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例应用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例应用版)  点此进入淘宝搜索页搜索
  特别声明:本站仅为商品信息简介,并不出售商品,您可点击文中链接进入淘宝网搜索页搜索该商品,有任何问题请与具体淘宝商家联系。
  參考價格: 点此进入淘宝搜索页搜索
  分類: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刑事诉讼法,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 208000版次: 1页数: 302印刷时间: 2009/01/01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930913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

相关规定:列举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简介

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因此,案例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使抽象的法律以鲜活的面孔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语言如何成为我们的生活语言,从而更好地理解立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怎样恰当处理与应对;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当权益正在受到侵犯时,可以用哪些法条去维护权益;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别人是怎样吃亏上当的,应该如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我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近年来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法律法规,精心挑选案例,针对法条适用中的重点和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法规案例应用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2.“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

3.“相关规定”——列举了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专门机关职权】

案例1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权力主体有哪些?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案例2新闻媒体能否干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诉讼原则】

案例3陈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的什么原则?

第七条 【三机关相互关系】

第八条 【检察监督】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案例4钱某能否在审判阶段提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陈述?

第十条 【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及辩护】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定罪】

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 【保障诉讼权利】

第十五条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案例5人民法院能否对已死亡的被告人宣告有罪?

第十六条 【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案例6外国人犯罪,能否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刑事司法协助】

第二章管辖

第十八条 【职能管辖】

案例7公安局民警违法案件可否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第十九条 【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中级法院管辖】

案例8该案是否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范围?

第二十一条 【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级别管辖变通】

案例9在特定情形下,下级人民法院可否提请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第二十四条 【地域管辖】

案例10犯罪行为发生在两地,如何确定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优先、移送管辖】

第二十六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专门管辖】

案例11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应由哪一法院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二十八条 【回避理由和方式】

案例12法官赵某申请自行回避是否正确?

第二十九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第三十条 【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案例13提出回避后、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可否继续参与侦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其他人员的回避】

案例14 当事人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第四章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案例15当事人可否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担任其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指定辩护】

案例16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

案例17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为其指定辩护?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责任】

案例18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犯有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是否应该告发?

第三十六条 【辩护人权利】

第三十七条 【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义务】

案例19辩护人威胁证人作伪证,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拒绝辩护】

第四十条 【诉讼代理】

案例20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从何时开始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一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据的概念及种类】

案例21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几种?

第四十三条 【证据的收集】

第四十四条 【运用证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向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

第四十六条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案例22在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没有其他证据时,可否定罪?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第四十八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案例23 未成年人胡某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第四十九条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性规定】

第五十一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

案例24对故意杀人的张某,可否采取取保候审?

第五十二条 【取保候审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取保候审方式】

案例25公安机关可否要求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交纳保证金与提出保证人?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的条件】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的义务】

案例26对违反法定义务的保证人,应当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案例27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能否直接作出逮捕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

案例28对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可否暂时中断侦查?

第五十九条 【逮捕的批准、决定与执行】

第六十条 【逮捕的条件】

案例29对怀孕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吗?

案例30对于齐某,可否适用逮捕?

第六十一条 【拘留的条件】

案例31人民检察院可否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第六十二条 【异地拘留、逮捕】

第六十三条 【扭送】

案例3徐某可否在犯罪行为发生一星期后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派出所?

第六十四条 【拘留程序】

第六十五条 【拘留后的讯问】

案例33公安机关可否在在拘留八小时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第六十六条 【申请逮捕】

第六十七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第六十八条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六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

第七十条 【不批捕的异议】

案例34公安机关可否继续关押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条 【逮捕的程序】

第七十二条 【逮捕后的讯问】

第七十三条 【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1

第七十四条 【逾期羁押的变更】

第七十五条 【被追诉方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侦查监督】

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案例35赵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36离婚案件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第八章期间、送达

第七十九条 【期间及其计算】

第八十条 【期间的耽误与恢复】

案例37犯罪嫌疑人岳某超过法定期间申诉,能否批准?

第八十一条 【送达】

第九章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有关用语的解释】

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立案

第八十三条 【立案侦查机关】

第八十四条 【立案材料来源】

案例38公安司法机关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而不予受理,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第八十五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六条 【立案程序】

案例39陈某因许某而死,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第八十七条 【立案监督】

案例40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否行使立案监督权?

第八十八条 【自诉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第二章侦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侦查】

第九十条 【预审】

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九十一条 【讯问主体】

第九十二条 【讯问地点、期间】

第九十三条 【讯问程序】

第九十四条 【讯问聋哑人的要求】

第九十五条 【讯问笔录】

第九十六条 【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案例41 侦查阶段,律师可否会见其当事人?

第三节询问证人

第九十七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

案例4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可否在证人的住处进行?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的程序】

第九十九条 【询问证人笔录】

第一百条 【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一条 【勘验、检查的主体】

第一百零二条 【犯罪现场的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勘验、检查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零四条 【尸体解剖】

案例43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吗?

第一百零五条 【人身检查】

案例44侦查人员能否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

第一百零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

……

第三编审判

第四编执行

附则

附录

书摘插图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专门机关职权】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案例解读

案例1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权力主体有哪些?

1999年5月3日晚,农民王某在回家的途中,遇到同村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周某,并遭到周某的袭击。5月4日下午周某见到王某时再次对其进行袭击,结果遭到王某之妻和王某之父的殴打,并被捆绑囚禁。当晚,王某召集全村居民开会商讨如何处理周某。因该村村民平时多次受到过周某的袭击,经王某的煽动,大多数村民同意将周某处死,并在王某准备好的纸上签名。当天深夜,王某、王父、王妻一起动手,不顾周某的苦苦哀求,将其杀死。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经过侦查和核实,确认王某、王父、王妻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于是将三人依法逮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处理刑事案件的权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能由公安、检察院、法院三机关依法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在本案中,尽管周某对王某实施了袭击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王某应当向司法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视情节作出处理,而不能私下用暴力解决。但是王某伙同其父、其妻滥用私刑,对周某进行殴打、非法拘禁,甚至最终将其杀害,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周某的人身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并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相关规定

《宪法》第123条、第129条;《刑事诉讼法》第4条、第225条;《国家安全法》第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监狱法》第60条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应用提示

国家安全机关可否行使侦查权?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关规定

《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6条;《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10—11条

第五条【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应用提示

审判权、检察权的内涵各是什么?

审判权通常是指法院依法审理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权力。在刑事诉讼中,法院通过审理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犯有何罪,是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即审判权体现在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上。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条的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在我国,检察权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具体体现在: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负责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案例解读

案例2新闻媒体能否干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某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群众举报,得知某厂厂长赵某于2003年8月至2004午2月期间利用职权贪污公款9万余元。经过调查取证,检察院认为赵某已经构成贪污罪,依法逮捕了赵某。在检察院对赵某行贿、受贿等重大犯罪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时,某报社记者吴某以调查为名,硬要查阅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档案,被检察院拒绝后无理地说: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规定不让记者看检察院的档案材料,并让检察院拿出不让记者看材料的具体规定,并以在报上发表文章相威胁。此外,吴某还对被告人及其家属等人说,赵某的案子办错了,我会帮助你们把这个案子翻过来。赵某遂借机找检举过他的人进行威胁,统一口径。吴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干扰了检察机关办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之规定,检察院、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只服从事实和法律,除此之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来说,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等;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独立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何种罪、是否应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上述行为均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本案中,检察机关对赵某贪污、行贿等犯罪行为的侦查以及对赵某实施逮捕均属依法行使检察权的行为,因而依法不受包括行政机关、新闻媒体等在内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吴某无理干涉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对检察院的刑事司法活动的粗暴干扰,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不畏舆论的威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办理案件。

相关规定

《宪法》第126条、第131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第9条;《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条

第六条【诉讼原则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应用提示

1.如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查证属实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断或者推测想象作为依据。在实体意义上,以事实为根据要求专门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即有关犯罪发生、犯罪构成的各要件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并以此作为处理的事实依据。在程序意义上,它要求专门机关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必须以程序法律事实为依据。其次,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刑事案件,在实体上应当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标准来判定是否有罪以及如何定罪科刑,在程序上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规则进行操作,而不能自设标准,超越权限,违背程序。

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判刑。

2.适用法律平等原则,具体有何要求?

适用法律平等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其基本含义包括:一方面要求司法机关对一切诉讼参与人不分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的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另一方面还要求任何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同等享有法定诉讼权利的同时必须同等履行应尽的诉讼义务,不允许有特权和例外。

案例解读

案例3陈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的什么原则?

被告人陈某任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其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并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他人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某任北京市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案发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定陈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陈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陈某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的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赃物估价证明、审计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我国,人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禁止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对一切公民的合法权利都依法予以保护,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予以追究。陈某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陈某曾担任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但是一旦其触犯了法律,同样要受到制裁。

相关规定

《宪法》第33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5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条、第8条

第七条【三机关相互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例应用版)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23年上半年GDP全球前十五强
 百态   2023-10-24
美众议院议长启动对拜登的弹劾调查
 百态   2023-09-13
上海、济南、武汉等多地出现不明坠落物
 探索   2023-09-06
印度或要将国名改为“巴拉特”
 百态   2023-09-06
男子为女友送行,买票不登机被捕
 百态   2023-08-20
手机地震预警功能怎么开?
 干货   2023-08-06
女子4年卖2套房花700多万做美容:不但没变美脸,面部还出现变形
 百态   2023-08-04
住户一楼被水淹 还冲来8头猪
 百态   2023-07-31
女子体内爬出大量瓜子状活虫
 百态   2023-07-25
地球连续35年收到神秘规律性信号,网友:不要回答!
 探索   2023-07-21
全球镓价格本周大涨27%
 探索   2023-07-09
钱都流向了那些不缺钱的人,苦都留给了能吃苦的人
 探索   2023-07-02
倩女手游刀客魅者强控制(强混乱强眩晕强睡眠)和对应控制抗性的关系
 百态   2020-08-20
美国5月9日最新疫情:美国确诊人数突破131万
 百态   2020-05-09
荷兰政府宣布将集体辞职
 干货   2020-04-30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逍遥观:鹏程万里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神机营:射石饮羽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昆仑山:拔刀相助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天工阁:鬼斧神工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丝路古道:单枪匹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与虎谋皮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李代桃僵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指鹿为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小鸟依人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千金买邻
 干货   2019-11-12
 
推荐阅读
 
 
>>返回首頁<<
 
 
靜靜地坐在廢墟上,四周的荒凉一望無際,忽然覺得,淒涼也很美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