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民族志方法与生活文化(万卷方法——质性研究方法译丛)
分類: 图书,文化,文化理论,
作者: (英)格雷著,许梦云译
出 版 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247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244698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替任何想从事文化经验研究的学子们,提供了方法论上非常实用的指引。它涵盖了三项主旨:指出民族志研究方法对文化研究的影响、提供研究技巧及撰写论文的方法、呈现评价论文价值的关键因素及标准。
作者援引人类学、社会学、哲学、文学以及电影研究等多元领域的知识,为读者提供了对文化、权力与日常生活进行批判性理解不可或缺的一组研究实践。
本书奠基于伯明翰大学的研究传统,从知识论和方法论的背景知识开展,探讨如何利用先前的研究经验,以及如何将“经验”这个工具运用到研究里。为来要阐释某些特定的方法与研究路径,本书涵盖来许多研究,同时也包括作者自己的研究在内,是一本值得深入阅读的进阶书籍。
目录
绪论
第一部分民族志方法
第1章捕捉生活文化
社会与文本
社会学、人类学与文化研究: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方法
幅度与广度
深度与持续性
议题一:建构“他者”——监控与展示
议题二:真理的获得——经验主义的危险性
反身性、暂时性与适切性
第2章构连经验
记录“经验”
构连经验
认同的问题
我们从何处发声
透过构连来学习
第3章想象的共同体:奇观与平凡
当代文化研究中心
早期的提问
青少年亚文化与“小子”(the lads):“马克思主义的英雄”
平凡女性:白人、工人阶级、女性
黑人知识分子与帝国反击
“主动阅听人”
迷:盗猎者(poachers)与文化游牧者
我们的过去?选择的理由:构建一个“社群”
不在场者才是有力的或值得“继续钻研”的课题
身为一位学者
“我们”是学术偷窥者吗
你的社群
第4章一个关于研究的问题
从何开始与如何开始
决定某一个研究主题/处于疑问中
在团体里从事研究工作
个案研究
评估的标准
第二部分研究的过程
第5章实例的选择与素材的产生
“纯粹观看”与参与观察
空间隐喻/介于熟悉与陌生之间
身处其中
较为实用的事项
珍贵的日记:保持写日志的习惯
实例
建构对话(访谈)
访谈:反思性与深度
倾听沉默
有策略地进行抽样
访谈本身
阶级、性别、族裔、年龄:造成差异的各种差异
第6章我想告诉你一则故事
故事所扮演的社会性角色
言说自我
研究者
说故事的不同模式
文本性
第7章紧系文本
符号学
决定性文本
制码/译码模式:“符号学”模式与“社会”模式
暗示性文本
罗德威:解读罗曼史
白金汉:孩童谈及电视
吉莱斯皮:电视、族裔与文化变迁
曼凯卡:影视文化、观看政治
塔夫特:《与垃圾女王共同生活》
特寇、詹金斯与《大哥大》
第8章分析的策略与谋略
我该从研究题材中提出什么问题
我如何组织我的逐字稿
我的策略
关于分析策略的一些想法
其他策略
康奈尔的生命史分析程序
话语分析
文化的语汇库
科技的使用与滥用
第9章书写
何时该开始“书写”或为什么我不早点开始
随手笔记与撰写成文:如“工匠”般进行书写
风格与惯例
肖像画
文本中的作者
批判性与反身性书写:批评
在呈现研究时使用影像
实验性文本
我们为谁而书写
第10章知识的来源与认识的方法
立场论
主体性
穿梭在日常生活之中
散居研究
批判性理解
参考文献
专有名称汉英对照表
书摘插图
第1章捕捉生活文化
如果在20世纪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希望发明一种可以捕捉社会生活之复杂性的研究方法,那么我们应该会期望发明出某种类似于社会人类学者所从事的民族志实践方法吧。(Strathern,1999)
“何谓文化研究?”毫无疑问地,对从事文化研究的学生与研究者来说,这是个非常熟悉的问题。正如一些好奇的朋友与家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它也可能出现在许多试图为此问题提出答案的书籍或期刊文章里。这个问题的必要性,以及为此而起的争辩与反驳,乃至于文化研究的构成要素,都指出了一些构成本书的关键性特征:文化研究缺乏明确的定义界线及学科的明确性。这意味着此一“研究领域”并非一个同定且稳定的学科。因此,“文化研究”的各种描述将有不同的面貌,而且也因不同的位置而产生特定的主题、议题与问题;换句话说,文化研究也会因为国家的文化语境的不同,而被不同的思想范式所形塑。事实上,造就文化研究不同面貌的辩论与讨论,也都产生不同的重点,以及强调不同的文化面向。然而,许多开设文化研究的大学与研究所(透过筛选与简化的过程),却仅仅设计出某一种面向文化研究的课程。我所要强调的重点在于,构成此一研究领域的要素常是可以开放讨论的,而且是尚未确定的。我认为重要的是:能够去思考我们可以用来理解文化如何被制造的方法,并透过日常生活,即需蒙德威廉斯用所谓的“牛活文化”来理解文化,这将是本书的焦点所在(Williams,1981:11)。我认为米根莫里斯最近提出的问题(尤其与研究方法相关的宣称),就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问题。她问及:“究竟文化研究在做什么?(粗体字是我所强调的)”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个问题需要不同的响应,其中之一是需要更为实务的、更为实质的例证,借此显示此一研究领域所关注的焦点所在。为了要开始回答她自己提出的问题,莫里斯援引了亨利勒费布尔及其“日常生活的批判”(critique of everyday life)的观点。莫里斯强调此观点即是文化研究的核心所在(Lefebvre,1990)。她指出:“一种对于‘文化’的特殊使用方式的研究,以及对于处在特定社会语境底下的人们,将何物视为文化的研究,同时也是对人们制造文化的方式的研究”(Morris,1997:43)。如此的描述提供了一些指标,用以界定文化研究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所关注的焦点;如此的描述尤其指出了本书的主要面向:即日常生活的各种文化。除此之外,如此的描述也特别强调文化的物质性。就此而言,文化并非一系列自由流动的观念或信仰,文化也不是某个伟大艺术或文学作品经典的显现。文化的意义、过程以及工艺品都是在特定的物质条件下,被生产、分配与消费的。换句话说,文本与实践两者都是社会世界的产物,也是构成社会世界的主要成分。社会世界是由整体组织所构成,例如,由媒体机构以及其他文化生产者、家庭、教育以及各种不同的市民社会代理人,甚至特定社会团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所构成。因此,任何试图了解文化与文化过程的努力,都必须仔细思考这些复杂的物质条件。关于权力与(使用权力的)途径的问题,也同样含括于莫里斯的观点中。所以,当问及谁有途径达到特定的、合法化的文化形式,而谁又被排除在接近这些文化形式之外时,这些问题引发了关于决定性以及含括(inclusion)与排除(exclusion)的动态性问题。构成文化过程与文化产品的力量非常强大,然而,文化研究也意识到,人们在了解他们自己与他人的生活时,不但可以也的确主动地参与了他们对文化工艺品的使用。
因此,莫里斯的描述已经道出文化研究关注的主要领域。文化被理解成是透过复杂的过程而被主动地生产出来的。广义而言,文化即是发生在社会的各个层级中,以及发生在文化过程的各个时刻里的意义生产或“表意实践”。这导致了关于人类如何生产文化、人类以何种方式生产文化,以及关于人类为何、为了什么目的而生产文化等问题的产生。或者更广义而言,这导致了文化如何形塑社会关系,文化又是如何煽动或阻止社会变迁的产生等问题的产生。为了要开始探查这些出现在文化过程中的复杂关系,我们需要各种不同的方法,例如:文本分析、观察、从个人与团体中搜集知识与信息的不同方法,像日记、不同种类的访谈和参与观察。莫里斯在她的观点中特别强调“生活经验”的重要性,而这也将是本书关注的焦点。然而,“文本”不仅包括书写的文本,例如:文献、出版品,更包含视觉文本,例如,电影、摄影、广告、有声品(如音乐、广播),同时更包括其他种类的符号人工产品(例如时尚)。这些文本在我们的研究领域中,将会被清楚地捕绘。因此,重要的是必须界定出某些与文本以及生活经验相关的关键性议题,而这显然就是指这些文本的消费者。
1950年代晚期,威廉斯撰写了一些关于文学正典(literary canon)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本质的著述,指出哪些作品被含括在正典之内,哪些又被排除在正典之外,并质疑学术界处理这些文本的研究路径(Williams,1958)。以文学正典的文本而言,分析的方法主要是指那些独尊文本并致力于界定文本所隐含根本意义的方法。就威廉斯的观点而言,来自文化研究此一新兴研究领域的研究工作,都在于寻找分析文本的方法,而这些方法却未必源于既存文学研究的研究路径。这些学者将不同的问题带入文本之中,他们对于在文本之中寻找其内在意义不感兴趣,反而是关注于文本内的不同元素可能建构出的多元意义。除此之外,他们也对评估的过程提出批判,因为评估的过程暗示着哪些文本将被筛选出来。其中最为重要的文本莫过于结构主义者巴特(Barthe,1977)的著作,以及形式主义者的作品。例如,普洛普(Propp,1968)的著作。普洛普提出一种较为“科学”的文本分析模式的必要概念。这是为了要探讨文本如何在不同元素下运作,例如,在叙事结构、角色功能、文化编纂等元素中运作的情形,同时也在于探讨文本所建构的究竟是何种“真实”。此外,巴特的选集《神话学》(Barthes,1972)更将“文本”的概念扩充到诸如摔跤竞赛等活动,以及像是汽车、小孩的玩具等消费商品,还有广告的影像与语言上,借此彰显文本的意识形态本质。巴特的著作造就了许多早期关于文本分析的研究,尤其是广告、视觉文本与流行小说的分析。它提供一种有别于文本评估的研究方法,并将文本放在它们所处的社会、文化与政治语境中探讨。巴特及其后继学者的著作,都是在可感知的文化与意识形态语境下“解读”文本,但是对于如何理解文本及其社会语境之间的关系却未多着墨,尤其并未明确指出读者该如何诠释文本。正如麦克罗比(McRobbie,1992)的观察:在文化研究中,仍存在着“文本与生活经验”之间的区分。现在,我想要进一步探讨为何如此的区分仍旧存在于文化研究之中。
社会与文本
社会(the sccial)与文本(the textual)之间的被认识到的区分,在学术结构中,是更为普遍被观察到的现象。广义而言,这区分可以界定为是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的决裂。它们各自预设了不同的研究对象,并各自发展出特定的概念与方法。如此的划分已经造成文化研究这个新兴研究领域的分歧,也跨越这两个学科,而且许多学者也坚称:“真正的”文化研究应该超越文本分析本身。他们认为文本必须放在特定的物质条件下来理解,这些物质条件时常被界定为是构成生产、文本与读者等不同阶段的“回路”(eireuit)。他们认为,无论分析的架构本身多么精密,也无论文本可以被界定的范围有多广,文本分析本身对于理解文化的循环传播与意义的生产而言,都有使用上的局限。换句话说,文本必须被视为既是特定社会、文化与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更是此一循环传播的主要载体。理查德约翰逊继斯图尔特。霍尔之后成为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主任,他提出了一个较细致的主张,即厘清“文本”如何被理解是很重要的事情。他援引了一些学者的研究,这些学者为了他们的论述实践而探讨义学文本,并冈此产生了如赛德之帝国主义(Said,1978)的概念,并认为对于这些文本或文类的重新评估,“并未涉及文学文本本身,反而与‘较大之社会文本’比较有关”(Johnson,1997:465),“较大之社会文本”亦即用来建构那些文本的权力论述,而此种权力论述已经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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