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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上帝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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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图书,青春文学,玄幻/新武侠/魔幻/科幻,

作者: 吉良 著

出 版 社: 世界知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27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123468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如果没有目的地,那么人生的每一步都是流浪。那一刻,全世界泪流满目。

年度最笑到疯、惊到奇、魔到幻、宅到爆、温到暖、平到凡的动人故事终于降临!宅男腐女不可错过,痴男怨女人手必备,让全地球人放声痛哭的疗伤好书!

当眼前已经太多繁华,那就聆听吧!当耳边已经太多嘈杂,那就欢笑吧!当笑容已经太多虚假,那就相爱吧!当爱情已经太多恐怕,那就流浪吧!

内容简介

四间公寓,四个人类,上下左右四个方向,天南地北四个地方,

如今全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唱歌幻想。

他不是勇士超人,却喜欢打家劫舍消灭魔王。

她不是魔法少女,却总是三更半夜莫名来访。

他不是公关牛郎,却有着人见人爱帅气模样。

他不是时空游侠,却能够来去无踪四处闯荡。

这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现实故事,

但滋味足够你品上一年依然回味绵长,

每一次的相遇都可能因为便利商店的减价哄抢,

每一次的离别都或许是为了凑一桌冷清的麻将,

如果你也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觉得莫名的寂寞,

那么不妨敲响邻居的房门拉着他一起跑去流浪——

陪着朋友,陪着亲戚,陪着爱人,陪着上帝,

下一个目的地,是会笑到岔气,还是会哭到天亮?

作者简介

吉良,他是资深时尚评论人,长期为国内多家一线时尚杂志撰写专栏和评论性文字。

他是重度宅男,现为某著名动画音乐杂志主编,终日沉迷于日本动画与游戏。

他是不务正业的作家,除了写小说之外,还参与电影剧本的创作及广告创意。

他是流浪人,只有工作的时间在北京,其他时候全跑在世界各地的土壤上方。 因为长期写作导致“脊梁有病痛”,于是开玩笑地给自己改名为“吉良”。

因为十岁时发下毒誓“绝不靠写作吃饭”,结果报应便是终日写作写个没完。

他总是说自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但是能做到写东西写到无处不在,他觉得这点就很了不起。

目录

第一章 TOUCH邻居女孩

第二章 ONEPEACE

第三章 月影人遮

第四章 相聚片刻

第五章 叛逆的“李李仁”

第六章 FXXK/stay night

第七章 羽球王子

第八章 听见涛声

第九章 油麦菜之墓

第十章 蝉鸣之时

第十一章 浪客见心

最终章 裴哲,尚蒂,我,刘浪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TOUCH 邻居女孩

人什么时候会感到寂寞呢比如,晚上回家的时候吧。

没有光线,灯打开的话,房间还是早上出门的样子。

读过的报纸放在原来的地方,洗衣篮里的衣服也都没有洗,早上没来得及刷的碗还油腻地躺在洗碗池子里。

这个时候就会开始想了:啊,原来我是一个人的呀。

其实,我并不讨厌一个人的生活。甚至于,有时还很庆幸。

庆幸的心情大多发生在打电动打到三更半夜也不怕有老妈来查房,从网上下载了最新的AV连续捧着爆米花看三个钟头都不需要担心女友的巡视,即使把有着浓重个人气息的内裤丢到沙发上也不会尴尬于保洁阿姨的清理。

总之,我所庆幸的重点可以归纳为一个,那就是我不用跟女人一起生活。

女人,真的是很麻烦的动物。

然而就像刚才说的那样。我毕竟还是会感到寂寞的。

即使有庆幸的成分在,就像是开一罐梅菜扣肉的罐头一样,饿的时候吃新开的固然很好吃,可吃饱了再回头看剩了一晚上的半个罐头,已经凝结成白色固体的肉和油难免就让人觉得恶心。

我用完了所有的庆幸,寂寞就像是白色的肉油,劈头盖脸地浇过来。

所以,就算女人是很麻烦的动物,我偶尔也会想念她们。

就像我每隔半年都会很想去动物园隔着笼子看河马一样。

你们大概觉得河马是很温驯的动物。可我偏偏觉得它很凶悍。

因为我从小学到高中,总是会被不同的女同学欺负。

不是被强迫帮她们代写功课,就是周末得陪她们约会。

最可恨的就是跟她们在一起,我永远也别想一个人安静地享受完整包的零食。

这些女同学的嘴都很大,才可以让我终生难忘地留下她们咀嚼个不停的模样——对,就像是被选择了循环播放的DVD一样,她们留给我的画面,只是重复地咀嚼这个和咀嚼那个,咀嚼完所有食物后又不甘心地开始咀嚼手指的景象——而且,要命的是,她们都姓何。

或者,姓马。

尚蒂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问过她关于姓氏的问题。

我的发问,从来都不是没有理由的。

“我可以做你的邻居吗?”

这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粉色格子睡衣(不得不说一下,那种因为浆洗了一百多遍,逐渐褪色的粉红,真的应该入选世上最可怕的颜色之一),用一根橡皮筋把头发奇异地绑在头顶成为朝天辫的女生,在半夜十二点来敲我的门,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张嘴就像是幼儿园小朋友“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般的幼稚。

“你姓何吗?”我问。

“我姓尚。”她回答。

“那…你姓马吗?”我问。

“我姓尚!”她回答。

“那我允许你做我的邻居。”我把门关了起来。恩,去厨房泡碗面,然后接着打Liquid吧。

“等等。”她一把挡住了即将闭合的门。力道不小,吓了我一跳。

“你要做什么?”我下意识地摸了摸下身。

还好,今天的牛仔裤是名牌,应该没那么容易撕烂。

“作为新结交的邻居,参观一下是应该的!”她用右手的中指推了一下鼻梁上几乎占据她脸部面积1/2的眼镜,径直走了进来。

奇怪的不是她会擅闯民宅,而是她竟然用右手的中指推眼镜——如果不是因为的确有眼镜这个实物架在她脸上,我会以为她在粗鲁地冲我比下流的手势。

我开始紧张起来,下意识地拦在了厨房的门口。

“一般来说,男人都会挡住卧室不让女生进的。”她一把将我拽开,力气奇大,“厨房有什么?”

“难道有死尸?!”她闯进厨房的时候无意识地加了一句。

我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张嘴不先问有没有蟑螂、胸罩或者臭鸡蛋,目标很明确地冲着死尸而去,不只我很心虚,也油然地察觉到这个女人身上飘散着一种危险的气息。

而且,不晓得是不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她的语气听起来……很兴奋?

但我担心的是,厨房里即使没有死尸,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躺在切菜板上的,是一根手指。

一根成年人的中指。

她打开了厨房的灯。聚精会神地开始看那根中指。

“这……是胡萝卜……”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已经死了超过一年了。”她摸了摸喷在洗碗池边缘的血,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不……可能……”我继续颤抖。因为晚上才刚刚把他的手砍下来。

“人类的死亡时间能从血液判断出来的上限,是一年。”她话音里满是藏也藏不住的喜悦,“超过一年,就很难判断准确的死亡时间了。”

我下意识地把落在厨房门口地砖上的菜刀拣起来,冷冷地盯着她专心致志看那根手指的后背。

她却突然一转身,就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眼镜后面透着似有似无的笑容。

“晚安,好邻居。”她轻车熟路地绕过客厅地板上散落着的啤酒易拉罐直接走向大门,轻描淡写地冲我挥了挥手打着招呼,轻盈飘逸地从门缝里钻了出去,并轻而易举地替我把门反手带上。

一切都是以“轻”作为动作的中心点,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可我却从骨子里涌上来一阵难以自持的寒意。

是的,半夜里的轻女人,绝对不会比轻音乐要让人惬意,因为无论是小倩还是贞子,都没有资料记载过她们的体重曾让电子秤有过任何数字的显示。

我家客厅靠门的位置有一个电子秤。是我用银行信用卡的积分换回来的。

这个电子秤的兑换积分是54000,平时用信用卡每刷一块钱就积一分,也就是说我足足刷了五万四千块钱,才换回这么一个在批发市场里价钱不到60块的电子秤。

之所以特意把“五万四千块”用汉字的写法表示出来,是因为我对数字没有概念,而且数字排列在一起的长度越大,我辨识起来的难度也就越高。

像是只卖99块的牛仔裤,我会觉得很便宜,但如果卖100块,我就觉得贵了。

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块钱的区别,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位数的差距。

认知上的障碍,有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跨越的。

回头说那个电子秤。

其实我本来想换的是一把瑞士军刀,修修指甲啊剪剪鼻毛啊什么的都挺好。只不过要兑换军刀,就得花上60000的积分。

是的,六万。比起电子秤要足足高上6000分——

是的,六千。我盘算了一下,去商场里买一把军刀也不过一两百块钱,如果指望靠积分兑换的话,还得再刷上六千块钱才有机会。

两百比六千,于是我还是乐滋滋地选择了电子秤。

我每天上班前,都会习惯性地踩一脚电子秤,等到它显示出“0.0”的数字表示启动之后,我才心满意足地出门。

电子秤的启动方式就是轻踩它一脚,液晶屏出现计数后再整个人站上去,可以精确地测量出体重。

我对秤体重向来没有多大的热情,临门一脚的习惯只是为了确定它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以安慰我那花出去的五万四千积分。所以尽管我每天都有在“使用”它,可它从来都没有真的显示过关于我体重的那个准确数字。

反倒是我同系的学妹,常常在我大学毕业后跑来我公寓串门,在发现了电子秤之后更是呈现出战战兢兢的喜悦状。

“为什么喜悦还要战战兢兢的?”我努力扶住她哆嗦得快要夭折的身体,因为我不想邻居寄养在我这里的猫被她吓死。

那猫此刻正躺在她怀里,像生平第一次坐疯狂过山车一样地惨叫着。

“你怎么能体会得到少女在秤体重之前那种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的微妙心情呢?”她白了我一眼,猫叫得越发绝望了。

接着她就开始脱自己的衣服,先是外套,然后是衬衫,再然后是裙子,连发夹和假睫毛也都取了下来。

那猫突然获得自由,飞一般地窜出了房间,只是走路多少还有点歪歪斜斜。

“你你你你……你做什么?!”赶在她脱胸罩之前,我惊恐地叫道。

“秤净重啊,不然咧!”她理所当然地白了我一眼,接着把手伸到后背去解胸罩的扣子。

“我我我我……晚上还要打牌的!”我着急地吼了两句,夺门而逃,尽可能地远离凶兆。

那只小猫正在门外的走廊上徘徊,一副很失落的样子,见我也逃了出来,反倒幸灾乐祸起来,不断地用向上扬的尾音咪咪地叫。

我学狗叫吓它,因为我总觉得猫狗是永恒的仇家,结果那猫开始哧哧地喘息,像在不怀好意地怪笑。

等我估算着时间差不多足够一个正常男人上完两次大号外加抽两支烟之后,才小心翼翼地推门回去。学妹正趴在桌边喝果汁,电子秤依旧被摆在原地,只是上面罩了一条我洗脸用的毛巾。

“为什么把毛巾丢在那里?”我问她。

“因为我不想看到我的体重。”她闷闷地回答我,听声音似乎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我对于她这种一叶障目掩耳盗铃掩秤瞒重的做法不置可否,不过也托她的福,我的电子秤总算有真正地“用武”过,即便以后感慨廉颇老矣,也有资格问一句“尚能秤否”。

顺便一提,我的学妹姓“何”。

今天出门前,我照例又踩了一脚电子秤。

不过这次我却没有着急出门,而是耐心地等到“0.0”的数字出现以确认正式启动后,才双脚先后站了上去。

数字略微上下浮动了一下,最终停止在“76.3”的位置上。

我叹了口气,悻悻地从秤上走下来,接着转身出门。

门锁上的一刹那,我才注意到我右手挎着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里面除了电脑,还有两个苹果,一瓶矿泉水,一台PSP,一本《ONEPIECE》的合订本盗版漫画,以及三颗有些磨损的网球。

换句话说,有这么一个沉重的背包在身上,我还是没能准确地秤出自己的体重。

到底为什么我会破例想秤体重,理由我自己也想不到。

昨晚新邻居的莫名到访,多少给我留下了一点不舒服的感觉,直到早上刷牙的时候也都还是心里毛毛的,一想到她临走前的神秘笑容,就连后脊梁也在发寒。

我再次叹了口气,赶在电梯关门之前,一猫腰从快要闭上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我的公寓在六楼,南北通透的604号房间。原本这里不叫604的,因为中国人很忌讳“四”这样的数字出现在电话号码、车牌号乃至门牌号上,于是据说公寓物业在申请门牌号的时候是以“06D”作为标准的,可相关政府部门以“必须符合城市建筑规划”为理由驳回了申请,因此“06D”还是只能叫“604”。

物业最终还是折中了一下,改以中文汉字的“六零四”标示,仿宋苍劲字体刻在铜板上,反倒更有一种集中营式的残酷感。

我对门牌号的数字无所谓,但我对房租的价钱很有所谓。

门牌号和电话号的数字里带有“四”和“4”的房子,租金通常比其他的要便宜不少,因此别人眼中的冷门,在我这里却是优先考虑的大热门。

在搬来这间公寓之前,我曾问过房屋租赁处的介绍人:“请务必给我电话号码是‘64444444’的四零四号房间。”

结果遭到了那头顶微秃的西装男的白眼:“号码是‘64444444’的是八零八号房,四零四号房的电话是‘68888888’。”

原来不止是门牌号折中过,就连门牌号与电话号码之间的并存关系,也都做过折中。

果然是很精明的物业。

进了电梯后,我才发现电梯里已经有一个人了。

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年轻女生,穿着干练的职业套装,头发好看地蓬松并微微卷曲着,染了一点点茶褐色,很自然地披在肩上。

她饱满的嘴唇有涂过口红,颜色不艳也不会太素,勾勒出清晰的唇线。眼睛大而富有神采,睫毛很长并整齐地向上翘起,看人的时候哪怕只是一瞥,也似乎觉得她有在聚精会神地打量。她拎着一个小巧而精致的皮包,在她的人和包之间有一条白色的耳机线相连,一端埋在包里,一端隐没在蓬松的头发中。

于是看起来她整个人就好象懒在音乐里一样,明明就是早上起床还有些困意,可她那么蔫蔫地倚靠在电梯的门边,偏偏就会给人一种从骨子里流露出娇俏的感觉来。

无可否认,这是个美女。一副OL的打扮,不用明说也能从她的行头里嗅到些小资的味道。

她见我冲进来,微微有点讶异。下意识地往电梯里边挪了挪位置,下巴略抬高,注意着我有点急躁地不断用手指敲打电梯的关门键。

“电梯不是电视机,你就算用力敲它,它也不会突然就显示出中央一套。”

电梯门关闭的一刹那,她在我身后说道。

我没有多余的钱缴有线电视费,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浪费在无聊的肥皂剧上,因此我公寓的电视仅仅只是一个用来玩游戏机的显示设备而已,不管我怎么敲,除了“PLAYSTATION”的LOGO之外,它也不会显示出多余的其他内容来。

更何况,为了防止名叫贞子的少女会夜晚借助电视机潜入我的房间袭击我,我睡觉前总是会把电视机屏幕调个头,让它死死地贴着墙壁。

没结婚前坚决不能失身。在婚姻恋爱观上,我承认我很传统。

电梯美女的一句话,让我有理由可以转身仔细地审视她。

进来前的惊鸿一瞥显然不够营养,出于对女士的礼貌,我矜持加懦弱地背对着她站立也多少让我在这个密闭空间里有点小尴尬。

既然她先开了口,能够与这个同住一栋楼的漂亮邻居搭上话,大概也足够让我的心情愉悦一上午的了。

“是啊。”

我刚一张嘴就后悔了。就跟在QQ上聊天说“哦”跟“呵呵”一样,这种毫无意义的寡淡回答,只能让刚起步的对话陷入就此中断的窘境。

更何况乘电梯的时间本来就很短,想再开个新话题重新聊开当然也不合时机。

如果我的回答稍微长一点,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完全转过身直面她。可“是啊”两个字脱口而出的时间着实够短,我身子刚转了一半,话音已落,于是只能再度尴尬地停下来,侧面对着她。

眼看电梯已下降到了三楼,我因失去与美女交谈的机会而由衷失落的表情也上升到了脸的一半,她反倒又先开口说话了:

“上帝。”

我愣了一下,随即毕恭毕敬地双手合十,冲她作了深深的一个揖:“阿弥陀佛。”

这回轮到她微微发愣了,两秒钟过后,她似笑非笑地解释道:“我是说我的名字叫尚蒂。高尚的尚,昆汀塔伦蒂诺的蒂。”

哪有人解释自己名字的时候会用“昆汀塔伦蒂诺”这么偏门的外国人的名字做注解的。

然后她把ipod的耳机从耳朵上摘下来,似乎是怕音乐太大声会错过我说的话一样。摘下耳机后还顺便理了理两侧肩膀上的头发,动作轻巧而优雅。

美女与丑女的区别就在于:美女拂发是见花见月见风雅,而丑女拂发则是头屑头屑白花花。

我不是外貌协会和种族歧视的成员,但我是“丑人还非要作怪”抵制社团的小组长。

所以我拒绝收看[哔——]姐姐的一切新闻与图片,并以此为典范打击所有跟荷花莲花菊花菜花有关的非法组织及领导人。

这样做虽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报酬,不过我始终坚信这与改善地球变暖和救助九千万失学儿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坚信。

“哦,谢凯。”我忙不迭地也把自己的名字告诉这个刚刚让我见花见月见风雅的女生。

跟偶像剧里那些会照顾男女主角邂逅机会而故意中途出故障或者爬个两层楼都能墨迹上半个小时的识相电梯不同,我所搭乘的这部电梯一点也没有成为“偶像剧明星电梯”的资质:我话才刚说完就立刻抵达了一楼,不用我敲击按键,门就神速地敞开,如此平凡加煞风景的演技估计刚参加海选就马上会被淘汰,难怪只能默默无名地服务在这所有些年头的公寓楼里。

听到了我的回答之后,尚蒂轻轻笑着,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率先走了出去。

不知出于什么动机,我下意识地冲她的背影喊了一句:“我不是宗教信仰者。”

她脚步微一迟缓,复又把耳机戴上,闪身从楼栋的大门走到了小区外面。

被说话的工夫一耽搁,那电梯门就又猴急地要再关上。我反应过来自己也得抓紧时间出去赶地铁,可手指还没碰到开门键,从外面伸进来的一只手已经抢先把即将合拢的门给拉开了。

“连信不信宗教都要这么大张旗鼓地宣布,谢凯你的行事原则可真不低调啊。”

站在电梯外的,是一个笑起来连蜡烛都要融化的男子。

他穿着一整套的运动服,额头上还挂着几颗没擦掉的汗珠,像是刚从外面跑了几公里回来的样子。

“刘浪,早上好。”我先是礼貌地冲他打着招呼。

然后目瞪口呆地盯着他右手的手指。

刘浪。住在我楼上,也就是七零四号房的住客。

他搬来并不久,其实才刚是这一两天里的事情。

初次遇到他,正是昨天。我晚上下班回来,按了电梯准备回到六楼的家里。

我正忙着玩PSP里的《怪物猎人P2G》游戏,捕杀一头野猪王杀得正开心,注意力全放在手上那个4.3英寸的液晶屏上,只在按电梯按钮的时候瞥了一眼楼层显示,电梯正从13楼慢慢降下来。

只是0.1秒的工夫,我突然意识到:我住的这栋公寓楼是小高层,顶楼是12楼,从来也没有13楼一说。于是寒毛倒竖地赶紧再抬头盯着楼层显示以确认一下:

12楼。

原来只是眼花。我叹了口气。心中默念的六字真言也随即刚到“唵嘛呢叭”就中途腰斩。

真奇怪。我明明就宣称不信任何宗教,但一遇到诡异事件的时候,第一时间寄予希望用来防身的,却还是宗教的器物。

人都是矛盾的生物。越是矛盾就越希望从宗教里追寻单一的信仰。

然而不管是有着十万天兵的道教,还是有着漫天神佛的佛教,它们却也并不单一,它们的神灵数量比任何一个偶像团体都要多得多。

况且我之所以是“叹了口气”,而不是“松了口气”,可能也是由于我内心里正潜伏着某种期待。

这就跟躲在棉被里看恐怖片,或者双手捂着眼睛看色情小电影但手指缝比眼睛还大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不看恐怖片,但我看色情电影的时候也绝对不捂眼。

不过这么一分神,现实中没有发生惨剧,但我的PSP里却传来一声哀鸣。

我慌忙低头看屏幕:那只我原本要猎杀的野猪,乘我看电梯的功夫虐杀起了我在游戏里扮演的猎人,那哀鸣正来自于我操作的猎人,已经倒在地上宣告力竭而亡。

“你这该死的猪!”回天乏术,我救不了我的猎人,只能愤怒地冲着那只明明是猪但跑得比刘翔还快的野猪王恨恨地怒骂。

电梯门恰巧匪夷所思地打开了。

理论上我公寓楼的电梯速度绝没有这么快,可事实上正赶在我骂出口的时候走出来的,是一个短头发,穿着白色衬衫的年轻男子。

他显然被我的骂声吓到了,但开口说话的声音还是平静而温和的:

“基本上跟新邻居打招呼的最好方式,绝对不是站在电梯口骂他是猪。”

我没来得及回应,他已经率先伸出了左手,很礼貌地自我介绍:

“谢……呃,谢谢你出人意料的问候……刘浪。”

联系起之后我与尚蒂在电梯的相遇,我想我的理解能力一定出了不小的问题。因为当时对于他的自我介绍,我的反应竟然是与他握手的同时,很本分地回答了一句:

“没有,我在这里已经定居了快两年了。”

他不以为意地笑着,好象他的表情里除了笑容就还是只有笑容一样:

“谢凯。大学毕业这么久,你这间歇性犯傻的毛病一点都没变呢。”

我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愣住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我确定我绝对没有见过他。

不管是这么让人难以忘记的名字,还是他那轮廓很鲜明基本靠近女生所评价的“帅到没天理”的境界的脸蛋,理论上只要见过这个男子一次,除非失忆,否则绝不可能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紧急地回想了一下昨天晚上吃的晚饭是吉野家的双拼饭一份,还特别要求多加了汤汁,外加五毛钱一袋的辣酱——这说明我最近没有失忆的迹象。

第二,我确定我刚才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

可是,既然我都不认识他,那他又怎么会晓得我的名字?

第三,我确定我现在肚子开始饿了。

都已经这个时间,回家的路上我只顾着打游戏,忘记中途下车把晚餐给解决了。

比起前两个原因,最后一点对我的影响显然更重大。

“你是在紧张什么事情么?”刘浪笑着问,“你的手心在不断冒汗。”

我立刻回过神来,发现想事情的这段时间里,我居然一直抓着他的手没松开。

“抱歉!我又间歇性犯傻了!”我慌忙把手抽回来,并随手从裤子口袋里抽了一张面巾纸递给他。

坦白说,直到今天我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用“间歇性犯傻”,这么一个特色鲜明的专有名词来描述我的个性。

奇怪的是,被刘浪说得如此风轻云淡,蓦然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从心底泛起来,隐隐约约的觉得好象在以前的确有人也这么说过我一样,朦胧地在记忆深处勾勒出了一个暧昧的影子。

“我现在住你楼上,七零四。”他说。

“为什么要用汉字标房间号。”我听见他小声嘀咕了一句。

“真没想到毕业后一直没联系,居然在这里又碰上了。”他又说。

我的思维正混乱,没办法在和他对话以及回想往事之间自由地切换,竟然就维持着愣愣的状态站在电梯口。

“你还没吃晚饭吧?”他问。

不等我开腔,然后他就自己也替我回答了:“我也没吃。刚好我正要到附近买吃的,不如我都买了,一会到你家一起吃吧,顺便叙叙旧。”

他的自问自答,流畅得一气呵成。

“哦,好。”出于对食物的渴望的生理本能,我的嘴很没骨气地尚未经过大脑批准,就丢盔弃甲抢先投敌。

“咪哞。”他笑嘻嘻地拍拍我的肩,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佛教真言这种东西,最好还是全念完,不要半途而废比较好。”

我费解地看着他的背影,他从楼栋的大门走出去,一转身就被刚刚亮起来的小区的路灯灯光给吞没了。

“叙旧”这种事情,基本上是要有“旧”可以叙,才会让人觉得有趣。

刘浪坐在我家的地板上,眉飞色舞地跟我描述着据说是我大二那年在系运动会开幕式上发表演说,结果错拿成由于英文精读课翘课太多而被老师罚写的检讨书去读的糗事。

真奇怪。他说得那么绘声绘色,可我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这糗的程度足以成为一生污点的“回忆”。

所以与其说是跟他在“叙旧”,不如说是在听他一个人在“叙新”。

“美术系的林学妹你还记得么?她有一次去水房打开水回宿舍洗澡,结果被你撞见了她刚好在俯身关水龙头的时候,内衣从衬衫的领口滑出了一条肩带,羞得她一个月里见到你就跑。”

林学妹我固然是记得的。

因为她的名字叫做“林岱豫”,刚进校的时候就凭在花名册上一记字迹娟秀的报到签名,就让我们这些当时已经升上大二,负责新生接待工作的学长们虽未谋面却心生向往。只是到了新生从校外结束军训,回到本校正式上课的那一天,找遍各种借口翘课溜到美术系偷看“林妹妹”的学长们,眼见课上老师的一声点名,响应着“林岱豫”的呼唤站起来的,竟是一个明明身高跳起来头就能撞到篮板却还装可爱地绑着麻花辫,腰围让最大号的救生圈都自愧弗如,并且一说话就腮帮子晃得让人心慌的壮实女生。

是的,“岱”在汉语里原本的意思就是“雄伟的山峦”。

至于“豫”,她张嘴就是浓浓的河南口音。

我只能说,为她起名字的父母只可能是两种个性中的一种:要么饱读诗书富有情调,要么做人本分实事求是。

林学妹这个人我不曾忘记,可刘浪所说的事情我还是没有印象。

如果被我看见了林学妹的内衣肩带,一个月羞于见人的理应是我而不是她,偏偏此等“可怕”的“过去”,在我听来竟然是新事一件,我不免有点莫名其妙起来。

“还有隔壁班的小马,世界杯赌球输给我们,于是只能脱掉内裤穿着纸箱子在宿舍区跑十圈,那天整个学校都轰动了……”

刘浪依旧一副兴奋的表情在说,摆在他面前的卤味几乎都没怎么动,就连啤酒也只是抿了一小口,还是满满一杯的样子。

“刘浪。你真的跟我是同班同学么?”

一根鸭脖子还没啃完,乘着他又叙完一件“新”,还没接上下一件“新”的短暂空闲,我见缝插针地问。

按理说我的确不可能忘记有过这么一个听起来跟我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只是所有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别人和我都是千真万确存在的,可发生在别人以及我身上的事件,我竟然毫无印象。

就像是偷了别人的人生过来强加在我身上一样,让我此刻有了一种很不舒服的生硬感。

当然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还来自于我嘴里的鸭脖子,今天的大料加了太多,少了素日的鲜香味。我闷闷地想。

刘浪端起杯子放在嘴边,眼睛细细地眯了起来。

他没有喝酒,而是故意让声音从水下发出来一般,带有点模糊的神秘。

“这种事情,你去看看毕业纪念照不就知道了么?”他说。

被他说中了心事,我随即起身去书柜里翻找。那里存了我毕业以来的全部证件文凭和从学校带出来的、对我而言有着纪念意义的东西。

当然,纪念照这种东西也是会有的,只是因为尺寸实在太大,一般来说都会被我压在抽屉的最底层。

事实上,毕业照作为备忘录的用处要远远超过它本身的纪念价值。

因为没有多少人会在若干年后,还能记得自己大学时期班上每一个同学的长相和名字。只有日后在听说自己班上的同学成了大明星或者高官显达的时候,才可以翻出毕业照来认证一番,以备作为炫耀的谈资。

我仔细审视着手上的毕业照,辅导员和系主任的脸上因为被压了药水瓶的缘故,两个人的五官已经看不清楚,只附着了一层黄褐色的胶质。

曾揭发过我期中考夹带小抄的副班长,脸上有深深的回形针的印子。

班花被保护得很好,她身上只压过新华字典,平整而且光滑。

我自己因为身高算高的缘故,躲在男生阵营的最右侧,一脸愤世嫉俗的表情。

“我在这里。”刘浪指了指照片上倒数第三排从左数第五个位置上的男生。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由于五十几个人挤在一起,每个人都不可能拍得跟杂志封面人物一样显眼,所以照片里那个身形并不特别高大的男生,面目辨认起来不算真切,但笑容的确是温暖和煦没错。

照片最底端的全员名单上,对应着那男生的位置标示出的名字,果然是“刘浪”。

举凡是集体大合照,总会有一个角落上的人会在不经意间被我们渐渐遗忘。

日后追寻起来的时候,你说他是李世民也好,或者是布莱德皮特也罢,都无从辩驳,因为记忆这东西,一旦逝去,便死无对证了。

刘浪此时便是一脸“我就说吧”的表情,他嘴角微微一撇,勾出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然后不知在庆祝什么似的,竟然豪气地一口就把整晚都没怎么喝的啤酒灌了个干干净净。

“我明天是不是该去医院检查一下我的脑袋?”我用严厉的目光把照片上印着的“刘浪”两个字快看出磨痕了,才心情复杂地问他,“说不定里面长了个瘤子,或者是橡皮擦什么的。”

刘浪显然对于我的笑话没什么兴趣,他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一根鸭脖子往嘴里塞,咀嚼了两口便皱起眉头,露出厌恶的表情。

“大料加太多,把鲜香味都盖住了。”他咬下一截,剩下大半截丢回盘子里。

我把毕业照塞回抽屉,找照片时扒拉出来的杂物懒得整理了,就都胡乱扔进抽屉里。

只是在扔的时候,我还是有刻意地避开班花的脸,只把新华字典这样的贵宾待遇留给她。

刘浪的位置,我压了瓶快干了的英雄牌墨水。

“关键的问题在于,一点都不辣!”刘浪语气里带着忿忿的情绪,“不辣还叫什么鸭脖子!”

我想鸭子生下来并不知道自己的脖子一定要够辣才会被人类所认可。它们只是借助脖子连接脑袋和身体,天冷的时候就缩短得几乎看不到脖子的存在,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弯起来向着天空歌唱什么的——不过真的会这样做的,似乎只有它们的近亲,鹅。

我不是爱吃辣的人,奇怪的是,我却在吃鸭脖子的时候格外注重辣的味道。

而且是越辣越好,最妙的就是辣到浑身冒汗,接着灌上一大杯酸梅汤,那种舒爽的感觉无与伦比——刘浪在吃鸭脖子的口味上,倒与我很是相似。

“厨房里有辣椒粉。”我前后左右各摇了摇脑袋,想确认里面是不是已经有个什么物体存在,或许一晃动就能听见“哐啷哐啷”的声响了。

“那我去给这些乏味的鸭脖子做二次加工好了。”他站起身,端着盘子走向厨房。

“麻烦你再把它们切一切,我不怎么喜欢用自己牙齿咬断它们的感觉。”

听到骨头被咬碎的声音,我会被自己的凶残本性吓到。

我不喜欢听到一切骨头被弄碎的声音,就像许多人很怕听到用指甲在黑板上抓挠的声音一样,这也是我诸多古怪毛病中的一个。

所以我通常在约女生吃饭的时候,尽量避免点任何跟软骨和脆骨有关的菜,因为无论是多漂亮的女生,只要从她的嘴里传出骨头碎裂的声音,都会在我眼中被自动披上一层狰狞的面纱。

我宁可她们用吸管去吸食大棒骨里的骨髓,也绝不愿意她们一边娇俏地说着“人家刚才看那恐怖电影的时候小心肝吓得扑通扑通狂跳呢”,一边从牙缝里涌出骨头们的绝望呻吟。

这也是为什么到现在我依旧欣赏班花的原因。

我大三那年的时候在食堂见过她跟男友吃午饭,那男生要了份糖醋小排,吃得津津有味不说,还意尤未尽地把啃光了肉的骨头咬得“咯嘣”作响。

当下班花便捂耳啜泣,泪奔而去。第二天便跟男生分了手。

尽管我后来从别人口中听说他们分手的原因,是班花想吃排骨但男生却不解风情地一个人全部吃光,班花嫌他不够体贴不够善解人意之故。

可我固执地认为班花心存善念,与我是一国的人物。

这种固执,有时莫名得近乎可笑。

我有时会心血来潮地自己在家做饭。

不算惊天动地的美味,也不会难吃到难以下咽。

只是在选择刀具的时候,我尤其追求锋利的程度,最好一刀下去,砍排骨之类不会发出太大的响声,也不会因为一刀没切断还需要再大力地补上几刀。

所以摆在我厨房里的刀,也许还没到达吹毛可断削铁如泥的地步,不过用来入选兵器谱的排名至少也能挤进前十的行列了。

五分钟后,刘浪端着切好并重新撒了辣椒粉的鸭脖子回来,脸色苍白。

我撮了一小块鸭脖子到嘴里,有点担心地问他:“你的脸色好象不太好。”

“鸭脖子应该不会有血腥味。”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有小心地避开盘子。”

“什么意思?”我有种不大好的预感,嘴里含着的鸭脖子死活也没力气去咬了。

他朝我比出了右手的中指——要是在往常,我一定会认为他是在用下流的手势骂我——此刻他右手的中指位置竟然血肉模糊,原本应该竖立着的中指竟然从中段被斩断了!

“我忘了早点提醒你不要买这个牌子的刀具了,锋利得有点过头。”

毕业后就一直没见面的人,怎么可能知道我会买哪个牌子的刀——他竟然还有心思说笑。

我努力告诉自己要镇定,尤其那个被切断了手指的主人分明比我还镇定,只是我的面部肌肉不听使唤的抽搐起来,嘴里的鸭脖子还没来得及咀嚼就自己滚进了喉咙里。

我被噎得难受,连连咳嗽捶着自己的胸膛。

刘浪居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额头密密地涔出汗珠:

“切鸭脖子居然切断了自己的手指,说出去会很丢脸吧?!”

因为吓到而把鸭脖子吞下去差点噎死自己,这个说出去才更丢人。

我慌乱地从沙发上摸出手机要拨急救电话,被刘浪一抬手阻止了我拨号的行动。

“我自己去医院就好。”他笑着说,即使脸色比隔夜的新鲜牛奶还要苍白,他依旧看起来是很轻松的样子。

“这么晚了让救护车来惊动邻居多不好。”他摆了摆手,示意小事一桩。

我侧转过身子,很没种地努力不让视线正对着他的右手:

“那我陪你过去吧。”

“只是小伤口,要个大男人陪着去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他很体谅地将受伤的手藏到背后,完好的左手协同语气挥出满不在乎的手势。

基本上我对于“小伤口”的定义,是界定于挤青春痘挤到流血的程度之下。类似于擦窗户的时候被玻璃割伤手掌,在我看来都是不得了的重伤。

更何况把手指整根切掉,又不是壁虎的尾巴可以再生,怎么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应付过去。

“而且你不觉得,大晚上的两个男生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是件很暧昧的事情么?”他意有所指地说道。

看起来,他固执地不让我陪着一起去医院。

我也是个固执的人,有时遇到对方也固执地坚持着某件事,我反倒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

于是我不再要求陪同,更何况我担心他随时可能因为失血过多而昏死在地板上,便替他把散在一边的外套抓过来披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把他送到电梯口。

“明天见。”他朝我微微一笑。

不知是不是因为电梯里灯光偏向明黄的缘故,刘浪的脸色看起来没有刚才那么苍白了,笑容也更温暖,半点没有刻意掩饰痛苦的样子。

“啊,快点去医院,别耽误。”我亡羊补牢地嘱咐道,胃火辣辣地烧起来,似乎刚才的那块鸭脖子上沾了太多辣椒粉。

电梯的门合上了,我死死盯着楼层显示的数字从“6”降到“1”,才提心吊胆地拖沓着走回屋。

脚有点软,虽说游戏里常常见到血浆喷满屏残肢处处飞的场面,但货真价实地看到身边的朋友手指被切掉却还是头一遭。

我绕开了有可能明天就成为凶杀勘察现场的厨房,尽可能暗自告诉自己不要再额外添加我的指纹进去。

毕竟万一刘浪没能抵达医院就死在半路上,我也要力求保证自己能不受怀疑和牵连。

万一。我说的只是万一。

鸭脖子没心情吃了。我多少觉得有股血腥味掺和在骨头和辣椒之间,便忙不迭地全倒进垃圾桶里。

随即给PS3装上一张《合金装备4》的游戏光盘,企图分散注意力,缓解一下紧绷着的神经。

或许我神经真的太紧绷了。即使在玩游戏的时候,我也老在回想电梯里刘浪的笑容。

那不是让人讨厌的笑容。相反,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勉强要形容的话,就像是虔诚的信徒见到天使降临时,心中所涌现出的安心感。

我不信宗教。我的形容方式自然也就没什么说服力可言。

只是刘浪的笑容,真的让人难以忘怀。

既然他有着如此鲜明的特征,那么我到底为什么会忘了这个与我大学同窗过四年的家伙?!

而且,我以为只有我这个右撇子,才会古怪地只有在使刀切菜的时候,偏偏用到左手。

这天早上出了电梯的时候,再度碰到了刘浪。

他昨天晚上果然没有住院。也没有因为失血过多,死在半路上。

我莫名地感到一阵失落。

然后便注意到了他举起来的右手。失落的情绪顿时被惊讶所充斥。

我惊讶了三分零八秒。

于是这天上班,我迟到了三分十二秒。

还有四秒的多余时间是浪费在了哪里?

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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