“雄鸡报晓酒家”的地方歇脚,这是一个提供旅客们食宿的小旅馆。食堂的墙上贴满功过表和男女众神的画像。有的甚至供奉面目狰狞的阎王爷。我们听到不少鬼的故事。在湖南,若有亲戚死于他乡,家里通常要请专门的驱鬼师,代为收敛尸体并送死者回家。驱鬼师来到小旅馆,将尸体们倚墙排列。第二天早餐后,继续赶路,让尸体们听令而行。于是我每当住进这样的小旅馆,都毫无例外地先寻找倚墙而立的人。找不到,便幻想青面獠牙的鬼们排列在旅馆的墙边。有时夜间母亲把我唤醒说:“晚饭别吃那么多辣椒,就不会在恶梦中尖叫了。”我很喜欢小旅馆的饭菜。分量足,还有大块大块的肉,外面裹着深色辣酱。但是有一样我拒绝吃,那就是肉饺。因为我忘不了“雄鸡报晓”这种小店卖人肉饺的传说。
我们常常遇到灾难。旱灾涝灾带来的饥荒之外,就是土匪和战败的军阀与残兵们的骚扰。他们强奸、杀戮、掠夺,无恶不作。但地主们得以幸免,他们可以逃往城市或藏在山里佃农家。我们逃走时带上家里的全部金银珠宝、女人,包括女佣。孩子们则把它当成郊游。至于强奸,则是一个诡异的字眼,大人们不屑于告诉我们它的含义。
湖南素以辣椒、军人和女人而闻名。有人说湖南的辣椒最辣,湖南的军人最勇,湖南的女人最美,而且床笫功夫最好。我们小孩无法完全明白这其中的奥秘,但却知道这些性格,无论好坏,都跟吃红辣椒有关。
一年中有几个令人愉快的节日,还有各种生日庆典,红白喜事。对于小孩们来说,最高兴的就是迎轿子。远远地轿子一到,大家都跑去赶狗迎客。客人们大多是年纪较长的亲戚,通常会给孩子们带来糕饼糖果,还有红包。红包里装有现金,常常是一枚崭新的银元。
我的六哥(黎锦明)大我十岁,从来不带任何礼物,但我们还是很盼望他放暑假回家来。他已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给他抬轿子的是两个与他年龄相仿的轿夫。
他高高的个子,西服革履,在省府长沙一所大学学英文。他每次带回很多书,上面的字密密麻麻,像是爬满了小虫子。他还带回一把西洋吉他,常常自弹自唱,女佣们则在门外边听边笑。
六哥是个天才画家,我们小孩子都争相索取他画的漫画。我最喜欢的一张画,画的是六个修女围坐于一张圆桌,注视着两只马蝇子,一只叠落在另一只身上。马蝇子还有表情。上面的瞪大眼,下面的笑咪咪。我们问马蝇子在干嘛,六哥说它们在找乐子。
六哥的画比糕点糖果及其他礼物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欢乐。饭桌上,他则是秉守家规,多听寡言。言谈话语中偶尔加几句洋文。我母亲似乎大为欣赏,总是指出那些陌生的词是英文。有一次,六哥更正她说:“妈,这次我讲的是法语。”
他常带我们踢皮球、爬山或钓鱼。他喜欢看家里的羊儿卧在地上咀嚼。他告诉我们羊总爱把没有消化的草吐出咀嚼,好不让自己闲着,因为羊天性好动。偶尔一只公羊,懒得嚼草了,就爬到另一只小一点的羊背上,做一些我们不知其所以然的事情。我们问过其他年长者,回答总是敷衍道:“它们在运动,有什么好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