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试卷四高分突破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考试,司法考试,
作者: 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265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189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直击试卷四必考考点,重点、难点、题型一网打尽。
内容简介
正是因为主观题有着不同于客观题的命题规律和复习方法,编者结合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的经验,编辑了本书。本书的编写目的是,通过对真题的仔细分析整理,归纳出主观题中各个学科的重点知识,然后配上一定的典型例题,以强化考生的记忆。通过阅读重点——习题强化的模式,一方面使考生对主观题重点知识的掌握更加牢固;另一方面也训练考生对这些重点知识的敏感度,提升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通过使用本书,考生可以用较短的时间(一周左右),复习掌握主观题的重点知识。
目录
第一编 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 民法学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二章 刑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三章 商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六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七章 冲刺习题
第二编 法律文书
一、法律文书题冲刺指导
二、冲刺习题
第三编 论述题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分析
三、论述题的答题思路:模板套路法
四、冲刺习题
第四编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分析
第一节 真题解析
第二节 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在考查方式、考查重点上的变化
第三节 实例演练
书摘插图
第二编 法律文书
一、法律文书题冲刺指导
对于法律文书题,每年在考前都会陷入考与不考的争论中,我们认为,从应试角度来说,有必要讨论,但从实际考查考生能力的角度来说,没必要讨论。因为法律文书在实务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考生应该不要抱着押宝心态,在复习阶段,还是要尽可能地复习一下重点的法律文污。
(一)命题规律
1.刑事法律文书占据重要地位。刑事法律文书之所以占据重要地位,从命题者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因为刑事法律文书具有严格的格式,其不像民事或者行政还可能有一些灵活的变动。作为司法考试,它属于一个标准性的考试,如果法律文书考查的是一个具有严格格式的文书,那么在最后阅卷即分数评定的时候,就会少了许多争议。自从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改为统一的司法考试后,凡是考过法律文书题的年份,均是刑事法律方面的。
当然,并不能说其他方面的法律文书不重要,只是说由于刑事法律文书先天的优越性,决定了出题者对其的钟爱。
2.文书题是案例题的变体。文书题除了对格式的考查以外,比较重要的就是对案情分析的考查。案情分析的考查,一般都是要求考生在文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巾得到体现。不管是以哪一个主体所写的文书,其核心部分就是“讲事实、摆道理”。而“事实与理由”部分其实就是考查考生如何分析。以2005年司考文书题为例,不管是刑事自诉状、判决书还是辩护词,都要将案件事实讲清楚,依据讲明白,这样才能得到高分。而这就是考查考生对案例分析的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刑法案饥还是因其标准性,而备受出题者的宠爱,所以考生还是应该对刑法多下工夫。
3.非限定型文书题成主流。2005年司法考试,文书题的题支是这样写的:“假定你是甲聘请的律师或者乙聘请的律师,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这恰恰表达了一个信号,就是司法考试将真正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者的共同考试,因为做律师的不需要写判决书,而检察官也绝对不会去写民事起诉书,而题目这样设计恰恰合理地区分了各个职业的考生,避免考试成绩反映不出考生的真实能力。所以,考试会越来越倾向于一个案情,三种职业的考生都可以写。那么也只有刑事案件,可以同时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帅三方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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