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法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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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律史学,

作者: 《古法回眸》编委会编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2-1字数:版次: 1页数: 188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907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我们的阅读常常是功利性,而不是愉悦性的,学习主要是为了学到什么,然后得到什么,如果这么划分,这本书应该是愉悦为主的,如果它引起你对历史、对法律、对规则变化的兴趣,它能让你在心中说一句:哦,原来变化是永远的不变,不用迷信任何的权威,那么这本书就有了出版的价值。

目录

刑事法律制度

纵火罪

伪造货币罪

偷税罪

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绑架罪

拐卖人口罪

诬告罪

抢劫罪

赌博罪

窝藏罪

伪证罪

贪污受贿罪

徇私枉法罪

民事法律制度

结婚

离婚

继承制度

收养制度

典当

合同

其他

古代的环境保护

古代律师制度

书摘插图

刑事法律制度

纵火罪

2006年6月,北京突然被一股刺鼻气味的烟雾所笼罩。后来发现是河北地区大面积燃烧麦秸产生的烟雾被风吹到了北京上空,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观今怀古,令人浮想联翩:这事如果发生在唐朝,则烧田的老兄要大大不妙矣——唐朝这个朝代的法律规定在当时世界上实属先进,烧田野这种农业活动也要依法进行、依时进行。六月(农历五月左右)恰好不在法律规定的烧田时段之内,在一年当中的这个时候烧田野,莫说引发燎原之势,哪怕只是星星之火,烧田的老兄也得做好心理准备,等着被带进官府,五十下板子伺候。

当然,中国古代法律对与火有关的犯罪的规定并不仅限于“非时烧田野”,而是有着比较完备的规范。故意引起火灾的足放火罪,而过失引起的则是失火罪。从秦朝起我国就对这两罪有了规定。

一般的放火罪或失火罪都至少要有火灾后果方能构成犯罪,相比起来秦律的规定要严格得多。秦朝法律中有禁止在官府仓库内以及仓库附近燃火的规定。在这里,法律关注的不是是否造成火灾,而是只要有在上述地点燃火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这是因为官府的仓库保存着国家的重要财产,关系重大,官府仓库一旦陷于火灾,国家的损失将会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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