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第二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法学基础理论,
作者: 谷春德 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8-12-1字数:版次: 2页数: 35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09958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教材体现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的宗旨和目的,突出了时代感、现实性和知识性,反映了国家新制定的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和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婚姻法的内容,特别是在体例与形式上有所开拓创新:各章都增设了标题和导语,点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和学习该章的目的与要求;增设了内容提要和名词术语,便于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正确把握;增设了辨析题和典型案例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理解并运用所学的法律基本知识,从而使全书的体例与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增加了可读性;增设了阅读书目及相关法律,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和法律专业视野。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节 法制和法治的概念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第三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
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形式
第四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第五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六节 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第四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制监督
第四节 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
第五节 行政法律、法规选介
第五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
第三节 物权法
第四节 合同法
第五节 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
第六章 商法
第一节 商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法
第三节 保险法
第四节 票据法
第五节 公司法
第六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章 婚姻法和继承法
第一节 婚姻法
第二节 继承法
第八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法
第三节 税法
第四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九章 社会法
第十章 刑法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法
第十四章 国际法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一、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如国家、政策、道德、宗教等)相比,法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行为规范。从其反映和调整的领域来看,这些规范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技术规范反映和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
但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如果遵守某一技术规范可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时,技术规范就具有了社会性。这类包含技术规范内容的法律规范常被称为法律技术规范,如交通规则、食品卫生法规等等。
法律规范具有高度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概括性是指法律规范提供的行为标准是从各种具体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尺度,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场合和特定主体的个别性指令。可预测
性是指法律规范的内容具有稳定性,可以反复适用,人们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以预先知晓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以便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
(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所谓“制定”,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原先并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认可”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实际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习惯、道德等),国家以一定形式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可见,无论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正是这一特点使得法律规范的效力在形式上具有了普遍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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